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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民政局 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招募考核方案

发布时间:2018-05-04 11:20信息来源:明溪县政府点击数: 字号:【

    根据三明市民政局、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工作的通知》(明民〔2018〕52号)精神,为做好我县2018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人员的考核工作,确保服务社区计划顺利进行,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招募名额
    今年市里下达我县统一招募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3名,服务期限为2年。
    二、考核对象
    志愿报名参加明溪县2018年服务社区计划,并经县民政局、人社局按照招募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后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三、考核原则
    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考核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报名参加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和本县生源高校毕业生。
    四、考核机构
    由县民政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组成县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的招募考核工作。
    五、资格审查
    4月29日—5月7日(正常上班时间),通过县民政局、人社局资格审查的人员对照《明溪县2018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考核量化评分表》(见附件)的内容,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县民政局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股(县民政局二楼),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蔡艳红,联系电话:2860307。
    六、考核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5月29日。
    2.地点:县民政局六楼会议室。
    3.方式:考核工作采取百分制量化方式进行。领导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我县报考者,按照附件《明溪县2018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考核量化评分表》所列项目进行当场考核打分,并当场公布最后得分,按分数从高至低进行排名,取前三名。当出现报考者考核分数相同时,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人选:(1)城乡低保户、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优先;(2)少数民族优先;(3)本县生源优先;(4)学历高的优先(优先顺序为研究生以上、大学本科、专科);(5)社会工作专业的优先,若无社会工作专业的则以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6)获得荣誉证书者优先(优先顺序为省部级、市级(含校级)和院(系)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共产党员)。若仍然有秩序相同者,则由领导小组成员通过面试方式选定。
    七、体检、递补
    1.体检。6月1日—6月10日,由市民政局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组织体检。体检人选根据各有关县(区)考核情况、按招募岗位人数与备取人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由市民政局负责通知。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2.递补。体检缺席者取消招募资格;体检不合格而造成招募岗位空缺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人选。
    八、确定人选
    6月11—6月20日,市民政局在三明市民政信息网对拟招募人选进行公示,明溪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在明溪县人民政府网对拟招募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招募人员。
    九、签订协议、岗前培训
    6月21日—6月30日,经公示无异议并确定为正式招募的服务社区毕业生,由市民政局组织签订《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协议书》。7月1日—7月10日,由省民政厅统一组织服务社区毕业生进行上岗前的集中培训,具体培训时间由省民政厅通知。
    十、派遣报到
    7月11日—7月15日,市民政局派遣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到县民政局报到。县民政局、雪峰镇和相关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做好服务社区毕业生的接收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招募人员的服务管理、生活补贴及政策支持详见《三明市民政局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工作的通知》(明民〔2018〕52号)文件。

    附件:《明溪县2018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考核量化评分表》 

 

 

 

明溪县民政局 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7日 

         

附件

明溪县2018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考核量化评分表 

项目

分值

考评内容

备注

 

学历

40

研究生以上(含研究生)40

1.“获奖情况”的考评条件仅限于“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共产党员”四个项目。                                      2.符合计生对象加分条件的,请携带相关材料(其中,属农村二女结扎户的带上结扎证和户口本原件,属农村独女领证户的带上独生子女证和户口本原件)到县计生局开具证明。
3.
不同项目分数可累加计算,同一项目加分取最高分标准,不重复加分。

4.对所提交信息机证明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或伪造,经查实后取消招募资格。

 

本科35

 

专科30

 

获奖情况

15

省部级荣誉15

 

市级(含校级)及院(系)级荣誉10

 
 
 

政治面貌

10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10

 

共青团员5

 

困难家庭

10

低保户家庭、申请国家助学贷款10

 
 

生源地

10

本县生源10

 

重点优抚对象  和革命“五老”人员

5

享受定期生活补助的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核退役人员、铀矿开采部队退役人员、三属、三红、残疾军人、革命“五老”人员的子女、(外)孙子女5

 

少数民族

5

少数民族5分(以县级民宗局的证明为准)

 

计生对象

5

农村二女结扎户、农村独女领证户5

 

合计

100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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