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明溪县“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日期:2017-08-10 08:50 来源:明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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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明溪县“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9

  (此件主动公开)

明溪县“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

专 项 规 划

2017年8月


目  录

前 言………………………………………………………………4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5

(一)发展基础……………………………………………………5

(二)面临形势……………………………………………………9

二、总体思路与发展目标…………………………………………11

(一)指导思想……………………………………………………11

(二)基本原则……………………………………………………11

(三)发展目标……………………………………………………12

三、主要任务………………………………………………………15

(一)健全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优化资源配置…………………15

(二)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16

(三)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创新体制机制…………………18

(四)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20

(五)加强科技教育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21

(六)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城乡居民待遇均等化…………22

(七)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23

(八)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实现共享应用………………23

四、保障措施………………………………………………………24

(一)强化组织领导………………………………………………24

(二)强化投入保障………………………………………………25

(三)强化过程管理………………………………………………25

(四)营造良好环境………………………………………………25


前  言

 

    “十三五”期间是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黄金期、改革的攻坚期、矛盾的凸显期。编制和实施《明溪县“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为《规划》),对于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政策、保障群众健康权益、促进人口发展和民众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划》以《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福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明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为依据编制。本《规划》基期为2015年,规划期为2016—2020年。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全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以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为宗旨,以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为核心,加强顶层设计,统筹推进公立医院、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等综合改革,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各项卫生计生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为“十三五”期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全县居民健康水平有效提高。截至2015年,全县孕产妇死亡率为零,控制在规划目标以内;婴儿死亡率为2.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2.99‰,较“十一五”末下降了44.58%。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240.59/10万,麻疹发病率为零,继续保持在较低水平;未发生重大传染病流行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卫生资源总量快速增长。至2015年,全县医疗机构床位488张,比2010年新增床位231张,年均增长17.98%。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县千人均医疗机构床位4.81张(全市5.34张)、执业(助理)医师1.63人(全市2.01人)、注册护士1.97人(全市2.56人),分别比2010年增加231张、73人、96人。拥有各级各类医院1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8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家,其中二级医院2所(县级综合性医院及县中医院各1所)。

3.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明显加强。“十二五”期间,全县投入3680万元用于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市级(含)以上财政投入2350万元,占基建总投入的64%新增业务用房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有改善提升了医疗卫生条件及综合服务能力。为8个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置了基本诊疗设备,3个乡镇卫生院配置救护车;对65个村卫生所进行规范化建设和81个村卫生所配置急救箱、供氧器(7L)、简易担架等急救设备。同时,加快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建立明溪县公众健康信息服务管理平台(健康明溪),先后完成65家乡镇卫生院的政务外网部署,为81个村卫生所配备基卫信息系统终端设备计算机、打印机和读卡器81套。

4.医改红利持续释放。突出医药、医保、医疗“三医联动”改革,全县2家公立医院城镇职工医保个人住院自付次均费用由2011年改革前的1504元下降到2015年的1485元;城乡居民医保由2011年改革前的2038元下降到2015年的1479元。2家医院医务人员平均年薪由2011年的5万元提高到2015年8万元,年平均增长12%,主任医生年薪一般都达到17万元以上。医务性收入占比由2011年改革前的16.7%提高到2015年的41.1%,药品耗材由46.41%下降到27.35%。

5.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全县人口出生率年平均10‰,自然增长率年平均5.06‰,均控制在规划目标之内;出生政策符合率连续五年保持在85%以上;出生性别比逐年下降,逐步趋向正常;重视出生人口素质,免费优检覆盖率均达到80%以上。“单独两孩”政策平稳实施,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有效推进,诚信计生全面推行,幸福家庭创建工作扎实开展,计生特殊家庭、贫困女孩家庭得到帮扶,共发放计划生育各类奖励扶助资金474.69万元,惠及4590人。

