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公示(第二批)
根据《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闽毕就〔2020〕1号)文件要求,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经明溪县人社局和财政局审核,三明市海斯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符合2020年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总人数为3人,补贴总金额3000元。(详细名单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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