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明溪县瀚仙镇洋龙下龙坑罗庵座方解石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公示

日期:2021-07-29 08:46 来源:明溪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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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4号)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29日-2021年8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2867728
  传  真:0598-2882261
  电子邮箱: mxhjglg@163.com
  通讯地址:明溪县河滨北路76号
  邮  编:365200
一、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基本情况

11

明溪县瀚仙镇洋龙下龙坑罗庵座方解石矿项目

三明市明溪县瀚仙镇洋龙村下龙坑矿区

明溪县连厝粉磨厂

1.项目名称:明溪县瀚仙镇洋龙下龙坑罗庵座方解石矿项目

2.建设单位:明溪县连厝粉磨厂

3.建设地点:三明市明溪县瀚仙镇洋龙村下龙坑矿区

4.总 投 资:310万元

5.项目性质:改、扩建

6.建设规模:年产方解石矿石20万t/a(其中一级品方解石矿石约1.1万t/a,二级品方解石矿石约18.9万t/a) 

7.环评报告编制单位:福建省盛钦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8.环境影响结论:明溪县瀚仙镇洋龙下龙坑罗庵座方解石矿项目选址于三明市明溪县瀚仙镇洋龙村下龙坑矿区,选址可行。项目建设符合当前产业政策,符合《福建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福建省新建、已建矿山部分矿种最小开采规模(修订)》、《福建省明溪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等要求。项目平面布局合理;污染治理措施经济合理,技术可行,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当地环境的承载范围内;加强环境风险防范,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总之,在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矿区开采期和闭矿后的环境管理工作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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