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明溪县加快第三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明政文〔2022〕59号
日期:2022-06-07 11:29 来源: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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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明溪县加快第三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明溪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日

  明溪县加快第三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2022年~2025年)

  第三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水平是衡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为激发第三产业发展创新活力,增强第三产业经济发展新动能,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和区域综合竞争力,对稳步推动新时代明溪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明考察等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振效益”行动部署要求,聚焦我县第三产业重点领域和发展短板,围绕商贸流通、现代物流、文旅康养、现代金融、电商物流、商务服务、养老服务、数字经济等领域,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组织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实现第三产业总量扩张、拉动力增强、融合发展的新局面,切实增强第三产业对全县经济增长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二、目标任务和重点方向

  加快发展第三产业,提高第三产业在产业结构中的比重,是推进我县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是促进我县经济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促进我县跨越式发展的有效途径。从2022年起全县每年力争培育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业企业10家以上、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6家以上。到2025年全县培育限额以上商贸业企业达到40家以上,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达到24家以上;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49.8亿元,年均增长6.9%以上,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由2021年的34.32%提升至38%左右,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5%。

(一)商贸服务业

  1.目标任务。批发业年均增速10%以上,到2025年销售额达到28亿元以上;零售业年均增速6%以上,到2025年销售额达到25亿元以上;住宿业年均增速10%以上,到2025年销售额达到0.6亿元以上;餐饮业年均增速15%以上,到2025年增加值达到8亿元以上。

  2.重点方向。引导商贸企业合理集聚,打造一批“专、特、精”的特色产业。(1)批发业。推动医药、水泥、煤矿、林木等主导产业企业实施“工贸分离”,拓展线上、线下全渠道经营,发展壮大一批龙头批发企业。(2)零售业。加大县域连锁生鲜超市、便利店等终端的覆盖率,加快打造欧洲进出口商品交易中心、欧侨广场、时代广场、金茂广场、侨乡体育中心、东部新区、火车站站前广场等城市商业中心,引进培育大中型连锁超市、特色餐饮连锁、休闲娱乐场所,形成各具特色的专业商贸体系。(3)住宿业。发展以品牌高端酒店为引领、连锁商务酒店为骨干、乡村休闲民宿为延伸的住宿体系,提升接待能力和居住体验;积极推进乡村民宿酒店和家庭式旅馆升级,引导提升设施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住宿农家乐评优评级。(4)餐饮业。加快快餐连锁规范化发展,完善中小型酒店餐饮,布局一批乡村休闲特色餐饮网点;大力挖掘和培育欧侨特色美食文化,培育一批品牌餐饮企业;培育夜间经济新业态,改造形成一批夜间街区,策划一批亮点文化活动。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商务局)、文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交通运输业

  1.目标任务。交通运输增加值年均增长5%以上,至2025年物流产业增加值达到3.16亿元,力争引进和培育1~2家3A级物流企业,1家4A级物流企业。快递运输增加值年均增长15%以上,到2025年增加值达到400万元以上。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以上,至2025年增加值达到0.2亿元以上。

  2.重点方向。(1)物流园。依托兴泉铁路,加快公铁物流园区、奋发山海协作产业园建设,打造公铁多式联运物流基地。(2)仓储物流业。大力发展仓储运输业,完善提升多样式中转仓储布局。(3)道路运输业。发展甩挂运输、多式联运、网络货运等多种道路运输业态,提升道路运力。(4)邮政快递业。加快打造全县快递物流配送中心,培育一批仓配一体化入厂物流等“快递+”融合发展的快递服务特色产品示范项目。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明溪分公司、工信局(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文旅康养产业

  1.目标任务。建成四星级旅游饭店1家、三星级旅游饭店2家;国家4A级旅游景区1家以上、国家3A级旅游景区2家以上;四星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2家,全县游客接待量和文旅康养产业总收入年均增长8%和10%以上,到2025年全县游客接待量达200万人次以上,文旅康养产业实现总收入15亿元以上。

  2.重点方向。(1)文旅产业。围绕全县旅游资源布局,按照“资源整合、产业融合、全域联动”原则,突出生态和红色旅游品牌,全面强化品牌建设,营造“生态休闲养生明溪”品牌。重点推进滴水岩红色旅游基地、御帘古村景区提升、紫云闽学文化村、日出旦上观鸟平台、肖家山传统古村落、明溪火山口省级地质公园等项目建设,加大景区“吃、住、行、游、娱、购”等配套设施投入,培育形成我县特色旅游景区。同时,不断创新营销方式,运用线上、线下开辟微信、户外广告等平台,广泛宣传推介我县红色旅游、生态旅游等特色旅游资源。(2)森林康养产业。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挂钩帮扶我县的良好契机,大力开发候鸟旅居式、生态田园式、医养结合型的多元化养生养老产品,支持社会力量承接县乡两级养老机构运营,提供专业的医疗和康复护理、中医药医疗保健等服务,打造区域性的休闲养生、康复疗养服务中心。发展以自然教育、森林体验、休闲康养为主的森林康养产业,打造成生态观鸟、自然教育示范、职工疗休养、禅修和运动等特色品牌,培育创建一批市级以上森林康养基地和职工疗休养基地。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林业局、卫健局、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金融服务业

