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瑞明德药业有限公司帕金森新药普拉克索中间体等系列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日期:2018-11-19 14:44 来源: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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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基本完成《福建福瑞明德药业有限公司帕金森新药普拉克索中间体等系列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送审本)编制工作,即将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向公众二次公示如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福建福瑞明德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拟选址于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工业集中区一区投资建设帕金森新药普拉克索中间体等系列生产项目。建设生产车间12312m2,仓库9114m2,生产服务综合楼2483m2,研发检测中心1344m2,附属用房1429m2等,配套建设循环水池、消防水池、污水系统等附属工程,购置反应釜、离心机、烘干机、化验仪器等生产设备,建设年产普拉克索系列中间体10t、卡巴拉汀系列中间体20t、雷马曲班系列中间体5t、硬脂富马酸钠及N-乙基咔唑各100t生产线5条。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建设项目影响时段主要为运营期。

  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不存在环境噪声排放问题。

  运营期主要产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环境的问题及危化品潜在的环境风险问题。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工艺废气、燃气锅炉废气、废水处理站废气。

  生产装置部分为连续操作,部分为批式操作,工艺废气主要为甲苯、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拟对各工艺尾气收集经过一次水洗,两次碱洗后达标排放。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设备检修清洗废水等废水,自行处理达标后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外排,不直接排入外环境。

  (3)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固废主要包括釜残、废活性炭、废包装物、污泥和生活垃圾等,其中釜残、废活性炭、废包装物、污泥属危废,拟在厂区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符合明溪县工业集中区一区规划环评结论与审查意见要求;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对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当地环境的承载范围内;工程潜在的环境风险可得到控制。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措施和对策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基本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用地周边的村庄等敏感保护目标及相关单位或团体。

  (2)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目的在于征求有关本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的事项,请公众就与环境有关的问题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可能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次信息公开后,主要通过发放调查表的形式向公众征求意见。另外,公众也可通过来电或来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对项目建设的意见或要求。

  七、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次信息公开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方式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咨询、索取简本或补充信息。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信息公开后的10个工作日内。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福瑞明德药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海生 联系电话:139******74

  环评单位: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2224号

  联系人:吴俊 联系电话:0592-5323222 传真:0592-5117939

  电子邮件:3041999868@qq.com

  福建福瑞明德药业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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