  6.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持续增强。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2010年的15元/人提高到2015年的40元/人。全县共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98141份,电子建档率为96.69%(市94%);规范管理高血压患者4146人,高血压患者规范化管理率79.79%(省定65%);规范管理糖尿病患者968人,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74.20%(省定65%);规范管理65岁以上老人10715人,65岁以上老年居民健康管理率82.93%。2015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3.05%,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7.62%。对1100名农村孕产妇实施住院分娩补助44万元,为1000名农村妇女开展“两癌”检查,农村育龄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406人。建立部门间协调联动卫生应急机制,及时科学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苗头事件。全县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11例,比2010年新增7例;发现并治疗肺结核38例;以乡镇为单位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5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为零,继续控制在1%以下。

7.医政中医科教工作明显提升。县总医院优质护理服务病房覆盖率达100%。危重症病人抢救增长17.4%,抢救成功率达81.14%以上,县域内就诊率达92.44%。加大无偿献血宣传和管理力度,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县中医院设糖尿病、针灸推拿等省级特色专科(专病)2个设立了康复医学科,顺利通过二级中医院复评。委托省内医学院校为我市培养一批临床本科医学人才和本土化全日制大专层次医学生。开展参与全市首届最美医务工作者评选活动,4名医护工作者被授予三明市首届“最美医务工作者”称号。

表一:“十二五”规划目标完成情况

指标名称

单位

2010

年末

规划目标                                    规                     规划目标

    实现情况

2015

年末

年均

增长

2015

年末

年均

增长

1.人均期望寿命

75.29

76

0.142

78.89

0.72

2.婴儿死亡率

3.89

(7以下

 

2.4

  

3.孕产妇死亡率

1/10

0

0

0%

0

0%

4.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数

2.53

4.8

17.9%

4.81

17.98%

5.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

0.95

1.6

13.68%

1.63

14.32%

6.每千人口注册护士

0.81

1.9

26.91%

1.97

28.64%

7.人口年平均出生率

8.62

14

13.89

 

8.年均自然增长率

3.21

7

7.87

    — 

9.全县总人口规模(常住人口)

万人

11.92

12.1

12.02

10.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

%

94.63

85

86.66

 

11.新农合参合率

98.62

99

99.9

12.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控制

万人

0.3356

(2以下

0.9151

   — 

13.发现并治疗肺结核患者

万人

4.65

(8以上

3.161

14.以乡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5

95以上

95

 

15.麻疹发病率

1/100万人

0

0

0

16.5 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

0

0

 

17.高血压患者管理率

19.34

79.79

79.79

 

18.糖尿病患者管理率

41.48

74.20

74.20

 

19.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

53.18

53.18

20.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投入标准

15

40

年增加5

40

 

(二)面临形势

1.“十三五”时期是推动我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党中央、国务院坚持把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重大民生问题加以解决。省、市把加快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放在突出的位置,社会各界对卫生计生工作高度关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的经验为卫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人民群众对医疗保健需求的不断增长为卫生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我县的卫生计生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提高,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处于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期。

2.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卫生事业快速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当前,人民群众的关注点已经从医改的方向、原则转移到改革的进展和成效上来,改革攻坚难度越来越大。卫生工作必须牢牢把握人民群众的新期待,适应供给侧改革需要,切实解决好群众在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基本需求,提供更加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让城乡居民分享卫生计生改革发展成果。

3.卫生改革和发展面临的压力仍然比较突出。政府卫生投入稳定增加的机制尚未形成;公共卫生领域资源相对不足,特别是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亟待加强;卫生高层次人才缺乏,科研成果和拔尖人才不多;公共卫生问题日益复杂,传染性疾病和非传染性疾病双重负担的格局没有改变,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任务仍然十分艰巨,精神卫生防治机构和专业人员严重缺乏;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高龄孕产妇增多,保障母婴安全的责任增大;随着工业化、城市化、人口老龄化进程继续加速,健康问题面临新的挑战,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以及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仍威胁人民健康,食品安全、饮水安全等时有发生。

4.中医药事业发展滞后。中医药特色优势淡化中医药专业人员数量不增反减,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在全县医疗机构执业(助理)医师占比严重偏低,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人员更为缺乏,中医药特色得不到发挥,中医药事业发展缓慢。

