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规定,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有余地和“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结合我局法定权限、人员数量、技术装备以及监管企业的状况,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精神,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结合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等要求,按照分类分级监管的原则,以安全生产风险等级高的企业为重点,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科学合理安排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任务,开展精准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执法工作日的测算
明溪县应急局及明溪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目前取得安全生产执法证人数为24人,纳入执法工作日计算的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为12人。
(一)总法定工作日(2976个工作日)
国家法定工作日(人/年):365-104-13=248日
其中:
(1)全年365日;
(2)双休日=52周×2日/周=104日;
(3)元旦、春节、五一、端午、清明、中秋、国庆节等共计13个法定假日。
总法定工作日:248日×12人=2976日。
(二)总执法工作日(1958个工作日)
总执法工作日包括监督检查工作日240个和其他执法工作日1718个。
1.监督检查工作日(240个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是指应急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日(含行政处罚工作日),包括重点检查工作日、一般检查工作日。
2.其他执法工作日(1718个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是指下列工作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实施行政许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参与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等;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开展机动执法;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等。
(三)非执法工作日(1018个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日主要包括机关值班安排,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安排,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督执法机关工作安排,参加党群活动安排,病假、事假安排,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安排,其他日常工作(含法制、机制、制度建设)等业务工作时间。
三、执法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监督检查工作日(240个工作日)
根据《编制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点检查单位和一般检查单位的范围,全年计划安排检查57家企业,其中列入重点检查单位40家,占检查单位数70%;抽查一般检查单位17家,占检查单位数30%。
1.监督检查对象
(1)非煤矿山企业(60个工作日)
明溪县区域内现有监管企业11家(详见附件2),其中列入重点检查单位6家,共安排监督检查工作日60日,责任分工:矿山安全监管和地质灾害救援股。
(2)危险化学品、化工及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100个工作日)
计划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29家,其中重点检查企业27家;计划监督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40家零售企业按每年检查面不少于30%开展抽查检查。共安排监督检查工作日180日,责任分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3)工贸企业(80个工作日)
全县纳入监督检查工贸企业16家(详见附件5),其中重点检查企业7家,共安排监督检查工作日80日。责任分工:安全生产基础股。
2.检查内容
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主要是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应当进行全面检查。一般情况下,从以下方面对不同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具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执法工作: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依法设置(或者依法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有效履行职责。
(2)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申领情况。
(3)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并得到落实。
(4)是否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情况。
(5)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取证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情况。
(6)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落实情况。
(7)是否淘汰国家明令禁止的工艺、设备。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情况;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的情况。
(10)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和正常运转情况、安全作业操作证持行情况。
(11)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佩戴和使用情况。
(12)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13)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矿山企业“六大系统”建设情况。
(14)对有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县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情况。
(15)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外施队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6)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的情况。
(1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8)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1718个工作日)
1.行政许可及其他
(1)非煤矿山方面
①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新办、延期换证、延续、变更申办材料审查、上报工作。
②依法监督非煤矿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组织全县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审批工作。
③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督促落实非煤矿山安装使用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安排其他执法工作日120日,责任分工:矿山安全监管和地质灾害救援股。
(2)危险化学品方面
①依法承担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无储存)新办、延期换证、延续、变更工作,《安全生产许可证》新办、延期换证、延续、变更申办材料审查、上报工作。
②依法监督危险化学品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安排其他执法工作日208日,责任分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3)烟花爆竹方面
依法承担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工作,承担《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新办、延期换证、变更工作。负责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
安排其他执法工作日150日,责任分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4)工贸企业方面
依法监督冶金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安排其他执法工作日150日,责任分工:安全生产基础股。
2.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事故挂牌督办
(1)牵头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等,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2)事故调查报告报县人民政府审核后批复,督促相关部门对事故处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对死亡1-2人的一般事故或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挂牌督办,承办挂牌督办具体事项。
安排其他执法工作日120日,责任分工:按《应急局工作职责及职责分工》文件要求。
3.安全生产举报查处
安排其他执法工作日100日,责任分工:相关股室。
4.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1)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按照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
(2)实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管理和考核工作。
(3)牵头组织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4)组织开展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落实情况实施综合监督检查。
(5)指导、督促有关部门推动企业标准化建设,组织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6)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
安排其他执法工作日300日,责任分工:相关股室。
5.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1)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和相关业务培训。
安排其他执法工作日50日。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及乡(镇)安全监管人员执法培训。
安排其他执法工作日50日,责任分工:按《应急局工作职责及职责分工》文件要求。
6.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依法承担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安排其他执法工作日50日,责任分工:按《应急局工作职责及职责分工》文件要求。
7.其他事项
(1)县政府或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执法检查和其他工作任务,安排其他执法工作日300日,责任分工:相关股室。
(2)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安排其他执法工作日40日,责任分工:相关股室。
(3)机动执法,安排其他执法工作日80日,责任分工:按《应急局工作职责及职责分工》文件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履行职责
县应急局将安全监管执法作为全局性重点工作,局长全面负责,副局长对分管范围内的监管执法工作负责,并根据实际情况参加执法检查。各股室(执法大队)要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明确全年的工作任务和目标,进一步细化执法工作计划,确定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将执法工作任务明确到人,全面建立、落实执法责任制,严格按审批的计划执行,做到“当月不足次月补,季度之内结硬帐”,确保年度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规范执法行为
执法检查人员要严格依法行政,公正、公开、公平执法,要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建立执法档案,督促隐患整改,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要建立完善执法台账,如实填写执法文书,及时整理归档,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逐条登记造册,抓好跟踪整改落实。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寓执法监管于优质服务之中,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三)强化执法监督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强化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依法依规行使行政执法权。
附件:1.非煤矿山企业检查计划表
2.危化、化工企业检查计划表
3.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检查计划表
4.工贸企业检查计划表
明溪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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