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葛厚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日期:2019-02-20 15:4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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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企事业单位,省、市属驻明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葛厚明同志兼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孟良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毓传同志任县公安局副政委;

  王勇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陈建伟同志任县公安局主任科员;

  黄道坤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职务;

  郭林峰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沙溪派出所所长职务;

  孙仕锋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马华利同志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教导员职务;

  张艳玲同志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罗亮忠同志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职务;

  陈建明同志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黄永峰同志任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林建春同志任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教导员,不再担任县公安局胡坊派出所所长职务;

  吕水根同志任县公安局瀚仙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夏阳派出所所长职务;

  邓其奋同志任县公安局胡坊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瀚仙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黄臻炜同志任县公安局沙溪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夏阳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林征同志任县公安局夏阳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教导员职务;

  林长烨同志任县公安局夏坊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枫溪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黄起程同志任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教导员,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夏坊派出所所长职务;

  叶志铭同志任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冯志刚同志任县财政局主任科员;

  张锴强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林兆河同志任县文体和旅游局副局长(正科级);

  罗永谟同志任县文体和旅游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盖洋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陈明英同志任县文体和旅游局副局长;

  陈思力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盖洋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不再担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傅兴禄同志任福建君子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社区发展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吴锦财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副政委(正科级)职务;

  官前文同志不再兼任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职务;

  张扬伟同志不再担任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张振平同志不再担任县文体和旅游局副局长、主任科员职务。

  张振平同志按县委正科非领导职务单列管理,原有待遇不变,不影响在原职务层次基础上按规定晋升职务或职级,工作考勤单位保持不变,经济待遇发放途径保持不变,退休时在其行政关系所在单位办理退休。

   

明溪县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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