5.人口均衡发展比较困难,工作形势仍然严峻。2015年,出生人口性别比降至103.41。全县60岁及以上人口数占总人口数的16.75%,已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阶段。特别是当前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对完善计划生育导向机制提出了新的要求,计划生育工作面临严峻挑战。

二、总体思路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揽,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把握新机遇、适应新常态,顺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坚持问题和目标双导向,强化政府的领导、保障、监督、管理“四个责任”,坚持“三个回归”(公立医院回归到公益性质、医生回归到看病的角色、药品回归到治病的功能)、“三个依靠”(公立医疗机构的硬件投入靠政府,软件和日常管理靠医院自身,降低医疗成本和提高运行效率靠体制机制创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四个可以”(百姓可以接受、财政可以承担、基金可以运行、医院可以持续)的目标,力争到2020年,建成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人民群众健康素质明显提高,人口总量控制在规划目标以内,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市中上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健康、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医药、医保、医疗“三医联动”和县、乡、村“三级联推”。遵循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的原则,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坚持公平可及、群众受益,努力实现全体人民“病有所医”。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完善医药卫生体制机制,深化配套措施改革,构建有序的分级诊疗新秩序。

——坚持转模式、调结构、增动力。加快推动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模式由治疗疾病向健康管理转变,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模式由追求规模效益向质量优先转变,群众看病就医模式由追求大医院、名专家向分级诊疗、有序就医转变。调整医疗卫生资源结构布局,坚持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充分释放改革红利,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实现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党和政府得民心。

——坚持依法行政、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强化卫生计生法制监督,构建法制卫生计生、和谐卫生计生。协调城乡、区域发展,兼顾各方利益,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相结合。壮大卫生人才队伍,加强重点学科和骨干人才培养,加强卫生计生行业职业道德建设,提高职工道德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更加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更加规范,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系、运行机制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更加完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实现人口长期均衡稳定增长、居民健康水平稳步提高,实现千人均医疗机构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等指标接近或达到全市中上水平。

——居民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十三五”期间,人均期望寿命达79.5岁。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6/10万以内,婴儿死亡率控制在7‰以内。人口出生率年平均控制在19‰左右,自然增长率年均不超过14‰。“十三五”期末,全县总人口控制在13万人以内(不含新增流动人口)。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达90%以上。

——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到“十三五”期末,实现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5张以上,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2人、注册护士数达2.5人、公共卫生人员数达0.9,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2人以上。全面完成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达标建设,每万人口精神卫生床位达到3.76张。建立覆盖县、乡两级卫生计生监督网络,实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县级行政区域全覆盖并逐步向乡镇延伸。

——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十三五”期末,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城乡居民筹资水平不低于全国和全省水平。参保对象实际的住院报销比例达70%左右,参保患者住院医药费用负担明显减轻。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加快完善以县级医院为龙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所(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承担初级诊疗、慢病管理和康复职能,农村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能够得到有效诊治,危急重症在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得到及时转诊。

——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注重医疗、公共卫生、中医药以及卫生计生管理人才的培养,加强全科医生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逐步完善全科医生制度。加强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发挥高层次卫生人才的带头和引领作用。完善用人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进人才成长发展和合理流动,形成与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相适应的人才规模,合理分布城乡和区域医药卫生人才,各类人才队伍得到统筹协调发展。

