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践行“枫桥经验” 护航和谐劳动关系
一是加强阵地建设。指导帮助各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实现调解组织有场地、有人员、有制度。累计建设乡(镇)调解组织9个,企业调解组织25个,专(兼)职调解员37人。二是聚焦多元解纷。通过设立数字化仲裁庭、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法律援助工作站等,整合劳动监察、劳动仲裁、法律服务等资源,实现劳动争议案件快立、快审、快结。三是提升服务温度。持续开展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工作模式从“坐等服务”转变为“上门服务”。设立“流动式仲裁庭”,就近处置劳动争议案件,以案释法、精准宣传。
今年以来,劳动仲裁与劳动监察协调处理案件21起,涉及劳动者52人、金额124.85万元,调解案件16件,调解率达76.20%。
(明溪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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