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批准确认官铃英等34位同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明民社〔2024〕62号
明溪县盖洋镇人民政府、明溪县夏阳乡人民政府,明溪县教育局、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明溪县工商业联合会:
根据《福建省关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经常化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闽职改字〔1993〕18号)和《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精神,经审核,同意批准确认官铃英等34位同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现予公布。
附件:官铃英等34位同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明溪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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