  1.目标任务。金融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以上,至2025年增加值达到6.2亿元以上,新增1家企业主板上市(挂牌)。

  2.重点方向。(1)金融机构集聚。鼓励商业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到我县设立分支机构,新引进1-2个全国性金融机构网点入驻明溪。(2)地方法人发展。扶持县农信联社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展。(3)资本市场发展。加强银企对接,加大对小微企业、补短板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全面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拓宽直接融资渠道,积极引进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推动县内企业在主板、新三板、科创板(挂牌)交易,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实现投融资渠道多元化和资产的市场化增值。加强金融产品创新,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技金融等特色金融产品,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拓展多元化金融服务供给。

 

  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发改局、工信局、人行、银保监组、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房地产业

  1.目标任务。房地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6%以上,到2025年增加值达到3.78亿元以上。

  2.重点方向。落实国家、省、市、县调控政策,优化住房供应结构,着力调整符合有限需求的市场商品房和政策保障房供应比例,提高居住水平,努力实现房地产业持续、平稳、健康的发展。重点推进普通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工程建设,着重抓好富贵壹号、东方家园等项目建设,推进四元堂(二期)、康乐路片区商品房等重点板块的开发建设,有效增加商品房、保障房供给。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营利性服务业

  1.目标任务。发挥政策和服务双叠加的比较优势,吸引落地一批电商直播、现代物流、商务、居民服务、文化体育、娱乐、科学技术服务、数字经济、软件和信息技术、电信等营利性服务业企业落地,实现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6%以上,到2025年增加值达到10亿元以上。

  2.重点方向。(1)信息服务业。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数字经济、人工智能推进服务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数字生活、数字娱乐、数字体育、数字文旅等“数字+”新业态。积极发展在线医疗、在线旅游、在线教育等在线经济,以在线个性化服务带动商业模式创新,培育一批数字经济中小微企业。(2)科技服务业。抓住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新兴信息技术发展机遇,搭建明溪科技创新创业发展平台,重点发展技术转移(科技成果转化)、创业孵化服务,培育发展研发设计与检验认证服务,打造云服务平台、大数据平台等区域服务平台。(3)商务服务业。积极开发新的服务渠道和服务产品,按照产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的方向,重点发展教育培训、人力资源服务、保险理财、法律服务、金融信息咨询等领域,不断拓宽培育推动商务服务快速、健康、稳定发展。(4)文化体育娱乐业。进一步挖掘提炼闽学文化、客家文化、红色文化等一批明溪特色文化,提升文化服务品质,推动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培育文化创意、互联网文化服务等新型业态。重点培育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中介培训等体育服务业,探索赛事市场开发和运作模式,努力打造区域性品牌赛事。积极参与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主动融入国家体育消费示范城市发展,着力打造具有明溪特色IP的旅游品牌。重点依托肖家山传统古村落、盖洋镇村头森林人家、夏阳乡紫云村等特色区域,扩大“绿海明溪清新盖洋”健康跑、山地自行车赛,加快文化、体育、消费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文旅局、工信局(商务局、科技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国资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非营利性服务业

  1.目标任务。重点推进水利、公共设施管理、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社会保障等非营利性服务业,实现增加值年均增长8.1%以上,至2025年增加值达到15亿元以上。

