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加强明溪县社会面管控措施的通告

日期:2021-09-15 08:15 来源:明溪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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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0日以来,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目前,泉州、厦门等周边地区陆续发生疫情。我县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更好落实“人、物、环境”同防、“闭环管理”,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全县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非必要不离明。请全县广大群众密切关注近期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等级调整情况及发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倡导全民非必要不离明,尤其是不要前往莆田、泉州、厦门等涉疫城市。如确需前往,须严格办理报备手续,返明后应及时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居)报备,并按照明溪县精准管控措施,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及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二、积极主动报备。请有莆田、泉州、厦门等重点地区旅居史或与通报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居)、单位或住宿酒店主动报备,并积极配合做好医学观察、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工作。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严格宴席、聚会管理。即日起,不得承(举)办50人以上宴席、聚会;50人以下聚餐要实行实名制、分包间进行,每个包间不得超过10人,同时将参与人名单留档备查1个月;农村宴席、聚会参照执行(城区宴席名单报市场监管局备案、农村报所在地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
  四、严格大型活动报备审批制。原则上暂缓各类大型活动,鼓励各单位开展线上会议、培训工作,如确需线下举办50人以上会议、培训等活动,须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并报备参会人员名单。
  五、限制或暂停开放其他重点场所。即日起,全县社会麻将馆、棋牌室及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游泳馆等室内场馆暂停开放,校外培训机构所有线下培训活动暂停开办;KTV(每间不得超过10人)、酒吧、网吧、影剧院等室内活动场所,宾馆、酒店、民宿等提供住宿的场所及景区、景点、宗教场所要落实“三码联查”、戴口罩、实名登记制,在及时向社区(村居)通报重点地区人员信息的前提下,同一时段接待量不得超过满负荷的50%。各旅游景区要严格按照“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引导游客错峰游览。一经发现违规营业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主管原则进行劝导,劝导无效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六、配合全员核酸检测预登记工作。为应对核酸检测高峰,提高核酸检测效率,市委、市政府在“e三明”上线了全员核酸检测预登记服务,请广大群众关注“e三明”服务号或者下载“e三明”APP尽快完成预登记,以备全员核酸检测需要。
  七、发挥“哨点”作用。全县所有卫生所、个体门诊、药店不得接诊发热、咳嗽病人,发现发热病人,要安置在临时隔离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合理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明溪县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让其擅自离开。药店购买退热、止咳药物要严格执行登记报告制度,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市场监管等部门。
  八、严格落实“三码联查”等防控工作。全县所有重点单位、重要公共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商超、文化娱乐场所、酒店宾馆、农贸市场、交通场站、社会福利机构等)必须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三码联查”(即查健康码、扫行程码、看疫苗接种标识)等疫情防控措施,未佩戴口罩及“应接未接”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发现健康码异常情况要及时登记并上报至主管部门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九、做好消毒消杀和个人防护。餐饮、酒店、出租车、公共交通、门店等重点公共场所经营从业人员必须做好公共场所消毒消杀和个人健康防护,如未做好健康防护,一经发现由行业主管部门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请全县广大群众做到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不聚集、保持“一米线”社交距离,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请立即前往县总医院发热门诊进行筛查诊治,并主动告知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十、实时关注官方信息。请广大群众保持乐观心态,相信科学、理性看待疫情,注意从官方渠道获取疫情有关信息,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不要随意转发、扩散未经核实的疫情信息。


明溪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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