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明溪县篇章(明溪县“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现将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环评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查阅环评全本,索取相关信息。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包括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所有公众。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从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邮寄信件等方式,向规划单位反馈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规划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公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即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
六、规划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名称: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滨河北路749号
联系人:颜金财 电话:0598-2813732 电子邮箱:yjc5555@126.com
环评单位名称:福建辑祥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江滨东大道68-1号(自贸试验区内)
联系人:阮秋华 电话:18950902287
电子邮箱:ruanqiuhua@fjjxghsjyxzrg.wecom.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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