表二:“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名称

单位

2015

2020

指标

性质

全县

三明

全县

三明

一、健康水平

1.人均期望寿命

78.89

78.83

79.5

79

预期性

2.婴儿死亡率

2.4

4.6

7

7

预期性

3.孕产妇死亡率

1/10

0

15.2

16

16

约束性

二、卫生资源发展

4.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

4.81

5.34

4.9

6

预期性

5.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生数

1.63

2.01

1.94

2.3

预期性

6.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1.97

2.56

2.13

2.9

预期性

7.每千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 

0.86

0.86

0.9

0.9

预期性

8.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 

1.67

0.94

2

2

约束性

三、医疗保障

9.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 

99.99

99.98

99

99

预期性

10.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72.60

75

80

80

预期性

11.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

60.83

50.03

70

70

预期性

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2.县域内就诊率 

92.44

60

90

90

预期性

13.公立医院药品耗材占比 

27.35

35.22

27

30

预期性

14.家庭医生覆盖率 

46.35

53.1

100

100

预期性

五、疾病防控和基本公共卫生

15.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控制 

万人

0.9151

0.0416

3

3

预期性

16.发现并治疗肺结核患者 

万人

3.161

0.096

3.5

3.5

预期性

17.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5

98.57

98

﹥95

约束性

18.高血压患者管理率 

79.79

81

80

80

预期性

19.糖尿病患者管理率

74.20

79

80

80

预期性

20.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 

53.18

93.18

95

95

预期性

六、计划生育

21.期末总人口规模 

万人

12.02

253

13

263

预期性

22.人口年平均出生率 

13.89

14.5

19

20左右

预期性

23.年均自然增长率 

7.87

7.5

14

14

预期性

24.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 

86.66

86.77

90

90

约束性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医疗服务体系,优化资源配置

贯彻落实《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科学编制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和结构。严格控制公立医院的数量和规模,将县医院与县中医院进行整合,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做特做优中医专科。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办精神卫生、康复、老年护理等医养结合体。

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点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提升建设。建立全科医生激励机制,鼓励在岗乡村医生参加成人学历教育,开展乡村医生规范培训,建立乡村医生规范化管理制度。建立乡村医生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推行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政策,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专栏1: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程

开展县级医院业务用房和床位建设、薄弱学科和核心专科建设、县域医学影像检查检验中心建设、消毒供应室及手术室、急救体系建设。

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建设工程

开展基层医疗机构业务用房改扩建和康复床位建设,乡镇卫生院在行政村设立村卫生所,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建设。

实施急救体系能力提升工程

重点加强急诊重症监护室建设,并配备各类救护车。

(二)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

加强以县疾控中心为龙头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升疾病预防控制、健康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和干预及病原检测、鉴定等服务能力。健全妇女儿童专项医疗救治网络,减少出生缺陷,保障妇女儿童健康。

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改善疾控机构基础设施和基本设备条件,推进县疾控中心达标建设。完善传染病治疗管理机制,加强艾滋病和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的监测分析及预警工作。加强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加强地方病监测及防治工作,推进精神卫生体系建设,到2020年,全县精神科标准化床位达到每万人口3.76张。落实慢性病综合干预与管理,加强健康危险因素监测和数据利用。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巩固卫生县城创建成果,推进卫生城镇创建活动,到2020年,全县 30%以上乡镇达到省级卫生乡镇标准。

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整合卫生计生资源,完善县、乡卫生计生监督网络,力争2018年底完成全县农村卫生计生监督机构网络建设。加大饮用水、公共场所、学校卫生、涉水产品、消毒产品、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管力度,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率达100%,饮用水卫生监督现场快速检测设备配置率达100%,涉水产品企业年监督覆盖率100%,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实施工作覆盖率达到100%。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率达100%。大力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违法事实处理率达100%。建立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曝光不合格产品及问题单位。

加强妇幼健康服务工作。优化整合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实施妇幼保健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和基本设备装备,强化妇幼保健机构管理与指导。加强县医院妇产科、儿科床位建设,提高临床专科能力。到2020年,县妇幼保健院设置床70。落实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制度,倡导促进自然分娩,重点加强非医学需要的剖宫产管理,降低剖宫产率、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提升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能力,全县一级、二级、三级防治措施覆盖率分别达90%、70%、90%以上。开展妇女儿童常见疾病普查普治,扩大免费检查覆盖范围。落实35-64岁农村妇女和城镇已婚低保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筛查项目,落实综合干预措施;将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作为婚前医学检查和产前检查的常规检查项目。

