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明市明溪生态环境局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明溪县深入推进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11-10 10:41 来源:明溪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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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经研究,现将《明溪县深入推进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明市明溪生态环境局

  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7日
明溪县深入推进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的通知》《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入推进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明市城市管理局三明市生态环境局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三明市深入推进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快补齐我县城市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落实污染源头治理的要求,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有效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系统谋划、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部门联动、形成合力”的基本原则,统筹推进城市排水防涝、海绵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城市内河流域治理等工作,加大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
  至2025年年底,我县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在2021年基础上提升14个百分点或以上,污水处理厂进水BOD平均浓度提升16mg/L以上,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处置水平进一步提升;基本补齐县城污水收集管网短板,污水处理能力满足处理需求,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分年度目标详见附件1)。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开展管网排查建档
  1.加快完成管网深度排查和建档。参考《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和省住建厅编制的《福建省排水管网排查技术指南(试行)》等要求,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全面排查城区市政污水管网现状。对管网建设、改造、接驳过程中存在的错接(污水接入雨水管网)、混接(雨水接入污水管网)、漏接(污水不知去向)以及各类管道病害现象进行全面梳理。对管网资产数据及现状缺陷问题梳理建档,对排查发现的无主排水管道或设施进行确权和权属移交。依法有序建立排水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并定期更新,2022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城区污水管网深度排查建档工作。[住建局]
  2.完善城区排水专项规划编制和修编。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建设时序的调整以及管网深度排查的结果,抓紧完成对城区排水专项规划的编制、修编和报批。在编制修编时,要优化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布局,做到有路必有雨污管道,确保管网设置到位、污水全面收集,并应包含老旧城区、城中村、地势较低城区的近远期污水收集规划。应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城区排水专项规划编制(修编),并报市城管局备案。[住建局牵头,发改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参与]
  3.编制“一厂一策”实施方案。根据管网排查结果和专项规划,对城市生活污水厂服务范围的排水系统进行分析,深入剖析存在问题,编制“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并制定实施排水管网建设改造年度计划,努力提升管网覆率和收集效能。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编制,方案经县政府批复后报市城管局备案。[住建局牵头,发改局、生态环境局参与]
  (二)统筹推进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
  4.推进管网新建改造和修复。加快推进污水管网密度较低或污水管网输送能力不足区域的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加快消除管网空白区,重点建设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接合部污水收集管网。加强源头生活污水收集,开展老旧小区、街区片区改造的同时,推进支线管网和出户管的连接建设;推进沿街店面污水收集管网和截污井建设。持续推进混错接、漏接、老旧破损管网更新修复,因地制宜稳步推进雨污分流改造,提升污水收集效能。2022年至2025年,全县完成新建改造城镇污水管网20公里。[住建局牵头,发改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经济开发区,雪峰镇、城关乡、瀚仙镇参与]
  5.强化小区和单位内部排水管理。居民小区、公共建筑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等非市政排水设施排查、改造、维护管理由属地政府牵头,设施权属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单位)或者管理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各属地政府、社区居委会要负责组织协调并落实。居民小区、公共建筑及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化粪池、排水管道要定期清淤,排水设施养护管理应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各有关单位参与]
  6.提升污水处理设施能力水平。科学评估现有污水处理厂和管网的能力,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优化污水处理厂、管网布局,预留规划建设用地和地下空间。科学合理确定排放标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住建局牵头,发改局、生态环境局参与]
  7.推进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系统分析生产、生活、生态用水现状及未来需求,以现有污水处理厂为基础,因地制宜规划布局再生水利用基础设施。新建城区要因地制宜提前规划布局再生水管网,有序开展相关建设。推广再生水用于市政杂用、工业用水和生态补水等。[水利局、住建局、发改局、生态环境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加快推进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处置
  结合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工作,按照就地就近原则,提前补齐污泥处置能力缺口,严禁未经脱水处理达标的污泥在垃圾填埋场填埋,加快压减污泥填埋规模。严禁工业污水厂产生的污泥转移至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严格实行污泥转运联单制度,加强运输过程管理,严禁随意倾倒、偷排等违法行为。在实现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处置前提下,满足相关标准后,可用于土壤改良、园林绿化、建材利用等。鼓励利用垃圾焚烧发电厂、燃煤电厂、水泥窑等进行协调处置。[发改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体制机制建设
  9.强化工程质量管控。提升管网建设质量,加快淘汰砖砌井,推行混凝土现浇或成品检查井,优先采用球墨铸铁管、承插橡胶圈接口钢筋混凝土管等管材。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有办理施工许可的市政排水设施工程的质量监督。按照《福建省市政排水设施工程移交与接管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规范市政排水设施工程移交,验收移交前贯彻落实CCTV检测等有关措施,保证市政排水设施工程建成后正常投入使用。[住建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10.规范工业企业排水管理。工业企业排水水质要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排放标准规定。工业集聚区要按规定配套建成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稳定运行,达到相应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生态环境局牵头,工信局、开发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对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工业企业要进行排查、评估。经评估认定污染物不能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有效处理或可能影响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的,应限期退出市政管网,向园区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聚集。在退出市政管网之前,应采取预处理等措施,降低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影响。[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发改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要加强部门联动,加强排污许可和排水许可管理,强化日常巡查,发现超排或偷排等违法行为,要督促整改并依法查处。[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1.强化“小散乱”污水管理。结合排水、排污、经营许可管理,建立住建、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市场监管部门依据省政务数据汇聚有关规定,共享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整治沿街经营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污水乱排直排,督促整改。重点做好餐饮、农贸市场、洗车洗涤排污整治,排查餐饮隔油池运行、油烟排放、洗车场排水沟、沉淀池设置等情况。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粉碎后直接排入市政排水管网。[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2.建立完善常态化管理机制。要定期对管网进行巡查养护,对易淤积地段要重点清理,避免满管、带压运行。积极推广实施“厂网一体化”专业化运行维护,保障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系统性和完整性。要建立本地化专业化养护队伍,鼓励依托国有企业建立排水管网专业化养护企业,探索运用市场机制加强绩效管理和按效付费。要严格落实河长制,河长要切实履行责任,加强巡河管理,持续开展河道清理保洁工作。加强统筹谋划,健全河道常态化运营维护及日常巡河发现问题、及时移交整改的工作机制,调动各方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巩固城市内河水系治理成效。[住建局、水利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发改局、生态环境局、国资中心参与]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住建局局长和生态环境局局长为副组长,各责任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明溪县城市污水提质增效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我县城市污水提质增效工作。要结合专项行动目标要求,明确分年度目标,每年1月底前更新当年的项目清单并报市城管局,推动各片区污水收集处理项目建设,并每半年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发改局按分工负责]
  (二)落实资金保障。要建立多元化的财政性资金投入保障机制,足额落实运行维护经费和相关规划(方案)编制经费。要做好项目谋划和储备,将项目捆绑打包,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预算内资金以及省级城乡人居环境相关专项资金支持,对符合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条件的项目,可申请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积极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鼓励金融机构依法依规提供融资支持。[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人民银行明溪县支行、银保监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费价税机制。要按照覆盖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和污泥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合理制定污水处理费标准,并根据我县水污染防治目标动态调整。在污水处理费调整到位前,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维。推广按照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污染物削减量等支付运营服务费。再生水价格由再生水供应企业和用户按照优质优价原则自主协商定价。对于提供公共生态环境服务功能的河湖湿地生态补水、景观环境用水使用再生水的,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税务部门要依法落实环境保护、水资源节约、污水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明溪县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BOD浓度提升目标(2022-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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