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三明东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生物质新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9日-2022年10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2867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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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mxhjglg@163.com
通讯地址:明溪县河滨北路76号
邮 编:365200
一、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基本情况 |
11 |
年产4万吨生物质新材料建设项目 |
明溪县经济开发区B区23号 |
三明东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项目名称:年产4万吨生物质新材料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三明东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明溪县经济开发区B区23号 4.总 投 资:5050万元 5.项目性质:新建 6.建设规模:年产4万吨生物质。 7.环评报告编制单位:福建江品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8.环境影响结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三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该项目的建设可以加快当地经济发展,增加经济效益,项目原料为枝桠材、谷壳、玉米秆等生物质原料,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各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对外界环境无太大影响,不会降低区域功能类别,并且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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