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溪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二期3000m3/d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4号)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25日-2022年8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2867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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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明溪县河滨北路76号
邮 编:365200
一、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基本情况 |
11 |
明溪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二期3000m3/d扩建工程 |
明溪县瀚仙镇王陂村,明溪县工业集中区内 |
福建明溪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1.项目名称:明溪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二期3000m3/d扩建工程 2.建设单位:福建明溪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明溪县瀚仙镇王陂村,明溪县工业集中区内 4.总 投 资:5983.30万元 5.项目性质:扩建 6.建设规模:扩建污水处理3000m3/d工程。 7.环评报告编制单位: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8.环境影响结论:项目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选址符合工业区规划布局要求;在严格遵守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所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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