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健康局

日期:2020-12-30 09:42 来源:明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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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明溪县卫生健康局

  办公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河滨南路69号

  联系电话:0598-2883462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令时) 15:00-18:00(夏令时)(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除外)

  负责人姓名:张运峰局党组书记、局长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健康和中医药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负责拟订和指导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监督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协调开展县级控烟履约工作。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和县委、县政府老龄工作部署,协调落实县级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负责拟订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六)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组织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七)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八)拟订并指导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培养,完善并指导实施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九)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组织实施全县医疗机构准入和评审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依法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指导平安医院建设。

  (十)监督检查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落实,指导全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十一)组织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推进中医药传承和创新,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

  (十二)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参与卫生健康工作领域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侨的交流与合作。统筹协调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

  (十三)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十四)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科研项目,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参与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院校毕业生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五)承担县委干部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县委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按照规定管理县直部门有关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级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六)承担县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七)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相关职责。

  (十八)承办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九)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明溪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贫困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开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档案、督查、年鉴编撰等日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后勤与政府采购工作。承担机关信访、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电子政务、普法、安全生产、消防、绩效管理、效能建设、建议提案议案办理等工作。组织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拟订并指导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工作。组织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工作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对外宣传和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合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体制改革股。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世行贷款促进项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基层医药卫生、公共卫生综合改革工作。

  (三)医政股。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安全、医疗服务、医疗广告审查、采供血机构、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地方性政策、规范、标准,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准入和评审评价工作,指导医院药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负责卫生健康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基本药物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四)中医药股。负责拟订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下同)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中医医疗、教育与科研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监管工作,按规定承担中医医疗机构管理工作,实施中医药人员执业标准和考核制度。规划指导中医药人才培养。指导推进中医药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承担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推进中医药学术交流和技术合作。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的继承、传播和发展,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疾病预防控制股。拟订全县疾病防控规划、免疫规划、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及疫情蔓延。承担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风险监测及评估,负责组织拟订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六)规划信息与财务股。负责拟订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指导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及信息化建设。承担所属单位卫生健康项目及其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承担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承担机关财务核算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和直属事业单位账务审核工作,指导和监督相关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指导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装备管理。

  (七)爱国卫生办公室。贯彻国家、省、市爱国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县爱国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开展省级卫生县城、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单位创建等活动。组织实施城乡病媒生物防制。指导乡(镇)和县有关部门及团体的爱国卫生工作,检查全县爱国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卫生效果评价。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健康明溪建设协调推进。组织开展群众性健康促进工作。协调开展县级控烟履约工作。

  (八)卫生应急办公室。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全县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有关工作,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县级国家医药储备管理监督工作。协调落实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消防、维稳等工作。承担明溪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服务股。负责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政策,完善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承担综合管理农村基本卫生保健、城县社区卫生工作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并监督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调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协调组织开展健康扶贫工作。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十)宣传与科技教育股。拟订并实施卫生健康宣传的规划、政策措施。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等媒介的建设和管理。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全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十一)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信访等工作。负责普法教育,协调推进卫生健康系统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县级卫生健康行政审批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医疗服务县场违法行为,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组织实施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务工作制度,负责行政审批和有关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组织开展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风险监测及评估,组织开展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风险监测及评估,组织拟订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负责职业卫生检测和评价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监督检查,组织查处作业场所重大职业危害事故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业。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国家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组织开展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承担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二)老龄健康股(中共明溪县委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指导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县委干部保健委员会日常工作。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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