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明溪县贯彻落实三明市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明溪县贯彻落实三明市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的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明溪县贯彻落实三明市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的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三明市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2024-2028年)工作方案》,推进明溪县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把中医药元素融入医改大局,融入健康明溪建设,切实把中医药传承好、发展好、利用好,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中西医并重、坚持传承精华、守正创新,以“推动中医药融入医改,强化群众健康保障机制”为主题,发挥中医药在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中的独特作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高效中医药健康服务的新需求、新期盼,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提供可靠保障,将“中医药元素”更多地融入“三明医改”,推动明溪中医药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拓展中医药医改惠民成效,力争到2028年,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覆盖全民和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化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中医药文化供给更加优质丰富,中医药开放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中医药健康产品更加丰富,中医药知识更加普及,基本构建起中医药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模式、管理体系和保障机制,初步实现中医药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明溪样板方案”。
——中医药管理体系更加健全。中医药工作顶层设计进一步丰富,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和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机制高效运行,加强中医药事业发展方面的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在资源配置、政策机制、制度安排等方面向中医药倾斜。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制定完善扶持中医药发展的政策,形成促进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新格局。
——中医药扶持政策更加完善。中医药体系机制建设、人才队伍培训培养、发展政策进一步倾斜,党委政府把中医药振兴发展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发展中医药事业列入政府卫生健康事业重要组成部分,设立中医药事业发展专项,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营造形成党委政府重视中医药、扶持中医药,百姓信任中医药、依靠中医药的良好氛围。到2028年,实现中医药受众人群更加庞大,中医药服务网络全面覆盖,公立医疗机构全人群门诊选择中医药服务占比达35%以上,县中医院中医门诊占比达70%以上。
——中医药传承载体更加健全。建立“县中医院+乡(镇)中医馆+村(居)中医阁”的中医药服务基础网络格局,形成县域一体化中医药服务体系,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和“治未病”健康工程,到2028年,覆盖全民和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每千人口中医类医院床位数达到1张,培植中医类市级以上重点专科(含农村特色专科)4个。
——中医药人才队伍更加壮大。依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口支援、省卫健委对口优势,深化与福建中医药大学、省二人民医院、厦门中医院等合作共建,抓住上级医院驻点帮扶机遇,积极培育重点专科和优势学科;同时,积极选送技术骨干前往国家、省、市等上级医疗机构跟班学习、进修、培训等,进一步培养一支“带不走”的医疗技术团队、学科带头人及更多后备骨干力量。到2028年,每千人口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7人。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完善中医药管理体系
1.加强中医药管理机构建设。依托县医改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推动县级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定期研究重大事项,统筹做好县域内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质量管理等工作。坚持中西医并重,发改、工信(商务、科技)、民政和人社、市场监督管理、医疗保障等相关部门制定实施中医药相关政策措施要充分听取并吸纳中医药主管部门意见。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在成立县中医药管理局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中医药事业发展方面的机构建设、人员编制、人员配备和经费支持。县总医院领导班子中至少配备1名以上熟悉中医药政策的院领导分管中医药工作,中医临床科室原则上由同一院领导分管。医院党委要定期听取中医药专题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问题和困难,督促中医药政策措施的落实。〔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局(科技局)、民政和人社局、市场监管局,三明市明溪医保局〕
