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叶少强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明政干〔2022〕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企事业单位,省、市属驻明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叶少强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县政府办副主任;
李斌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县公安局夏阳派出所教导员;
郑承华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县公安局胡坊派出所教导员;
何媛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县司法局政治处主任;
连镇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所长;
连正宇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县司法局胡坊司法所所长;
温莹莹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县司法局枫溪司法所所长;
廖应钏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县运输发展中心主任;
肖羚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郊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黄建位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明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黄建华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县城建监察大队大队长;
陈冬永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三明明溪南山遗址保护与发展中心副主任;
陈明仙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副主任。
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
明溪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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