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通告

日期:2023-05-08 15:08 来源:明溪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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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2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强化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帮扶六条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13号)和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明人社〔2017〕31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明溪县2023年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美丽乡村村级保洁员、劳动保障协理员、社区助老人员、河道专管员、农村公路养护员等共计7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具有我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在明溪县人才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以下人员:

  1.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大龄城镇居民;

  2.持第二代《残疾人证》人员;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包括离校未就业一年以上的大中专毕业生、复退军人等,其中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须已参加失业保险);

  5.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

  6.在我县城市规划区内,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我县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7.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

  三、报名时间、方式、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自2023年5月8日至5月16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个人向用人单位报名用人单位以书面形式向县人社局提出申请,提交《明溪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申报表》(附件2)。

  (三)有关要求

  1.报名资料:一寸彩照三张,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明溪县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附件3)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初审。报名后,由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将相关材料汇总上报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核。

  3.资格确认: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性质、申请人数,通过面谈、走访等形式对申请人进行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4.本次聘用报名不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四)应聘者注意事项

  1.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2.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3.所提供的照片必须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

  4.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咨询电话:0598-2817773


  附件:1.2023年明溪县公益性岗位表

      2.明溪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申报表

      3.明溪县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



  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明溪县财政局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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