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明溪县自然资源局权责清单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
根据《三明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明政办〔2020〕48号)及明溪县自然资源局“三定”规定等文件要求,经县委编委审定,梳理确定明溪县自然资源局权责事项187项。
为持续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现将《明溪县自然资源局权责清单》予以印发。请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严格对照清单依法履职尽责,规范行政行为,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未列入权责清单的工作职责,继续按照“三定”规定及相关法规政策执行。后续如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调整、职能划转等情形引起权责事项变动,我局将及时动态调整清单,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公布。
附件:明溪县自然资源局权责清单
明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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