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导公告

日期:2022-11-11 08:09 来源:明溪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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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教育督导条例》和相关规定,按照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部署,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督导评估组,于2022年11月  14  日至 18 日,对 明溪 县人民政府教育工作和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抓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督导考核)(合称“两项督导”)。为加强社会监督,市督导组特设立监督电话,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监督电话: 18950929151

   来电时间:11月14日至18日。

  三明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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