2.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发改部门要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积极向上争取支持中医药发展的政策、项目、资金。财政部门要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投入机制,加大对县级公立中医医院建设投入力度,设立中医药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保障中医药事业发展。卫健部门要负责协调全县各相关部门推进落实中医药工作。县总医院要在医院收支结余中每年提取部分结余资金作为中医药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鼓励设立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运作的中医药发展基金。〔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卫健局,县总医院,各乡(镇)人民政府〕
3.完善中医药服务监督考核机制。根据市医改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将中医中药列入公立医院党委书记和院长目标年薪专项考核,围绕人才培养、中医药服务、临床科室及专科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确定19项考核指标,进一步建立了重视中医药、使用中医药的导向机制。同时,县总医院要制定薪酬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县级中医医院及乡(镇)卫生院中医药工作考核机制,将中医药内容纳入医改年度考核目标,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中中医药内容分值占比,进一步推动中医药考核占比加成。县卫生健康监督部门要承担中医药诊疗监督职能,加强对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依法执业的监管,对执行中医药技术规范、合理用药、落实核心制度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医疗机构规范诊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总医院、疾控中心(卫生健康监督所)〕
4.完善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支持。贯彻落实市医保相关政策,继续先行先试,动态调整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序增加参照门诊中药饮片政策管理的中医非药物治疗项目,适时提高中药药事服务费。在省级现有中医类服务价格项目的基础上,对经临床试验论证能提高治疗水平、诊疗效果明确、确需开展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适时组织开展专家论证、申报,争取列入省级新增医疗服务项目。鼓励院内制剂研发,对经省级有关部门批准后允许明溪优先调剂使用专科协作网络联盟、对口支援单位、合作共建单位、医联体内或区域内中药制剂,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责任单位:三明市明溪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卫健局〕
(二)建设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
5.推动公立中医院提质扩面。健全以县中医院为龙头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馆为基础,村卫生室中医阁为网底,中医诊所和社会办医为补充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夯实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县中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完善县中医院中医诊疗设备和信息化建设。实施乡镇中医馆改造提升工程,积极推动乡镇中医馆申报精品中医馆,力争到2026年1-2所基层中医馆达到精品中医馆水平,其他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开展内涵提升建设。在全县村卫生室中规划建设“中医阁”,2025年30%的一体化村卫生室建有标准中医阁。做好县中医院等级评审工作,加快推进县中医院规范化建设,健全评价、绩效考核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逐步提升中医服务能力,县中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强化共享中药房和中药配送服务,完善县域中药饮片供应中心,向乡镇、村所延伸,落实群众看病就医“最后一公里”。县妇幼保健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2025年底前建成中医馆,开展中医药综合服务。〔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总医院、妇幼保健院〕
6.全面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借助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口支援契机,深化与省内外知名中医院的合作共建,培养打造康复针灸科、老年病科、中医肛肠等中医特色突出的科室。借助上级医院对口帮扶,做精做特国家级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专科(糖尿病)和省级农村特色专科(针灸科、皮肤科),持续推进老年病科建设,补齐儿科、妇科、骨伤科等薄弱学科短板,争取2025年老年病科申报省级农村特色专科,2026 年治未病科申报省级农村特色专科,2027年中医肛肠科申报省级农村特色专科。〔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局(科技局)、民政和人社局、市场监管局,三明市明溪医保局〕
