明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暴雨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日期:2024-04-05 16:22 来源:明溪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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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防指、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据气象部门统计,昨日我县出现暴雨,统计03日08时~04日08时全县降水均超过50毫米,3个乡镇累计雨量超过100毫米,最大枫溪乡166.2毫米,第二夏坊乡145.2毫米,第三胡坊镇100.9毫米。预计今天白天到夜间,我县有暴雨,雷雨时局地伴有短时强降水、7~9级雷雨大风或冰雹等强对流天气。24小时累计雨量50~100毫米,局部超过120毫米,最大小时雨量50~70毫米。县气象台8时继续发布“暴雨预警IV级”和“强对流预警IV级”响应。

  根据《明溪县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县防指决定于4月4日08时30分启动防暴雨IV级应急响应。请各乡(镇)防指和县防指各成员单位密切监视雨水情动态,强化值班值守,及时果断转移人员,做好地灾点的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扎实做好防御暴雨工作。

  

  附件:响应工作


     

                   明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4月4日

附件

  响应工作

  (1)县防指有一位副总指挥在岗指挥,召集应急管理、水利、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会商。

  (2)县防汛办实行加强值班值守,由1名带班领导在岗带班,1名或以上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密切跟踪汛情态势和险情、灾情,及时传达县防指会商意见、工作部署,督促县防指成员单位及受影响乡(镇)防指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3)县应急管理局部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监督实施;牵头做好灾情统计工作。

  (4)县气象局加强气象监测,滚动发布短历时暴雨信息,及时发布暴雨预警。

  (5)县自然资源局指导做好重点地质灾害点巡查、监测。

  (6)县水利局加强重要水工程巡查、监测,加强山洪灾害的监测和预报预警。

  (7)县住建局做好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防暴雨工作;开展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抢险、排险、应急检修、应急加固、快速修复等工作;指导做好城区积涝防范应对工作,落实地下空间防倒灌措施,在低洼地、河边、积水区域等设置安全警示。  

  (8)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对园区高陡边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防止泥石流、山体滑坡等造成次生灾害及人员伤亡。  

  (9)县委宣传部负责收集防汛抗灾有关信息,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做好舆情处置、舆论引导、情况汇报等工作。

  (10)其他成员单位按照Ⅳ级应急响应有关要求迅速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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