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明溪县委 明溪县人民政府转发《县委宣传部 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的通知

日期:2021-12-01 14:56 来源:明溪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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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县委宣传部 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明溪县委

明溪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9日


  县委宣传部  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效监督和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在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及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努力下,全县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顺利实施完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实效性,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全国、省、市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开启全民普法守法新征程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扣我县“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将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作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作为主题,以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作为工作着力点,完善普法工作机制,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持续推进新时代明溪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可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更为明显地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显著增强。依法治理深入开展,依法办事逐步规范,法治环境逐步形成,基本形成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全民普法工作体系,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推进全民普法,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始终保持全民普法的正确方向。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工作导向,尊重人民群众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需求,提供系列化、多元化、规范化的法治宣传教育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针对性组织开展普法,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各个领域,促进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4.坚持创新实践。坚持把创新作为全民普法的第一动力。坚持依法治县与以德治县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全民普法与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基层治理、日常生活,融入全面依法治县全过程。推进智慧普法、精准普法,培树全社会法治信仰。

  二、突出普法重点内容,为持续推进新时代明溪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课程,推动全县党员干部勇当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排头兵。统筹运用各类融媒体手段和平台,发挥好普法阵地的作用,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工作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突出宣传宪法。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精神,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和优越性,坚定制度自信。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恪守宪法原则。将礼敬宪法融入青少年学习成长历程,推进青少年宪法宣传教育工作,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通过普法宣讲、开展“以案释法基层行”活动、打造民法典主题法治文化阵地、制作法律工作者说法短视频等形式,深入宣传民法典,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集中宣传月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突出宣传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紧紧围绕我县“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运用普法宣讲团、“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等队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集中开展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营造全民普法的浓厚氛围。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宣传涉及打造山区产业现代化先行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域治理现代化样板区、城乡发展融合地、改革创新实践地、民生幸福宜居地等与推动新时代明溪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五)突出宣传与法治政府建设、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适应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日活动,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适应更高水平平安明溪建设需要,继续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围绕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征地拆迁、疫情防控、营商环境、毒品预防、教育医疗、人口健康、慈善救助、社区管理服务、退役军人保障、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知识产权保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等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六)突出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开展“党员学党章知党史考法律”“党章党规伴我行”专题活动。持续深化警示教育,深入开展“一季一警示”活动。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列入党员干部日常考核,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持续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一)强化教育引导

  1.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将开展学习的情况,作为其学法基本任务、法治素养评估基本依据和年度述职述法基本内容。定期组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法律知识考试等活动,每年安排领导干部现场或者通过网络旁听法庭庭审。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和必备素质。

  2.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宪法教育为核心,把法治教育融入到学校教育的各个阶段。举办全县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全县青少年网上学法用法等活动,开展“法护成长”“法律伴我行”“护青园”普法专项行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开展实践式、体验式、参与式教学,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提高“非遗”法治教育基地实效。以“初心护童·未成年人‘两法’乡村行”集中宣传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反家庭暴力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依托基层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和村(居)“两委”,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闲散青少年等特殊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

  3.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加强对村(居)“两委”干部和党员的法治教育,组织新当选村(居)“两委”干部参加任职培训,切实提高基层组织依法办事能力。深化法律进乡村、进社区,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综治工作站等,广泛开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群众提供菜单式普法服务。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治教育,深入开展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活动。根据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二)推动实践养成。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把公民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提高分值占比。聚焦日常生活“关键小节”,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提高规则意识,推动遵法守规。注重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过程变成提升当事人法治素养的过程,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维权。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在增强个人权利意识的同时,提升公共意识、义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纠正法不责众、滥用权力、讲“蛮”不讲法、遇事找关系等思想和行为。

  (三)涵养法治自觉。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开展“旁听庭审”,举办“以案释法”活动,大力促进法治实践活动精准、公益、便民,在法治实践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建立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落实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广泛宣传与市场经济和现代治理相适应的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倡导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美德善行,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入脑入心入行

  (一)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体现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侨乡文化、企业文化有机融合。利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综治工作站等阵地,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提升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提高使用率。力争到2025年,县、乡、村三级法治文化阵地基本实现全覆盖。

  (二)讲好法治文化故事。积极拓宽普法渠道,推动方式方法创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普法。推动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开展法治文化作品推广和法治文化传播活动。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充分利用“三下乡”活动,在重大节日、法律法规日等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引导社会公众主动融入法治文化、积极参与法治建设。

