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林业局 明溪县财政局关于调整2021年造林绿化部分补助标准的通知

日期:2021-11-04 15:32 来源:明溪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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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以上财政林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资环〔2021〕17号)和《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市县第二批)的通知》(明财(资环)指〔2020〕50号)相关规定,取消项目间接费,中央财政造林补贴每亩增加96元,现对《明溪县林业局 明溪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明溪县造林绿化建设方案和补助标准的通知》(明林综〔2021〕37号)中的第七条补助资金测算标准、第(一)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第1、2点进行调整,调整如下:
  1.中央财政造林每亩直接补助由231元调整为334元
  2.中央财政森林抚育直接补助每亩由97元调整为100元
 
 
明溪县林业局  明溪县财政局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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