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溪县综合应急救援训练指挥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日期:2015-09-11 09:1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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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发改审〔201558

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明溪县综合应急救援训练

指挥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明溪县公安消防大队:

贵单位报来《关于申请明溪县综合应急救援训练指挥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明溪县综合应急救援训练指挥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复函如下:

一、项目名称:明溪县综合应急救援训练指挥中心。

二、建设性质:扩建。

三、建设地点:明溪县消防大队南侧。

四、建设单位:明溪县公安消防大队。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1415.87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4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200平方米,其中综合应急救援训练指挥中心楼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勤务用房建筑面积800平方米,训练塔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值班室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建设训练场3148平方米,塑胶跑道700平方米,水


上训练场等,配套建设围墙、道路、给排水、电气、消防、绿化等附属设施工程。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970.9万元,资金来源由地方财政筹措解决。

七、建设期限:3年(20159-20188月)。

八、节能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88.99吨标准煤。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及我省的实施意见,本复函附节能登记表一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主要审批附件:

(一)明溪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5]48号;

(二)《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意见书》(选字第350421201501015号)及选址规划红线图;

(三)明溪县综合应急救援训练指挥中心环境影响登记表;

(四)《明溪县综合应急救援训练指挥中心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

(五)《明溪县综合应急救援训练指挥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优化建设方案,并抓紧委托相关资质机构编制该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并按基建程序报批。

附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9月9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政府办、住建局、国土局、环保局、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

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599日印发

附件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项目名称:明溪县综合应急救援训练指挥中心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单位

明溪县公安消防大队

项目负责人

刘必凤

通讯地址

明溪县公安消防大队

负责人电话

13799155518

建设地点

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95

邮编

365200

联系人

刘必凤

联系人电话

13799155518

项目性质

新建 改建 √扩建

项目总投资

1970.9万元

投资管理类别

√审批 核准 备案

项目所属行业

消防

建筑面积(m2

6200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1415.87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4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200平方米,其中综合应急救援训练指挥中心楼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勤务用房建筑面积800平方米,训练塔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值班室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建设训练场3148平方米,塑胶跑道700平方米,水上训练场等,配套建设围墙、道路、给排水、电气、消防、绿化等附属设施工程。

年耗能量

能源种类

计量单位

年需要实物量

参考折标系数

年耗能量(吨标准煤)

电力

Kwh

68.54

0.1229 kgce/kwh

84.24

能源消费总量(吨标准煤)

84.24

耗能工质种类

计量单位

年需要实物量

参考折标系数

年耗能量(吨标准煤)

M3

55440

0.0857 kgce/t

4.75

耗能工质总量(吨标准煤)

4.75

项目年耗能总量(吨标准煤)

88.99

项目节能措施简述(采用的节能设计标准、规范以及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并说明项目能源利用效率):

根据《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T50189-2005)、《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等有关节能标准,选择高性能的建筑材料产品;采用节水器具减少耗水量;采用高效率变压器,提高设备运行效率;照明光源采用新型高效节能光源,如高压钠、碘钨灯、紧凑型荧光灯、细径直管荧光灯等新型高效光源及电子镇流器,降低照明用电量,创造以人为本的绿色照明环境。

其他需要说的情况:

节能审查登记备案意见:

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登记,请项目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201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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