  (三)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的挖掘保护和宣传普及。注重发掘党在革命时期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的光荣历史和成功实践,开展红色法治文化研究、挖掘、宣传等活动,深入分析我县文化积淀、文化传承对法治建设的促进作用,探索形成有辨识度有影响力的法治文化建设成果。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教育引导全民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五、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大力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

  (一)推进实践式普法

  1.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开展普法,通过制定普法工作指引,推进柔性执法,将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办案程序,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办案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全效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利用受理、审理、决定等各环节实时普法,引导教育申请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宣讲法律,释法说理。

  2.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过程。在法律服务过程中开展普法,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切实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理性维护合法权益,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3.加大以案释法力度。落实以案释法制度,针对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遇到的具体法律问题及时开展普法。推动法院、检察院、行政复议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律师事务所开展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汇编成册,建立以案释法资源库,培育以案普法品牌,使广大法律工作者成为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的普法者。

  (二)推进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

  1.壮大社会普法力量。统筹各种社会资源,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鼓励引导执法司法工作人员、法律实务工作者等加入普法讲师团队伍。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支持国家工作人员、教师、专业社会工作者、文艺工作者、媒体从业人员等加入普法志愿者行列。

  2.建立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建立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配套管理考核办法,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三)推进数字化普法宣传

  1.创新普法内容。适应人民群众对法治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推动普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重运用新技术分析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强对优秀自媒体普法制作的引导。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

  2.创新普法方法。以效果为导向,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把满足群众法治需求同提高公民法治素养结合起来,运用互动性强、参与度高、效果好的普法手段,促进普法由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增强受众的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建设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使互联网变成普法创新发展的最大增量。

  六、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提高县域治理能力和水平

  (一)强化基层依法治理

  1.深化法治村(居)建设。加大村(居)普法力度,实施村(居)“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切实发挥村(居)法律顾问和“法治带头人”的作用。加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完善分级管理制度。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建设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的模范守法家庭, 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针对偏远村和普通话普及不足的人群,特别是偏远自然村的留守儿童、老年人,采用方言普法方式进行普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实行动态管理,巩固提升创建质量,促进乡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各项措施在乡村落地生根。

  2.深化依法治校。深化“法律进学校”,全面加强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队伍,切实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的作用。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毒品、诈骗、非法传教、网络沉迷等方面的法治教育,持续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活动。完善校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法打击扰乱校园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学校管理者、教师的法治教育,提高学校教师的法治意识和依法从教意识,增强学校依法处理各种关系的能力。

  3.深化依法治企。深化“法律进企业”,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引导企业建立法治教育基地、法律图书室等,营造浓厚依法治企氛围。提高诚信守法企业创建质量,提升企业依法治理水平。推动企业合规建设,鼓励企业聘请法律顾问,防范法律风险。将法治作为企业学习的重要内容,建立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开展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生产、营商环境等法治宣传活动。加强职工法治教育,提升职工合法维权能力,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持续深化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加强企业合规人才队伍建设,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法律服务。坚持将法治教育与企业法治实践相结合,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各个环节,发挥职能部门及社会组织作用,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不断提高企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二)强化行业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开展行业依法治理,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和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治理方式。深化“法律进网络”工作,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落实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广泛宣传互联网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在法治实践中信仰法治、厉行法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坚持依法治网和以德润网相结合,弘扬时代主旋律和社会正能量,推动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

  (三)强化专项依法治理。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行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针对老年人、农民工、青少年、民营企业主等重点群体,深化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增强防诈防骗意识。

  七、强化组织保障,落实工作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推进全民守法普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把普法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确保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以上会议,研究守法普法具体工作,加强对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普法责任落实。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各乡(镇)要加强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支持村(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坚持突出重点。突出机制建设,夯实普法责任,突出“关键少数”,推动学法用法,突出品牌普法,提升宣传实效,突出文化传承,推进法治惠民,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持续推进新时代明溪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强化队伍建设。行政执法部门要对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的人员和辅助工作人员开展培训。优化工作队伍结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聘用)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落实经费保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把普法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足额予以保障。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五)加强效果评估。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效果,特别是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健全评估指标体系,提升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开展评估总结验收。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研究调研规划实施情况,开展中期评估,对工作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做好终期总结验收,加强结果的运用。健全激励机制,做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表彰工作。强化日常指导监督。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履行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依照有关规定发出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支持人大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


  附件:明溪县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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