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邓声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明政干〔2015〕7号
明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邓声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企事业单位,省、市属驻明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邓声林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黄永峰同志任县公安局主任科员;
李勤同志任县公安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黄道坤同志任县公安局主任科员;
林轶雄同志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县公安局监察室主任职务;
林征同志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李海毅同志任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罗建星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侵财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郑艳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职务;
苏荣生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林威宏同志任县公安局监察室主任,不再担任县公安局胡坊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王德养同志任县看守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裕源同志不再担任县看守所所长、拘留所所长职务;
廖毅梅同志任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
张绍坤同志任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警务一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黄臻炜同志任县公安局夏阳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黄起程同志任县公安局夏坊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陈首记同志任县司法局盖洋司法所所长;
林志鹏同志任县林业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黄文杰同志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张上武同志任福建君子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科技宣教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黄纬同志任福建君子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社区发展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刘志刚同志任县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陈书宁同志不再担任县医院院长职务;
林兆河同志不再担任县司法局盖洋司法所所长(副科)职务;
吴金华同志不再担任县经济贸易局副主任科员、县物资总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职务;
李英同志不再担任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陈国泳同志不再担任福建君子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社区发展科科长职务。
明溪县人民政府
2015年4月13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
明溪县公务员局2015年4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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