7.推进中医信息化建设。落实《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推进以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系统为基础的智慧医院建设,推行“码上就医”、分时段预约诊疗、检查检验集中预约及结果推送、个人健康信息查询等信息便民服务,落实检查检验结果互通互认和医学影像资料共享。打造中医药智慧服务平台,强化数据管理,推动患者健康管理信息与诊疗信息融合,实现信息互认共享。推进以中医特色电子病历、电子处方为核心的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健全医院信息平台功能,2024年建成康复信息管理系统,优化各类业务系统功能,实现床旁结算,实现县总医院院内科室之间信息共享及与基卫数据的互联互通的数据中心。县总医院规范开展预约诊疗等服务,畅通电子处方流转渠道。落实中医远程医疗,依托厦门中医院对口帮扶,推动中医远程医疗、智慧医疗等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加强中医药信息统计分析,强化中医药基础数据收集整理,逐步实现对中医药服务精准高效监管。〔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总医院〕
(三)构建发展中医药传承体系
8.建设县域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县中医院在建立县域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基础上,要发挥好指导培训职能,推动能够按照规范开展45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并组织对县、乡、村三级医务人员开展中医基础理论和隔物灸、三伏灸、刮痧技术、放血疗法、拔罐、穴位贴敷等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训50名左右能够规范开展10项以上中医适宜技术的基层中医馆人才,为村卫生室培养30名左右能够规范开展6项以上中医适宜技术的乡村医生。邀请中国中医药科技发展中心专家来明开展关于痛风(高尿酸血症)、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疾病使用中医药适宜技术集中培训班,提升县域中医药技术水平。选派技术骨干参与中医经典系列学习活动,提高基层临床医生中医药经典应用水平。〔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局(科技局)、民政和人社局、市场监管局,三明市明溪医保局〕
9.探索多对多中医学术传承模式。用好用活李希、叶玲等名医工作室基础上,探索一师带多徒、一徒拜多师的“多对多”师承模式,选派徒弟跟师,传承好名医名家的学术经验。全县范围内每年根据医院实际情况选派不少于1名中医骨干,跟师广安门医院、岳阳医院驻点专家进行为期一年的学习,根据医院实际情况选派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到广安门医院、省二人民医院、厦门中医院等高水平医疗机构进行为期半年以上的跟师学习。充分挖掘本地名中医资源开展学术传承,加强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郑发斌传承工作室建设,积极申报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推动师带徒培养,并完善师带徒各项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局(科技局)、民政和人社局、市场监管局,三明市明溪医保局〕
10.推动多学科融合中医药科研创新机制。坚持运用中医临床思维,指导医院根据诊疗需要,开展中西医联合查房。推进中西医协同融合发展,制定“宜中则中”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将中医纳入院内多学科会诊体系;根据临床需要,结合中医重点病种和诊疗优势,与中医类别医师组建多学科诊疗团队(MDT),以临床问题为导向开展多发疾病和重大疑难疾病多学科联合攻关和临床协作。有效整合中、西医科研资源和队伍,建设优秀科研团队,提升整体科研能力。积极组织技术力量参与并申报省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及科技成果评定,力争每年申报1-2个中医药科技项目。〔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局(科技局)、民政和人社局、市场监管局,三明市明溪医保局〕
(四)健全完善中医药健康体系
11.彰显中医药在疾病治疗中的优势。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联合攻关,形成独具特色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推进中西医协同融合发展,制定“宜中则中”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将中医纳入县总医院内多学科会诊体系,确保每一场次多学科会诊都有中医参与会诊。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推动县总医院(县中医院)建立中西医临床协作机制,打造一批中西医协同融合特色科室。优先推进肿瘤科、妇科、儿科、骨伤科、老年病科、消化内科等优势专科中西融合发展。鼓励建设中西医结合特色门诊、中西医结合病房。力争到2025年,每个西医临床科室至少制定实施1-2个独具特色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局(科技局)、民政和人社局、市场监管局,三明市明溪医保局〕
12.发挥中医药“治未病”优势。结合“两师两中心”建设,加强“治未病”专科建设,依托福建中医药大学中医健康管理(治未病)中心,发挥中医治未病在慢病管理、“医防融合”中的干预作用,利用信息化技术,打造中医“治未病”健康管理新模式,构建县、乡、村一体的中医健康管理服务体系。支持县总医院对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促进中医诊疗设备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加强中医诊疗设备配备,并采购相关中医诊疗设备进行中医健康状态辨识和开展个体化中医健康管理服务,建设覆盖县、乡两级的四诊仪中医体检系统。鼓励县总医院在妇产科、儿科、老年病科积极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设置相对独立、集中布局的健康干预区,努力为妇女、儿童、老年人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优质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总医院〕
