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郑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明政干〔2025〕15号
日期:2025-07-16 16:58 来源:明溪县民政和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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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企事业单位,省、市属驻明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郑艳同志任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林长烨同志任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教导员,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夏坊派出所所长职务;

黄文辉同志任县公安局枫溪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严茂生同志任县公安局盖洋森林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艳玲同志任县公安局沙溪森林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教导员职务;

汤建华同志任县公安局胡坊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景新同志任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绍伟同志任县公安局沙溪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林良球同志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方建秀同志任县公安局君子峰森林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细琴同志任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严金勇同志任县公安局胡坊派出所教导员;

吴大勇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盖洋派出所所长职务;

黄金莲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郑承华同志任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胡坊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陈斌同志任县公安局盖洋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枫溪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陈秋兰同志任县电大工作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蔡庆元同志任县职中校长,不再担任县电大工作站站长职务;

黄俊黉同志任县司法局沙溪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卢巧文同志任县司法局胡坊司法所所长,不再担任县司法局沙溪司法所所长职务;

孙超同志任福建君子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紫云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纪智旺同志任福建君子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资源保护科科长,不再担任福建君子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科技宣教科科长职务;

罗东梅同志任福建君子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科技宣教科科长,不再担任福建君子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紫云管理所所长职务;

曾峥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职务;

苏荣生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职务;

孙旭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沙溪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邓其奋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胡坊派出所所长职务;

张云甫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君子峰森林派出所所长职务;

陈明冲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瀚仙森林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黄洪兴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雪峰森林派出所所长职务;

陈建明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职务;

谢正贤同志不再担任县职中校长职务。

 

  

明溪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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