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日期:2017-07-05 17:34 来源:明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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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7年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7年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


    为补足城乡基础设施短板,积极扩大城乡建设领域有效投资,努力提升我县城乡承载力、舒适度和宜居性,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主要目标

    2017年力争全县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落实项目72个,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9.92亿元,美丽乡村建设投资2.46亿元。抓好新一批市政线网“六千工程”,新改扩建城市道路9公里、雨水管网11.5公里、污水管网6公里、供水管网10公里、燃气管网4公里和绿道10公里以上;新增城乡公共停车位207个;推进城镇“三边三节点”省级重点整治提升项目1个;推进药谷特色小镇建设。实施新一轮“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整治村庄13个(含备选村),美丽乡村示范村1个,打造美丽乡村景观带1条,改善提升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1个,继续推进公路沿线绿化整治;抓好6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提升工程,完成农村标准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3462个,12个村庄生活垃圾治理实现常态化治理。全县立足加快补齐民生短板,深入推进宜居环境建设,不断争强人民群众对幸福生活的“有感度”。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1.城市道路

    优化路网结构,提升城市的通达性和微循环能力,建设畅通城市,重点打通断头路和加密建成区路网。2017年,新建改造城市道路9.7公里,其中,实施紫岭路、解放路延伸,溪明巷二期道路,东村路道路,城区街巷(含三元巷、新井巷、白莲巷、原制材厂等小巷)道路等4个改造项目3公里,实施大焦至上坊段道路,工业集中区主干道(二期),王桥新村,城市棚户区(上坊新村、坪埠小区)等4个新建项目6.7公里。完善创建舒适的步行系统,建成一个以上慢行示范区,并与城市绿道衔接。

责任单位:城关乡、雪峰镇,县住建局、经济开发管委会区、发改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城投公司、路网公司

    2.城乡公共停车设施

    全县新增城市公共停车位354个,其中,建成侨乡体育公园、归化公园、四元堂广场等停车位254个,各乡(镇)建成公共停车设施100个。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住建局、城投公司

    3.市政线网及绿道

    (1)雨水管网。新建改造雨水管网11.7公里,其中,实施紫岭路、解放路延伸雨水管网,溪明巷雨水管网二期、东村路雨水管网、城区街巷(含三元巷、新井巷、白莲巷、原制材厂片区等)雨水管网等4个改造项目3公里,实施大焦至上坊段雨水管、工业集中区主干道雨水管二期、雪峰山森林公园绿道雨水沟、王桥新村路段雨水管网等4个新建项目8.7公里。

责任单位:城关乡、雪峰镇,县住建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发改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城投公司、路网公司

    (2)污水管网。新建改造污水管网6.2公里,其中,实施紫岭路、解放路延伸污水管网,溪明巷二期污水管网、东村路污水管网、城区街巷(含三元巷、新井巷、白莲巷、龙井上、雪峰新村、坪埠、原制材厂、南山等片区)污水管网等4个改造项目4公里,实施大焦至上坊段污水管网、王桥新村路段污水管网等2个新建项目2.2公里。

责任单位:城关乡、雪峰镇,县住建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发改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城投公司、路网公司

    (3)供水管网。新建改造供水管网10公里,其中,实施紫岭路、解放路延伸供水管网,溪明巷二期供水管网、东村路供水管网、坪埠小学路口至山下供水管网、城区街巷(含三元巷、新井巷、谢厝湾等片区)供水管网等5个改造项目5公里,实施工业集中区主干道二期,城市棚户区上坊新村、坪埠小区供水管网等2个新建项目5公里。

责任单位:城关乡、雪峰镇,县住建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发改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城投公司、珩城水业

    (4)燃气管网。加快天然气主干管网建设,推进县城燃气管网建设。2017年,新建城市燃气管道4公里,完成明珠路、河滨南北路、体育路、紫岭路等燃气管道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福建中海油有限公司明溪分公司

    (5)绿道建设。新建绿道10公里,重点推进大焦至上坊段绿道、滴水岩绿道等2个项目。

责任单位:住建局、发改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旅游局城投公司

    4.城市垃圾处理。从大件垃圾分类、干湿垃圾分类入手,采取分时分类等措施,启动全县强制垃圾分类试点,制定城市垃圾强制分类办法。

    责任单位:住建局,各乡(镇)

    5.城镇公厕建设

    全县新增城镇公厕10座,其中城市新建公厕1座,盖洋镇新建2座,其余7个乡(镇)各新建1座。积极推动选用造价低、建设周期短的移动式公共厕所,可结合公厕配套城市工人休息屋。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住建局