13.提升中医药疫病防治能力。加强与中国中医科学院、福建中医药大学等院校合作,落实重大传染病中西医协同防治机制,根据省市部署,加强医院人员中医药防治传染病知识培训,组建中医药应急救治专家队伍,在新发突发和季节性传染病防治等工作中推行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积极推动中医药第一时间参与公共卫生应急处置,深度介入预防、治疗和康复的全过程。〔责任
单位:县卫健局、总医院、疾控中心(卫生健康监督所)〕
14.筑牢中医药大康复理念。加强康复科建设,2024年进一步推进骨科术后康复和ICU 重症康复,逐步开展心肺康复,力争通过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2025年逐步建成以神经康复、骨科康复为主体,兼ICU 重症康复、心肺康复等多方向的康复中心;2026年现代康复技术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传统康复和现代康复互相结合、互相补充的康复模式,满足患者康复需求。组建县乡联合康复病房,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康复服务供给,依托县级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推广中医康复适宜技术和中医康复诊疗方案,到2025年5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提供中医康复服务。鼓励将中医康复、护理、产后康复、预防残疾康复训练等服务延伸至家庭,提供专业化、多形式的家庭健康服务,支持有条件的盲人医疗按摩机构开展中医服务,为患者提供早期、系统、专业、连续的康复医疗服务,满足社会对中医药健康服务的需求。〔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总医院〕
(五)改革完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
15.加强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积极申报并参与省、市级名中医评选,进一步选树中医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积极申报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全国中医药创新骨干人才、全国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全国中医药行业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全国西学中骨干人才、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青年岐黄学者等项目,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中西医结合)人员入选国家级和省级名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和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县域本土基层老中医药专家师带徒继承人。〔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局(科技局)、民政和人社局、市场监管局,三明市明溪医保局〕
16.加强中医药骨干人才培养。以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治未病科建设、康复体系建设等为载体,强化与国内、省内高水平医疗机构合作,依托省二人民医院李希、叶玲等名医工作室,培养一批中医药骨干人才。同时,积极争取中医骨干人才到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厦门中医院跟班进修,带动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局(科技局)、民政和人社局、市场监管局,三明市明溪医保局〕
17.加强中医药基层人才培养。发挥省第四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工作指导老师和省第二批基层老中医药专家师承带徒工作指导老师作用,为基层中医药人才跟师学习提供途径,切实提升基层中医药人才数量和质量。支持鼓励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相关人员接受中医药师承教育和继续教育,支持基层医疗机构中医类医务人员、乡村医生开展中医学历教育,持续开展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输送一批基层中医药人才。〔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局(科技局)、民政和人社局、市场监管局,三明市明溪医保局〕
18.推进西学中。强化中医思维培养,推动“西医学中医”,县总医院、妇幼保健院、基层医疗机构等应支持西医医师接受中医药专业知识培训,逐步做到“能西会中”,到2025年,实现中医院西医临床医生100%参加中医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县总医院西医临床医生50%以上参加中医理论学习,基层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100%参加中医适宜技术学习培训。〔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总医院、妇幼保健院〕
19.加强中医药人才引进。设置招聘指标,县总医院(县域医共体)每年招聘人员时,县中医医院应完成招聘中医药类人员的比例达到60%以上,县总医院应完成招聘中医药类人员的比例达到10%以上,确保县级医院有较完善的人才梯队。继续执行基本财力保障各医疗机构定向培养本科中医学人才和定向乡镇卫生院培养高职高专层次中医学人才政策,加强与省内医学高等院校合作,推动省内中医药高校订单式培养“本土型”中医药人才。加大人才柔性引进力度,依托名医专家工作室柔性引进一批高层次中医专家团队。鼓励名老中医药专家师带徒培养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经考核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鼓励县总医院采取“候鸟式”引进外地名老中医专家坐诊,参照民营医疗机构模式聘用退休名老中医。〔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局(科技局)、民政和人社局、市场监管局,三明市明溪医保局〕
