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明溪市场监督管理局权责清单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局机关各股(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三明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明政办〔2020〕48号)及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定”规定等文件要求,经县委编委审定,梳理确定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事项701项,其中:行政许可11项,行政处罚562项、行政强制29项,行政监督检查44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奖励4项,其他行政权力14项,公共服务事项2项,其他权责事项31项,现予公布。请各市场监管所,局机关各股(室)、各直属单位严格对照清单依法履职尽责,规范行政行为,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未列入权责清单的工作职责,继续按照“三定”规定及相关法规政策执行。后续如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调整、职能划转等情形引起权责事项变动,我局将及时动态调整清单,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公布。
附件: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权责清单20260826
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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