    6.城市园林绿化

    (1小区、单位、公园、道路、重要节点园林绿化。完成红豆杉路绿化景观,消防大队路口节点绿化,箭岗保障性住房和链条厂保障性住房两个小区绿化,县养老院和县市场监管局两个单位庭院绿化等绿化提升项目。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

    (2)立体绿化及城市片林建设。完成南关溪、北门桥桥头、东方军桥桥头、日月桥桥头、紫岭桥桥头等五处立体绿化;完成紫岭路路口、康乐路路边、金家路路边、县城东入城口和西入城口等五处片林建设;实施青年路路口、国有林场入口处、西大路西入口、原造纸厂南侧、县林业局宿舍南侧等五处旧城区街头小绿地建设。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7.整治提升城镇“三边三节点”

    结合城市“双修”(即生态修复、城市修补),推进山体、水系、湿地、河岸的生态保护修复,实施老城区有机更新、沿街立面整治、公共空间品质提升等城市修补工作,重点实施渔塘溪(城区段)生态护岸及沿线景观提升工程。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投公司

    8.推进特色小镇工程包建设

    全面推进药谷特色小镇工程包建设,大力推进特色小镇污水垃圾处理、供水、燃气、排水管网等设施建设,完善市政基础设施,不断提升市政道路水平,建立完善道路网系统;推进产业发展,继续提升住房保障、文教卫生、商贸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开展一条以上街道景观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园林绿化水平,新建一个以上供居民休闲活动的公园(大于0.5公顷)或建成一条以上绿道(大于1公里)。

责任单位:城关乡、瀚仙镇,县城投公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农业局、发改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

    9.其他

    继续推进县实验小学迁建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玉虚洞文化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逐步完善市政配套设施。

    责任单位:县旅游局、城投公司

    (二)加快美丽乡村建设

    1.建设美丽乡村

    结合“精准扶贫” “一事一议”工作,2017年“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重点推进污水治理、垃圾处理、裸房整治,抓好环境整治、文化遗产保护、村庄绿化、村道硬化等工作。创建省级美丽乡村(含备选村)13个以上,建设夏阳乡紫云至御帘村美丽乡村景特色景观带。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发改局、文广局、财政局、林业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移民局、旅游局,县供电公司、广电网络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

    2.农村污水垃圾治理

    农村垃圾治理方面,各乡镇(除雪峰镇外)完成本乡(镇)压缩式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任务,实现垃圾转运系统全县全覆盖。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完善12个村庄垃圾治理,建立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机制。农村污水治理方面,实施胡坊镇、夏阳乡等6个乡(镇)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实施8个村庄污水治理;全县村庄推广三格化粪池分户处理,新建改造农村三格化粪池3462个。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住建局

    3.改善提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

    重点开展肖家山村传统村落保护整治工作,胡坊镇要抓紧编制保护规划,制定传统建筑修缮保护和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年度修缮和整治项目清单,并精心选择专业的设计和施工单位,依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和整治导则》要求,有序推进保护和整治工作,确保年底取得明显成效。

责任单位:胡坊镇,县住建局、文广局、旅游局

    4.引导新村建设

    加强村民建房监督管理,推进村镇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融合,提高审批效率,严格执行审批时限要求。抓好建筑工匠培训,发挥其在村民建房中的主导作用,大力推动农村示范房和村民集中住宅小区建设,扭转抢建乱建行为,打造农村整体风貌和地域特色。2017年大力推进瀚仙镇龙湖新村、胡坊镇肖家山新村、沙溪碧洲新村建设。

    责任单位:瀚仙镇、胡坊镇、沙溪乡,县住建局、国土资源局

    5.农村危房改造

    继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一步推进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630日前全面完成2016年国家下达我县未完成的6户改造任务(城关乡1户,盖洋镇1户,胡坊镇4户)。全年改造农村危房96户。以修缮加固为主,降低成本,减轻困难农民经济负担。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住建局、财政局

    6.公路沿线绿化整治

    继续推进公路沿线绿化整治,重点抓好S306沿线(城区至盖洋段)绿化整治。

    责任单位:盖洋镇,县公路分局、林业局、住建局

    7.其他

    推进乡村休闲旅游设施建设,提升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景观面貌,重点推进夏阳乡紫云闽学文化村建设。

    责任单位:夏阳乡,县发改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环保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快组织实施

    1.落实责任。各宜居环境建设项目要成立相应工作小组,明确项目建设单位、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各乡(镇)及项目建设单位要进一步细化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形象进度及重要时间节点要求,制定实施方案,于630日前报送县宜居办,并于每月15日前报送项目月进度报表至县宜居办。

