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减灾委员会关于终止低温天气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
鉴于此轮寒潮对我县影响趋于减弱,气温逐渐回升,2024年1月26日8时,三明市气象台解除“低温预警IV级”。根据《明溪县减灾委员会关于印发明溪县低温天气应急预案(暂行)的通知》(明减〔2022〕1号)规定,县减灾委决定于2024年1月26日8:00终止低温天气IV级应急响应。
请有关乡(镇)和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继续做好低温冰冻防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正常。
明溪县减灾委员会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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