  2.重点方向。(1)公共设施服务业。搭建明溪县智慧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和智慧城市运用管理平台,整合交通、环保、教育、旅游等各部门数据资源,推动数据汇聚、数据融合、数据开放、数据服务。推动智慧城市系统与农业、制造业和服务业深度融合,实现产业升级发展。(2)健康养老行业。发挥我县独特的生态优势,围绕医疗和康复护理、中医药医疗保健、健康养老、健康旅游等重点领域,建立集医疗(中医)、护理、康复、预防、保健等多功能服务为一体的“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机构,重点发展家政服务、社区照料服务和病患陪护服务等家庭服务业。(3)公共管理业。推动交通出行、医疗健康、教育文化、空间位置等与民生息息相关领域的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丰富和活跃民生服务供给。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住建局、水利局、教育局、卫健局、民政局、人社局、国资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招商引资力度。持续开展“大招商招好商”活动,瞄准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闽东南、成渝汉五大片区,发挥明溪驻外商会作用,融合以商招商、投简历招商、专场招商等举措,吸引一批第三产业项目落地。注重项目策划。聚焦产业发展需求,全县每年谋划一批投资体量大、社会效益好的现代服务业招商项目18个以上,实现签约项目9个以上,各乡(镇)每年谋划招商项目不少于2个。注重领域招商。重点围绕发展现代物流、文旅康养、现代商贸及电子商务,提升发展体育、健康服务、新型房地产,配套发展现代金融、商务服务,培育发展信息、技术、科技服务等领域,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开展精准招商。各乡(镇)每年确定1-2家目标企业,推动项目落地。注重项目转化。全程实行项目代帮办服务机制,扎实推进意向、协议、合同项目升格转段、落实落地。各乡(镇)原则上谋划项目转签约率一般达到50%,力争推动一批签约项目早日动工,推进一批重大招商项目列入全市第三产业重点项目盘子。各乡(镇)每年实施的项目6个以上。注重政策扶持。制定个性化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对新引进的现代物流、文旅康养产业、信息服务、电子商务等企业作为奖励范围,为招商服务人员、项目投资方等奖励对象提供物质奖励和考核加分奖励。

  (二)提升“纳统入规”精准度。依法依规做好企业“纳统入规”工作,从源头夯实基础数据质量,准确、全面、及时反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强化“三产”深度融合。搭建第三产业融合发展平台,推动第三产业与“三新”产业、生态农业、绿色林业等第一、第二产业建立联结机制,培育一批第三产业市场融合主体。打造入规后备企业库。扎实开展重点企业摸排核查,全县每年筛选出发展前景较好的30家商贸企业和15家服务业企业,纳入全县“上限上规”后备企业库,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加强入规分类指导。突出“个转企、小升规、下转上”对后备企业进行分类指导和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将靠前服务深入开展政策解读“上限上规”指导转型发展等专题培训,提高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入库入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全县每年培育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18家以上,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9家以上。

  (三)助推工贸一体化发展。实施企业“工贸分离”是实现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体量双增长的重要举措。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引导“三新”产业、竹木加工、生态农业、食品加工、装备制造等行业企业,特别是管理规范、规模较大、内销比例较高或网络销售占比高的企业实施“工贸分离”,对年销售额达亿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特别是列入省市重点上市后备工业企业中适合实施“工贸分离”的企业,进行重点引导推动,树立典型示范。切实加强政策引导。加强政策引导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引导企业自愿主动开展“工贸分离”,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行业“工贸分离”指导政策,认真研究解决制造业企业“工贸分离”出现的问题,进行合理补助,推动“工贸分离”企业健康发展。明确要求落实责任。进一步明确行业主管职责,按照“先易后难、积极推进”的原则稳步推进企业“工贸分离”工作,各乡(镇)每年引导企业“工贸分离”不少于1家。

  (四)发挥政策引导效能。全面落实扶持政策为加快推进我县第三产业提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落实财政专项资金。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县第三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努力营造有利于我县第三产业加快发展的政策环境。县级财政每年安排资金不少于300万元用于支持第三产业重点领域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落实“上限上规”企业激励政策。对当年新入规的服务业企业和商贸业给予每家一次性奖励3~6万元。对当年规上服务业企业和限额以上商贸业企业年营业收入比增25%~85%给予奖励3~10万元。对落籍到我县运输企业的新增货运车辆,结合核定吨位和新增运力给予每辆一次性奖励8000-50000元。对新评定为国家、省、市级森林康养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15万元。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完善县第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陈华伟任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徐婷、副县长童良任副组长,负责全面推进第三产业发展的各项工作,及时解决第三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负责协调日常工作。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承担职责,细化职责分工,明确各个重点项目、各项重要工作措施责任人。

  (二)加强分析协调。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第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适时组织开展第三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及时分析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重点。县第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第三产业总体工作,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明确工作进度,确保全面完成各项指标任务。

  (三)加大扶持力度。落实落细《明溪县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七条扶持政策(试行)》(明政办规〔2022〕1号)和《明溪县应对新冠感染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三十五条措施》(明政文〔2022〕38号),从放宽市场准入、保障规划用地、加大财政税收奖励支持和培养引进人才等方面加大支持,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强化政策引导、扶持和推动作用,真正发挥政策的最大效应,促进我县第三产业健康发展。建立第三产业发展专业实训基地,积极发展职业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提升第三产业从业人员业务水平。

  (四)强化考核督查。建立健全县第三产业发展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机制,实行月通报、半年检查和年终考评制度。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于每季度首月18日前将季度指标完成情况及下一步打算书面材料报县三产办。县第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要分阶段组织开展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督查工作,加强对有关职能部门工作推进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五比五晒”考评及年度工作绩效考核。


  附件:1.第三产业分行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目标任务表

  2.各乡(镇)第三产业年度目标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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