20.强化人才培养政策保障。加强与福建中医药大学、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等省内高校合作,深入落实《明溪县关于加强卫健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试行)》《明溪县工业产业重点企业和教育医疗领域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和培养支持政策(试行)》等人才政策,将中医药学类等相关专业列入年度人才需求目录,落实中医类在编专业人员基本工资纳入当地财政核拨政策及执行对新引进到县中医院的中医药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由同级财政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人才培养补助经费政策。〔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局(科技局)、民政和人社局、市场监管局,三明市明溪医保局〕
21.建立中医药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建立符合中医规律的中医药人才评价、疗效评价体系,将会看病、看好病作为中医医师的主要评价机制。建立公立医院纯中医治疗绩效工分倾斜机制,形成扶持中医特色优势相适应的院内分配机制。继续执行纯中医治疗门诊工作量单人次所得工分系数相比西医内科医生工分基础上上浮50%以上,50%以上中医辨证论治费、10%以上中药饮片药事服务费直接分配给纯中医治疗医师,中药房单张处方工分系数在西药房单张处方系数的基础上上浮3倍以上等规定,确保中医类人员的绩效工资不低于同级别西医人员平均工资。鼓励中医类人才在职方式提升学历或考取双学历,对在职读研读博人员给予政策支持、绩效倾斜等各方面优惠措施,培养本地高层次人才。鼓励医疗机构在进修学习和学术交流等方面为中医药人员创造条件,与西医药人员同等待遇;在人才评定、职称晋升等方面对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人才适当倾斜。〔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局(科技局)、民政和人社局、市场监管局,三明市明溪医保局〕
(六)传承弘扬中医药文化体系
22.挖掘保护中医药文化资源。做好中医药传统知识与文化、民间中医药验方、秘方和传统技术方法、民间药膳、院内制剂的收集整理、登记保护和推广应用。依托滴水岩红军战地医院和惠利夫人庙文化,深度挖掘“红医文化”和地域特色中医药文化,鼓励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到2024年,完成中草药科普园建设,到2025年完成中央苏区(福建)中医药文化陈列馆建设,进一步传承和弘扬中医药文化。〔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3.提升居民中医药文化素养。打造中医药文化传播“四个一”品牌工程,深度打造县中医院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组建中医药养生保健专家讲师团队,持续打造“绿海明溪 健康科普”栏目,加大科学用药和普及中医养生保健基本理念、知识和技能的传播力度,提高广大居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推动中医药服务基层行,定期开展中医专项义诊宣传活动,丰富健康教育服务项目中的中医药健康文化内容,大力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太极拳、八段锦等传统保健方法,通过惠民生服务提高城乡居民中医药文化认知度和普及率,力争到2028年城乡居民中医药常识知晓率保持在90%以上。依托2所全省中医药文化教育试点学校,推动中医药文化知识进校园。〔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教育局、融媒体中心、总医院,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培育构建中医药产业体系
24.推动中药材种植发展。根据《明溪县中医药大健康产业链发展规划(2024-2030年)》,有序培育和实施中医药大健康产业链。依托第四次中药资源普查,开展中药材资源道地性评价评估和市场评估,引导开展中药种质资源保护和创新,推进中药材规范化、产业化种植和种子种苗繁育。加强与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所、中药资源中心、华润集团和上药集团等单位对接,引进中药材产业科技特派团,指导明溪筛选发展淮山、茯苓、灵芝等优势品种,并对中药材的选种育苗及种植生产进行指导。到2025年,培育带动中药材大规模种植,建成1-2个大宗品种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深入实施中药材产业乡村振兴行动, 把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村开展中药材基地建设,生态化、规范化种植与当地相适应的中药材。第一阶段,力争到2025年前完成中医药及配套产品生产制造,建设铁皮石斛高标准大棚并种植铁皮石斛;第二阶段,力争到2028年前完成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完成3个千亩灵芝种植示范基地、1个千亩铁皮石斛种植示范基地、1个百亩淮山种植示范基地、1个淮山药健康产品加工基地、1个铁皮石斛健康产品加工基地、1个灵芝健康产品加工基地、草珊瑚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和中药材全程可追溯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卫健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5.培育中医药产业集群。依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口支援和省卫健委挂钩联系,坚持以商招商,积极争取并引进优质中医药企业来明投资,重点开发具有地方特色、有一定产业基础的中药材产品,发展中医药健康系列产品研发生产等高附加值项目,并完善上下游相关产业链,力争到2028年建成2-3个以上中药材初加工基地。