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询明溪县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登记工作费用的公告
各技术服务单位:
我局因开展工作需要,特以询价的方式了解明溪县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登记工作的相关费用。
一、询价人
明溪县自然资源局
二、项目名称
三、明溪县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登记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根据明溪县农村地籍与房屋调查成果显示,我县共有农村宅基地21929宗。
(二)作业规范及依据、技术标准
1、《城市测量规范》; 2、《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3、《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 4、《1:500、1:1000、1:2000地形图要素分类与代码》、《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数字化测图规范》GB/T15967; 5、《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09); 6、《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7、《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 8、《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国土资发〔2014〕101号); 9、《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国土资发〔2015〕41号); 10、《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1015-2007); 11、《关于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工作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闽国土资综〔2016〕217号); 12、《福建省农村地籍房屋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 13、《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 1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15、《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 16、其他技术要求。
(三)作业要求
1、根据明溪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的农村地籍与房屋调查成果进行质检和分类,确定符合条件可进行房地一体登记的宗地。
2、调配人员协助乡镇、村做好权属材料收集工作(含补办审批手续);对筛选出符合条件可进行房地一体登记的宗地进行现场核实并采集房屋照片。
3、针对应发未发证的宗地,进行分户输出纸质宗地图,提交给乡镇、村,作为权属核实材料;
4、对符合发证的宗地,配合乡镇、村进行权属公示。
5、权属公示无异议且申请材料齐全的宗地,打印《不动产权属来源具结书》、《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确认申请审核表》等提供给村、乡镇进行签字确认;
6、公示无异议并经村、乡镇进行签字确认的宗地,对宅基地数据与房产数据进行不动产统一单元编号编制并录入土地及房产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土地面积、土地坐落、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结构、坐落、层数、房屋类型、房屋性质、房屋用途等)。
7、信息录入完成后,启动流程办件,受理相关业务。
8、协助登记中心完成资料审核登记工作,并将登记资料规范化,以便于登记工作的开展;同时完成登记信息公示和修改完善的工作,办件核实无误后转出环节,协助进行后续环节审核办理。
9、在完成业务系统办理后,协助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进行缮证并打印符合要求的不动产产权证书。
10、配合按时完整完成农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要求的各项工作内容。
四、资质要求
具有“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五、提交相应文件必须包含如下内容
1.报价函(加盖鲜章);
2.报价清单(加盖鲜章);
3.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书(加盖鲜章复印件);
4.相应资质证书(加盖鲜章复印件)。
六、其他事项
请有报价意向的技术服务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22日前将盖章后的报价表扫描件发送至邮箱:mxbdcdjzx@126.com,将相应文件邮寄至明溪县自然资源局(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雪峰镇河滨北路269号市民服务中心,邮编365200)。联系人:施艺麟,联系电话:15160629893。
七、特别说明
本次报价不作为项目采购投(中)标依据,仅作为我单位编制该项目预算控制价的依据。请予以支持。
附件:
1、询价报价函
明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5日
附件1、询价报价函
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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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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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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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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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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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价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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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写:人民币元整 小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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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报价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2023年月日
报价清单
(格式自拟)
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书
(加盖鲜章复印件)
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加盖鲜章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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