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适龄儿童少年延缓入学、休学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4-06-11 15:01 来源:明溪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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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孩子身体不好,现已年满6周岁,能否推迟一年或两年入学?可以休学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问:适龄儿童如何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答:需延缓入学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交申请(或者直接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并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示的病历、诊断证明、看病的医药发票等材料 。学校对延缓入学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报当地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教育主管部门将审核意见反馈给学校。学校建立延缓入学个人档案并向家长发放延缓入学许可通知书。 

问:如何办理休学?

答:凡因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须休学者;中途到国外、境外就读的学生应办理休学手续。由其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出具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经学校审核、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 

问:提交延缓入学、休学申请的相关材料后多长时间可以得到答复?

答:五个工作日内。 

问:办理延缓入学、休学手续咨询电话?

答:0598- 2883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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