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明溪县三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叶厝坑矿区水泥用灰岩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4号)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8日-2025年7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2867728
传 真:0598-2882668
电子邮箱: mxhjglg@163.com
通讯地址:明溪县河滨北路76号
邮 编:365200
一、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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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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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叶厝坑矿区水泥用灰岩矿改扩建项 目 |
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城关乡王桥村 |
明溪县三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1.项目名称:叶厝坑矿区水泥用灰岩矿改扩建项目 2.建设单位:明溪县三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城关乡王桥村 4.总 投 资:3303.65万元 5.项目性质:改建、扩建 6.建设规模及内容:扩建后矿山建设规模由60万吨/年扩大为100万吨/年。 本项目为已建矿山,扩建后年开采100万t/a的石灰石矿(其中石灰石矿85.7 万 t/a、低品位石灰石矿14.3 万 t/a)。 7.环评报告编制单位: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8.环境影响结论:明溪县三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叶厝坑矿区水泥用灰岩矿改扩建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工程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及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能够满足国家、地方现行标准要求及符合三明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采取的风险防范 措施可以满足风险事故的防范和处理要求,环境风险可以接受。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的条件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扩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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