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日期:2021-12-31 11:32 来源:明溪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综合协调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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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国内疫情进入冬季后新发频率增高,多个省市本土疫情散发频发,多条传播链并存,感染来源隐匿,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为坚决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动态清零”总方针,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输入风险,切实做好我县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加强返明人员健康管理。元旦、春节期间,省外发生本地疫情地区确需返明的人员、省内从事高职业暴露风险岗位人员返明前要向所在村(社区)和所在单位报备,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明,并配合做好健康管理。发生本地疫情地区确需返明的从事高风险岗位的人员,须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倡导广大市民积极举报偷私渡组织者、参与者以及非法入境人员的接收者(企业)等,落实举报偷私渡等违法行为的奖励机制。对不遵守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发传染病传播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二、合理安排出行。密切关注权威部门发布的疫情发展动态,非必要不出明,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机关干部职工要带头就地过节并主动劝导亲朋好友就地过节,非必要不离(来、返)明,非必要不前往高中风险地区或出境。机关单位要做好职工返岗,教育部门要做好师生返校的健康登记工作,引导做好返乡、居家期间和返校途中疫情防控。
  三、加强聚集性活动管控。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原则,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控制人流量,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应当控制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年会尽可能从简。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就餐人员落实扫码、现场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后进入就餐场所,做好餐厅的通风消毒工作。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疫情防控规定。
  四、强化公共场所防控措施。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餐饮场所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验码、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娱乐场所、演出场所、网吧、棋牌室等室内密闭场所继续实行限流等规定的防控措施。学校、养老院、福利院等重点场所要按规范落实防控措施。
  五、主动做好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切勿自行诊治,应立即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就诊过程中请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等。同时,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和居住地社区(村)登记报备。
  六、坚持做好个人防护。请广大市民切实履行好个人防护责任,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日常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等防护措施,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做好家庭环境清洁和垃圾处理。避免前往室内密闭或不通风的场所,不聚集、不扎堆。到公共场所保持一米社交距离,主动配合测温、扫码等防疫措施。
  七、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目前疫情防控最经济有效的手段,能够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死率。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儿童和成人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八、加强“哨点”监测管控。各经营单位不得采购、销售无“四证一码”的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不得通过非冷链专运车辆购入进口冷链食品。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个体诊所一律禁止接诊“十大症状”患者,并按流程落实追踪、转诊。药店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大类药品的人员一律严格实施实名登记、信息报告制度。
  九、加强春运期间疫情防控。春运期间,请出行人员务必备足口罩、消毒湿巾、免洗手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全程佩戴口罩(连续佩戴超过4小时需要更换),积极配合落实亮健康码、查行程卡、测温等防控措施,在站内有序候车,减少在交通工具内聚集和走动,保持1米安全社交距离。
  市民朋友们,疫情尚未结束,抗疫仍在继续。请大家积极配合,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让我们万众一心、保持高度警觉,思想不麻痹、防疫不懈怠、防护不放松,牢牢守住全县疫情防控成果,共同守护我们的健康生活和美好的家园!


  明溪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指挥部综合协调组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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