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三明东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生物质新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公示

日期:2022-10-09 09:11 来源:明溪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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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9日-2022年10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2867728

  传  真:0598-2882668

  电子邮箱: mxhjglg@163.com

  通讯地址:明溪县河滨北路76号

  邮  编:365200

  一、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基本情况

11

年产4万吨生物质新材料建设项目

明溪县经济开发区B区23号

三明东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项目名称:年产4万吨生物质新材料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三明东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明溪县经济开发区B区23号

4.总 投 资:5050万元

5.项目性质:新建

6.建设规模:年产4万吨生物质。

7.环评报告编制单位:福建江品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8.环境影响结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三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该项目的建设可以加快当地经济发展,增加经济效益,项目原料为枝桠材、谷壳、玉米秆等生物质原料,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各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对外界环境无太大影响,不会降低区域功能类别,并且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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