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明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日期:2018-03-28 09:07 来源:明溪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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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明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7年,在党的十九大精神鼓舞下,全县上下按照县委、县政府“再上新台阶、建设新明溪”的工作部署,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运行总体保持平稳。

一、综合实力

全县地区生产总值(GDP)完成71.4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7.6%,比全市平均水平低0.3个百分点,居全市第9位。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完成15.81亿元,同比增长3.7%,居全市第10位;第二产业增加值完成31.14亿元,同比增长6.1%,居全市第10位;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24.48亿元,同比增长12.3%,居全市第5位。三次产业结构由去年的24.043.332.7调整为22.1:43.6:34.3

二、农林牧渔业

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完成26.71亿元,同比增长3.8%,比全市平均水平低0.5个百分点,居全市第11位。其中,农业产值17.86亿元,增长5.4%;林业产值5.14亿元,增长-1.3%;牧业产值2.5亿元,增长2.5%;渔业产值0.91亿元,增长7.8%;农林牧渔业服务业产值0.3亿元,增长5%

三、工业

全县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完成128.27亿元,同比增长15%。工业增加值完成28.75亿元,同比增长7.6%,比全市平均水平低0.5个百分点,居全市第12位。全社会工业用电量完成2.1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9%,比全市平均水平低4.5个百分点,居全市第11位。工业产品销售率达98.51%,比全市平均水平低0.46个百分点。1-11月份规模以上工业经济效益达522.79%,比全市平均水平高156.5个百分点。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06.5亿元,同比增长17%,比全市平均水平高0.3个百分点,居全市第8位。其中,项目投资完成105亿元,同比增长17.8%,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1.5亿元,同比增长-23%。建筑业总产值完成29.26亿元,同比增长13%,居全市第7位。

五、消费品市场

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7.2亿元,同比增长11.5%,比全市平均水平高0.5个百分点,居全市第7位。限上批发业销售额完成7.32亿元,同比增长5.6%,比全市平均水平低7.6个百分点,居全市第10位。

六、实际利用外资

实际利用外资(验资口径)完成1149万美元,同比增长7.5%,比全市平均水平低0.4个百分点,居全市第10位。

七、财政

全县公共财政总收入完成4.49亿元,同比增长5.8%,比全市平均水平低3.8个百分点,居全市第10位。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3.02亿元,同比增长6.7%,比全市平均水平高0.3个百分点,居全市第5位。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5.49亿元,同比增长15.6%

八、金融

全县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完成78.46亿元,同比增长9.4%,比全市平均水平低2.2个百分点,居全市第7位。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完成25.93亿元,同比增长15.9%,比全市平均水平高12.1个百分点,居全市第2位。不良贷款额为5124万元,不良贷款率达1.97%,居全市第5位。增贷任务完成3.55亿元,增长15.8%,完成市增长10%以上目标,完成全年县增贷5亿元目标任务的71%

九、城乡居民收入

全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20048元,同比增长7.9%,比全市平均水平低1个百分点,居全市第12位。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27651元,同比增长8.2%,比全市平均水平低0.5个百分点,居全市第11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13839元,同比增长7.6%,比全市平均水平低1.7个百分点,居全市第12位。

十、人口情况

2017年全县常住人口达10.3万人。城镇化率达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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