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与指挥决策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加强报告管理和卫生应急风险评估管理,完善卫生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县医院应急扩充能力建设,提高批量伤员紧急医学救援收治能力。完善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建设,加强队伍训练管理和装备维护。加强预案体系建设,规范管理卫生应急信息员队伍。

 专栏2: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工程

新建县公共卫生服务综合大楼(含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卫生计生局“四合一”);开展县疾控中心实验室改造及设备配置。

妇幼保健机构能力提升工程

实施县妇幼保健院达标建设。

卫生监督和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工程

加强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执法装备配备。

精神病专科

建设工程

通过改建、新建等方式加强精神病专科床位标准化建设;配备基本医疗设备。

(三)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创新体制机制

加快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在县域内组建县、乡、村一体化管理的紧密型医联体(县总医院),实行医院院长聘任制,按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要求,淡化县级公立医院院长行政级别。总院长由县医管委聘任;副院长由院长提名,经县卫计局党委同意后,由总医院院长聘任;中层干部由院长聘任。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弱化县公立医疗机构编制管理,打破现行公立医疗机构编制管理限制,将现行公立医疗机构编制使用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合理核定县公立医疗机构人员规模,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提高公立医疗机构招聘自主权。

深化分配制度改革,推进全员目标年薪制,年薪计算工分制。严格执行工资总额政策,做到既不与药品、耗材相挂钩,也不与医学检查、化验、床位相挂钩。公立医疗机构要落实好“两个严禁”: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药品、耗材和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并通过科学的绩效考核,由院长在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进行自主分配,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编内编外同工同酬,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原则上医生、护理和行政后勤管理团队的分配分别占工资总额的50%、40%和10%,把握好医生、护士和行政后勤人员的最高年薪比例(护士应在医生的70%以内,行政后勤人员应在医生的50%以内),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加快推进分级诊疗,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逐步建立符合情的分级诊疗制度。坚持“筑牢网底、基层守门、开通医保、送医到村、预防为主、医养结合”,设置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2-3个、乡镇卫生院在行政村设立村卫生所56个以上,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送医入村,解决城乡居民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就医问题。开展居民或家庭自愿与签约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逐步实行签约服务。到2017年底,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医疗资源向基层下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比明显提升。到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有效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建立。

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严格执行医疗卫生机构临床使用的医用耗材(检验试剂)全部由市里统一集中招标采购,进一步规范医用耗材(检验试剂)采购行为,切实降低医疗成本。加强药品监管,加大药品抽检力度,重点加强基药抽检,整顿规范药品市场,严厉打击假、劣药品,确保药品质量与安全。在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费用、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的基础上,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

(四)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落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统筹协调和督查检查,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落实。整合各部门信息,运用大数据,提高考核的科学性,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和社会评价,严格兑现奖惩。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扶助,建立法定奖励和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对计生特殊家庭全面帮扶,积极探索有利于计生特殊家庭的长效机制,开展计生特殊家庭养老照护试点工作,逐步培育和发展一批条件成熟的组织。

加强计划生育综合管理服务。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圆梦女孩志愿行动”。加强孕情跟踪服务,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定量评估。严厉打击“两非”行为。持续深化诚信计生,改革和创新基层服务管理机制。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深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机制建设。创新流动人口基层卫生计生公共服务均等化活动,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推动建立征信体系,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推进计划生育基层自治,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群团组织作用,加强计生协会组织建设,深化生育关怀,扩大项目资金帮扶、金秋助学、安居工程、关爱计生困难家庭等项目,为计生群众排忧解难。

专栏3: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保障体系建设

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保障体系建设工程

实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精准扶助项目,实施家庭发展能力建设、养老照护和再生育服务项目等。

医养结合及老年护理建设工程

在县级新建或改造1所老年护理院。推进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为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提供便捷上门医疗服务。

(五)加强科技教育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依托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平台,定向培养一批本土化临床医学(含中医)大专层次医学人才,切实解决我县基层卫生人才缺乏问题。

