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周边消费安全警示
为全力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规范校园周边经营消费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此发布校园周边消费安全警示,广大家长、师生需重点关注、主动防范,同时督促周边商户合规经营,具体警示内容如下:
一、食品消费安全警示,严守饮食健康底线
校园周边所有食品经营商户必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禁售卖各类问题食品,全力保障学生饮食安全。广大师生、家长如发现以下违规售卖行为,可立即举报维权:
1.严禁销售过期、变质、酸败、霉变、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以及口感、外观异常的不合格食品;
2.严禁售卖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的“三无”食品,以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低价劣质“五毛食品”;
3.所有食品商户必须办理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手续,并在门店醒目位置公示证照,无合规证照的门店不得开展食品销售经营活动。
二、烟酒销售管控警示,严禁向未成年人售烟酒
未成年人身心尚未发育成熟,烟酒会严重危害身体健康与成长发育,校园周边商户严格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酒类产品。
1.所有售卖烟酒的商户必须在经营场所显眼处张贴、悬挂“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警示标识,做到醒目清晰、长期公示;
2.商户售卖烟酒时,对年龄存疑的消费者,必须主动核验身份证件,确认成年后方可售卖;
3.严禁以捆绑销售、变相促销、诱导消费等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售卖、赠予烟酒类产品。
三、手机及网络服务管控警示,杜绝学生沉迷网络
为杜绝学生上课滞留、逃课玩手机、沉迷网络游戏等问题,保障学生正常学习和休息秩序,校园周边所有商户严禁为未成年学生提供任何手机相关代管、网络便利服务。
1.不得以代为保管手机、寄存手机为由,吸引、诱导学生在店内滞留、消费,干扰校园正常教学作息;
2.严禁向未成年学生出租、出借手机,不得提供手机充电、游戏加速等变相上网便利服务;
3.不得违规开放免费公共Wi-Fi,为未成年人浏览不良网络信息、沉迷网络游戏、私自上网创造条件。
举报电话:12345、12315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恳请各商户诚信合规经营,师生、家长主动监督,共同打造安全、健康、文明、有序的校园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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