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聘用曾丽婷等12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日期:2018-11-30 14:52 来源:明溪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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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聘用曾丽婷等12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聘用时间从报到之日起计算。具体聘用人员详见附件。

 

  附件:2018年明溪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名单

 

  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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