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杨琳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明政干〔2023〕16号
日期:2023-05-30 10:10 来源: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企事业单位,省、市属驻明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杨琳同志任三明明溪南山遗址保护与发展中心副主任、三明明溪南山遗址博物馆副馆长、三明明溪文物保护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福梁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县发改局副局长。

  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



  明溪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