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一次性扩岗补助公示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2〕86号)文件,经企业申请,县人才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审核,以下企业符合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来电来访反映情况。
序号 |
企业名称 |
招用毕业年度 高校毕业生(人) |
补贴金额(元) |
1 |
福建南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21 |
31500 |
公示时间:2022年8月10日-2022年8月16日
公示电话:0598-2813553
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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