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葛丽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明政干〔2022〕5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企事业单位,省、市属驻明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葛丽娟同志任县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建平同志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教导员职务;
陈丽燕同志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教导员;
吕水根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瀚仙派出所所长职务;
张俊生同志任县公安局瀚仙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瀚仙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张绍坤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黄金莲同志任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教导员,不再担任县看守所所长职务;
雷化雄同志任县看守所所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连锋同志任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教导员,不再担任县公安局盖洋森林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程丽琴同志任县司法局夏坊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陈晓静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吴伟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斌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盖洋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罗庆明同志任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郭林峰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林轶雄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黄道坤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陈金贺同志不再担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陈思力同志不再担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盖洋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明溪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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