在县医院建设标准化的临床基本技能训练、考核基地,建立远程教学、远程会诊、医学科研项目申报及合作的培训信息化平台。开展跨学科、跨行业、跨区域联合攻关,提高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竞争力。建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考核评价体系,引进、消化先进医疗技术并加以创新推广应用,扩大医疗技术的辐射能力。

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信息化管理,争取培训住院医师、全科医生30名。完善人才引进培养、评价监督、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等制度和机制,定期选拔优秀中青年骨干作为培养对象,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水平。实施临床专科特设岗位计划,加强县公立医院骨干医师培训。

(六)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城乡居民待遇均等化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互助共济、保障基本、兜住底线、满足多样、衔接有序”为思路,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推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和社会慈善等相互衔接,努力构建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统筹城乡基本医保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积极构建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和保障水平。建立完善国家、单位、家庭和个人责任明确、分担合理的多渠道筹资机制。从重点保障大病起步,逐步向门诊小病延伸,逐步完善政策,降低群众的自付比例。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提升门诊重特大疾病的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的协商谈判机制,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发挥各类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作用和对医疗费用的控制作用。进一步发挥“三保合一”的功能作用,强化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和医疗费用的制约,实行差别化的报销补偿政策和第三次精准补助,在推进按次均费用、按床日、单病种等多种复合付费方式改革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住院费用全部按病种付费,推进医保精细化管理。

(七)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加强中医服务县级骨干网络建设。根据实际办好县中医院,完善基础建设和配置基本设备,三年内达到国家标准。加强县总医院对口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支持开展县乡一体化服务,发挥县中医院的区域辐射作用。

夯实中医服务网络基层基础。继续深入开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以中医科、中药房建设、中医诊疗设备购置、康复科建设以及中医药医务人员培训为工作重点,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中医诊疗器具和必备中药,开展以中医馆为主要形式的中医药集中诊疗区建设,建设2个以上中医馆。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康复室建设,实现与中医馆的有机融合。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所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的应用,逐步实现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提供中医药服务,力争每个村卫生所和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至少有1人掌握不少于4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实现中医药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实实在在为基层群众提供中医药技术服务。

(八)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实现共享应用

构建人口健康信息化新格局。贯彻国家人口健康信息化顶层设计思路,以电子政务外网为载体,以居民健康卡为主索引,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基本覆盖全人口,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系统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完善人口健康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实现与相关部门的数据交换,实现卫生计生一网覆盖、居民健康一卡通用、健康信息资源统一融合。

加快推进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加快推进与国家平台互联互通,实现新农合、计划生育、居民健康等业务应用系统与国家基本联通。依照省上统一规范推进医疗健康信息共享、出生人口动态监测、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等。积极配合省、市卫计委推进居民健康卡与社会保障卡、金融IC卡的应用集成,实现全市就医“一卡通”,实现居民跨省就医一卡通和个人电子健康档案跨省共享和动态更新。

推进全民医疗健康信息服务。进一步提升优化“健康明溪”,并依托平台探索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支持个人健康管理、居民健康档案查询等。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深化大数据医疗卫生行业的创新应用,促进优质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共享普惠。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和卫计局要切实加强对卫生计生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和监管等方面的责任,完善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确保规划有序有力有效实施。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解决人民群众医疗需求与医疗卫生资源供给的矛盾,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以及个性化、差异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强化投入保障。完善政府卫生计生投入政策,明确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理清政府在投入保障的责任,明确政府重点加强对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事业等的投入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逐步降低居民个人医疗卫生支出。加大重点项目的投入力度,以同级政府投入为主、分级负担,用足市级以上资金对老区、苏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倾斜优惠政策,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各重点项目顺利开展。

(三)强化过程管理。把落实规划的目标、发展指标、主要任务、项目建设等纳入到政府目标责任制考评体系,明确部门分工,落实部门责任,切实做好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

实行规划实施中期评价和终期考核制度,规划期间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督查,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把规划执行情况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推动规划全面落实。

(四)营造良好环境。加强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政风建设,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开展“两学一做”,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规范权力运行。大力实施提升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法,落实便民惠民措施,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深化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确保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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