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统计局

日期:2016-11-18 09:29 来源:明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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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明溪县统计局
  办公地址:明溪县雪峰镇中山路509号
  联系电话:0598-2816918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冬令时) 15:00-18:00(夏令时)(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除外)
  负责人姓名:林增云 局党组书记、局长
  二、主要职责
  (1)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工作规划、调查计划及方案。
  (2)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县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国民经济核算,编制全县投入产出表、资产负债表和国民经济账户。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互联网经济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金融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文化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7)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牵头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调查编制工作,协助开展政府部门绩效评估工作,开展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开展统计科学研究工作。
  (8)依法管理部门统计标准、统计调查项目和各乡(镇)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 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9)按规定管理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普查中心,指导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相关职务评聘工作,监督管理由中央、省、市、县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资金。
  (10)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实施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乡(镇)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机关效能、精神文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专项资金、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监督管理由中央、省、市、县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资金;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实施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乡(镇)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承担指导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的具体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工作。
  (2) 综合法规股
  负责监测预警全县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负责提供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负责牵头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调查编制工作;负责统计数据发布、统计新闻宣传和统计信息工作;参与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评估工作;综合整理和提供金融业、资源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组织实施投入产出调查,编制全县投入产出表、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部分)、资产负债表和国民经济账户;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拟订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和方案的实施意见;管理部门统计标准、统计调查项目和各乡(镇)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设计管理县级的专项调查任务;负责拟订统计规章制度和有关政策;组织开展统计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承办统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负责本县范围内涉外调查活动的监督管理;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应诉、法律顾问和其他法律性事务;开展统计信用体系建设。
  (3) 工业和投资股
  负责组织实施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调查、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负责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负责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负责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综合整理和提供固定资产项目管理、水利环境资源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有关统计分析。
  (4)农业农村股
  负责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和协助组织实施全国农业普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开展农村、农业、农民等专项调查;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有关统计分析。
  (5)贸易和服务股
  负责组织实施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负责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与住宿和餐饮业抽样调查,负责组织实施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负责组织互联网经济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政等基本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有关统计分析。
  (6)社会科技股
  负责组织实施企业研发统计和企业创新调查,负责组织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组织实施人口抽样调查、收入等统计调查和协助组织实施全国人口普查,组织实施文化和相关产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综合整理和提供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有关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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