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应急局关于明溪县长兴萤石矿业有限公司切坑萤石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的函
明溪县长兴萤石矿业有限公司切坑萤石矿:
2023年4月20日,三明市应急局与明溪县应急局联合对你矿开展非煤矿山综合专项整治专项检查,发现你矿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三明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明安委〔2019〕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你公司相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一、重大隐患内容
1.主要通风机和水泵未定期监测检验;
2.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向井下供电。
二、整改期限
2023年5月20日前。
三、督办要求
你公司应当立即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加快隐患治理,尽快消除事故隐患,严防治理过程发生事故。
(一)立即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治理方案,明确责任、措施、资金、进度和预案,并严格按治理方案进行整改。
(二)重大隐患整改合格后,你公司应当组织专业技术力量或聘请中介机构进行隐患整改评估,并出具隐患整改评估报告。
(三)隐患治理完成后,你公司应向我局递交书面验收申请,由我局派员对你公司重大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现场核查验收。
联系人:罗庆明,电话:2860556。
明溪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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