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重、特大火灾事故处置预案
明溪县重、特大火灾事故处置预案
随着我县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公众聚集场所、化工企业、工厂、高层建筑等易燃易爆场所的增多,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机率也越来越大。为了提高我县应对特大火灾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提高相关单位的协同作战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特大火灾事故危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社会政治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从讲政治、保稳定,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出发,以《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尽快处置特大火灾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积极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消除社会影响,保持社会稳定为目标,本着“积极预防,充分准备,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的方针,在县政府领导的统一指挥下,相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听从火场总指挥调度,做好火场所需技术人员、物资设备的调用工作,科学、迅速、准确地处置火灾事故。
二、重、特大火灾事故特性
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是指发生一次火灾事故,死亡30人以上(含本数,下同),或者重伤100人以上,或者直接财产损失1亿元以上的火灾事故;重大火灾事故是指发生一次火灾事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者直接财产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火灾事故。此类火灾具有以下特性:
1、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2、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易造成重大政治、社会影响。
3、扑救难度大,救人、疏散、灭火处置同步进行时,相互干扰大。
4、参战人员多、现场混乱、易造成参战人员的自身伤亡。
三、组织指挥原则
重、特大火灾事故危害性大、处置过程的复杂性以及参战力量的广泛性等特点,决定了特大火灾事故的灭火救援活动必须实行统一指挥。此类火灾应按照县政府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逐级指挥的原则,组织调动各种力量,寻求快速处置事故的最佳方案和实现条件,提高处置效率。在现场处置中,贯彻“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按照“快速反应,准确判断,科学施救,安全防护”的要求,最大限度地抢救人员生命和减少灾害损失。
四、组织指挥及职责
1、总指挥部
总 指 挥:县 长
副总指挥:分管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成 员:县政府办、经贸局、电业局、卫生局、广电局、环卫局、安监局、消防大队等单位领导
职 责:确定总体决策和战斗行动方案,调集指挥各方面灭火抢险救援力量。
2、灭火救援组
组 长: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 员:消防大队相关人员
职 责:及时掌握灭火救援中的变化情况,提出相应措施,适时调整作战方案和调配灭火力量,组织协同作战;受理各级指挥员及联动单位的建议和请示,选择最佳灭火救援方案,及时作出或调整战斗部署;根据紧急需要,向总指挥部报告,并调集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交巡警等有关单位参战;根据灭火和抢险救援的紧急需要,决定截断现场区域内的电力,破拆建(构)筑物,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3、警戒组
组 长:公安局局长
成 员:交巡警、治安、武警等单位人员
职 责:负责封闭有关道路,维护事故现场交通秩序,保证执行任务的各种车辆畅通无阻,确保到场领导安全,并对火灾事故的重点人员进行控制工作,保证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4、后勤保障组
组 长:分管副县长
成 员:自来水、煤气、电业、电信、交通、环卫等单位人员
职 责:负责火灾事故现场所需灭火救援器材装备、灭火剂及其它物资供给。
5、医疗救护组
组 长:卫生局局长
成 员:县医院急救中心、县中医院单位人员
职 责:负责现场受伤人员的救治、运送工作。
6、现场通信组
组长:移动公司经理
成员:电信公司、联通公司相关人员
职责:负责组织人员抢修电信设施,保障事故现场、控制中心与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系和畅通。保障总指挥部随时向上级报告事故现场情况,必要时要建立通讯专线。
7、专家组
组 长:经贸局局长
成 员:相关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关行业专家
职 责:负责组织专家拟制、评估灭火救援方案,提供和优化灭火救援技术处置措施、方法。
8、新闻报道组
组 长:广播电视局局长
成 员:新闻单位人员、政府办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发布火灾等灾害信息和灭火救援战斗情况。
9、事故调查组
组 长:公安局局长
成 员:经贸局、公安局、安监局、消防等单位人员
职 责:负责火灾事故现场勘查、事故调查工作,认定火灾事故原因和责任,核定火灾损失。
1、接警中心接到特大火灾事故的报警,迅速按《灭火出动力量调集方案》调集责任区消防部队所有力量作为第一出动,然后及时上报支队要求增援,按就近调集的原则,调集较近的消防特勤中队,三元、清流、将乐大队增援。如果力量不足,再由近及远调集梅列、永安、沙县、宁化消防大队。消防指挥车随车通信员要迅速调出特大火灾事故处置预案及相关资料,并及时送到火场指挥部。
2、消防大队指挥员在调集灭火救援组的同时,及时向县政府、县公安局等有关领导汇报。县政府办和县110指挥中队根据火场情况,通知经贸局、公安局、电业局、卫生局、广电局、环卫局等相关单位领导、工作人员到场,成立火场总指挥部。
3、各小组接到指挥调度中心指令后,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参加抢险、救援工作。根据各自职责任务,在所属部门内成立相应的组织,制订具体的抢险救援方案。到达现场后要听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服从命令,坚决完成任务。
附:联系电话号码一览表
联系电话号码一览表
单位 |
电话号码 |
紧急号码 |
备注 |
消防支队 |
8223825 |
||
县委办 |
2813432 |
||
县政府办 |
2813502 |
||
县公安局 |
2819013 |
110 |
|
交警大队 |
2862350 |
112 |
|
县医院 |
2813536 |
120 |
|
武警中队 |
2813554 |
||
县林业局 |
2813582 |
||
县广电局 |
2813477 |
2813680 |
|
烽林厂 |
2790112 |
||
电力公司 |
2816270 2813442 |
95598 |
|
自来水厂 |
2861328(厂部) |
2813442(调度室) |
13605978312 (书记) |
供水抢修 |
2813593 |
||
县环保局 |
2812898 |
2882668 |
|
县电信公司 |
2815200 |
2896366 |
|
经贸局 |
2813464 |
||
卫生局 |
2883462 |
||
安监局 |
2863486 |
13859432196 (黄局长) | |
移动公司 |
13806967279 (吴志闽经理) | ||
电信公司 |
2815856 |
2885555 (李忠总经理) | |
联通公司 |
131780782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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