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的通告

明肺炎应指〔2021〕9号
日期:2021-03-24 15:43 来源:明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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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元旦、春节期间我县疫情防控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满足人民群众安全有序流动需要,经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综合研判,决定调整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如下:
  一、入境人员实行“14(口岸城市集中医学观察)+7(我县集中医学观察)+14(居家健康监测)”管理。其中,来自澳门地区人员按照省外低风险区管理。
  二、国内疫情高风险区入(返)明人员,实行“14(集中医学观察)+14(居家健康监测)”管理。如在外地已进行部分隔离或停留一定时间的,不足部分在我县完成。
  三、国内疫情中风险区入(返)明人员,实行“14(居家医学观察)+7(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无固定居所对象按集中医学观察方式管理。
  四、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低风险区入(返)明人员,须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抵达我县目的地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的,居家做好14天健康监测。
  五、其他国内疫情低风险区入(返)明人员,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出行,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
  六、在做好常态化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放开大型体育赛事、会议、文艺巡演、庙会集市等各类聚集性活动。
  七、在制定疫情防控方案、落实宾客名单备案的前提下,有序放开婚宴、丧葬等家庭聚集活动,引导使用公勺公筷、实行分餐制。
  八、有序恢复文体旅游活动。有序开放公园、景区等室外文化娱乐场所;根据“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按75%限流开放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KTV、网吧等室内文化娱乐场所。
  九、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宾馆、酒店等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扫码)、戴口罩、一米线、通风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十、广大群众仍需继续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多通风、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


明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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