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2月明溪县经济运行简析
一、地区生产总值。1-12月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22.64亿元,同比增长4.7%。其中,第一产业增长4.2%;第二产业增长4.0%;第三产业增长6.0%。
二、农业。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完成41.62亿元,同比增长4.2%,高于全市0.4个百分点。
三、工业。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9%,低于全市增幅1.3个百分点。
四、投资。全县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增长5.2%,低于全市增幅1.6个百分点。
五、消费。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共完成26.92亿元,同比增长5.7%,高于全市2.4个百分点。
六、财政收支。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0亿元,同比增长8.0%,高于全市11.7个百分点。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2亿元,同比增长3.6%,高于全市4.3个百分点。一般预算支出18.50亿元,同比增长4.5%。
七、金融存贷款余额。12月末,全县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125.76亿元,同比增长5.0%,低于全市0.8个百分点,。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60.28亿元,同比增长7.2%,低于全市1.0个百分点。
八、居民收支。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621元,同比增长5.2%,增幅低于全市0.3个百分点。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690元,增长4.3%,增幅低于全市0.1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937元,增长7.6%,增幅高于全市0.3个百分点。
注:根据我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第五次经济普查结果,2023年明溪地区生产总值修订为118.6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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