大力实施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建设,推动标准化厂房等项目尽早落地实施,盘活金草种业地块。继续培育壮大南方制药等生物医药龙头企业,积极推进沃林生物技术等中药相关企业转型升级。及时了解明溪企业需求,依托高校、科研机构资源,为企业提供一对一帮扶服务,帮助企业申报注册等。围绕企业科技创新平台创建要求,积极指导企业申报科技项目和科技创新平台,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增强县域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同时,帮助协调国内、省内高校和相关中药材类科研机构来明建立研究中心或科研平台,争取更多科研成果在明溪转化落地。推动中医药产业企业、医疗机构和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建立产学研行业创新平台或创新基地。第一阶段,力争到2025年底启动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第二阶段,力争到2028年前完成中药材加工园、中药开发生产园、中药综合利用园、中药材保质仓储基地建设,引进中药材仓储企业,为中药材初加工企业提供现代化、集约化、标准化的中药材仓储和物流配送服务。〔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商务局、科技局)、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卫健局、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中心〕
26.坚持中医药产业融合发展。发挥明溪生态、文化、产业等优势,把握明溪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口支援、上海嘉定区对口合作、省卫健委挂钩联系等机遇,做好“中医药”文章,大力发展“中医药+文旅、康复康养、养生养老”等康养模式,开发保健药膳、森林食品等特色产品,推进中医药机构、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与养老养生、健康旅游、体育休闲、健康食品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推动健康关口前移,积极推广“运动处方”,推进以健康运动为支撑的省级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建设。依托肖家山、紫云、延寿山和旦上森林康养基地等项目,开发打造培训研学基地和特色康养旅游基地,扩大中医药文化影响力和传播力。到2025年,建成2—3家明溪特色文旅康养基地。大力发展“互联网+中医药贸易”,鼓励并推动县域内相关企业成立电商企业,发展线上贸易,实现工贸分离;多维推动中药材购销市场,充分用好省医药集团在药品流通方面的资源,为明溪中药材拓宽销售渠道,力争到2025年,完成新增大健康销售企业2—3家。第一阶段,力争到2025年前完成中医药红色健康旅游路线打造,开发城关乡坪埠村红军战地医院遗址—紫云中医药特色小街—翠竹洋火山口—胡坊镇森林康养小镇—盖洋镇“长寿之乡”—枫溪乡延寿山森林康养基地—明洲足疗药浴养生酒店1条红色中医药健康旅游路线;第二阶段,力争到2028年前完成特色康养产业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县文旅局、林业局、民政和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局、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实施步骤
1.启动推进阶段(2024年)。根据市级文件,出台明溪县贯彻落实试验区建设的实施方案。
2.整体推进阶段(2025年-2027年)。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原则,找准影响和制约我县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强力攻坚,扎实推进。定期组织创建专家组到各地督促指导,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适时邀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口联系司领导和专家,对试验区建设工作进行评估,完善工作举措,推动试验区创建工作上水平、见成效。
3.总结完善阶段(2028年)。开展全面评估,进行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建立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新体制,全面总结试验区的成功做法和主要经验,系统分析差距不足,明确今后一个时期任务目标,形成总结评估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建立明溪县试验区建设工作专班,加强县直有关部门之间协调联动,统筹协调做好县域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县卫健局(县中医药管理局)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协同推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要素保障,加大投入。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为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在中医药人员编制、资源配置、政策机制、制度安排、资金保障、产业培育、成果转化、中药材种植、中医药文化等方面向中医药倾斜,形成促进中医药发展新格局。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大力宣传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成效,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组织作用,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宣传中医药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调动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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