    2.简化审批。县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要采取“并联审批”“集中协调调度”等办法,优化宜居环境建设项目审批前置条件和审批环节。

    3.强化指导。县住建局、环保局等单位要加强对“三边三节点”、美丽乡村、污水垃圾处理等的技术指导;推广省上制定出台的宜居环境建设相关技术导则和规范标准,指导和规范各项目实施;及时总结新的理念和典型经验做法,适时召开现场会予以推广。

    4.严把质量。落实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强化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严把设计、施工、验收关,推行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标准化,严格控制施工扬尘、现场污水排放、建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等,提升项目建设质量安全水平,建设精品工程。

    (二)落实资金保障

    1.做好财政资金保障。按照“以政府投入公共服务为主,农民缴费参与公益事业为辅助”的原则,通过“省、市级财政奖补一点,县、乡(镇)配套一点,企业投资一点,村筹措一点,村民(居民)缴费一点”方式,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保障机制。对列入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的村庄和提升改造的历史文化名村及传统村落,按照《关于印发明溪县旧村复垦新增耕地挂钩指标交易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明政文201715号)第七条“其中美丽乡村、省级以上传统村落以及历史文化名村每年按指标交易资金收入总额的90%拨付”予以资金扶持。 

    (1)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补助。全县8个乡(镇)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资金约20万元/个,省、市级补助标准配套外,缺口由县乡共同筹集(实际补助金额以省上下达资金为准)。

    (2)新建改造三格化粪池补助。2017年,省级财政按照每户600元,市级财政按照每户160元补助,县财政按照不低于省级补助每户600标准补助(县财政配套补助资金2017年重点流域生态补偿金中安排)。

    (3)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建设补助。县、乡财政配套补助资金按不低于省级补助标准36.4万元/配套(实际补助金额以省上下达资金为准,并从中央预算内项目资金中统筹安排)。

    (4)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运行补助。县、乡(镇)分别按农村人口每人每年补助20元标准配套,村民个人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10元标准缴纳村庄保洁费(能否统一从中央给的粮补中扣除)。

    2.推行PPP模式采用PPP模式的乡镇及农村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包,省级专项资金补助上浮10%20172018年,按照推出的工程包规模,省级财政对县PPP工程包安排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前期经费补助。对实施农村垃圾治理(含阳光垃圾堆肥房建设运行管理)的PPP工程包,根据打捆村庄数量,超过(含)50个行政村的给予每个行政村村民每人每年补助上浮20%PPP工程包依法享受税收优惠、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等政策。

    (三)加强资金监管

    各乡(镇)要把项目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依法依规依程序使用管理项目资金,加大对宜居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对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问题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要依纪依法从严从实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强化督促检查

    宜居环境建设行动中多项任务已列入2017年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县效能办要将各级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纳入效能考核,对工作不落实、严重影响项目进度的单位予以督办和通报。县宜居办要按照“拉清单、对进度、问责任、提要求”的要求,实施“月通报、季考核”机制,积极配合省宜居办组织的第三方全省农村污水垃圾处理项目验收,省宜居办考核结果将作为我县分配“以奖代补”资金和第二年相关项目安排的依据。


    附件:1.2017年宜居环境建设项目分解表

          2.2017年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常态化机制的行政村名单

          


附件1

2017年宜居环境建设项目分解表

乡镇

城乡公共停车设施建设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农村危房改造(户)

改造供水管网(公里)

城市公共

停车泊位

(泊位数)

乡镇公共

停车泊位

(泊位数)

完成乡镇污水处理提升工程(个)

村庄新建改造三格化粪池(户)

建设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个)

 

 

雪峰镇

254

 

/

/

 

5

5

盖洋镇

/

15

1

819

1

21

 

瀚仙镇

/

10

/

442

1

14

 

胡坊镇

/

15

1

383

1

10

 

枫溪乡

/

10

1

235

1

7

 

夏坊乡

/

10

1

277

1

7

 

城关乡

/

10

1

452

2

8

 

沙溪乡

/

15

1

239

1

5

 

夏阳乡

/

15

/

615

/

19

 

总计

254

100

6

3462

8

96

5


附件2

2017年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常态化机制的行政村名单

    一、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态化机制的行政村

    1.城关乡:狮窠村

    2.胡坊镇:洋地村

    3.盖洋镇:葫芦形村、姜坊村、林地村

    4.夏坊乡:高洋村、苎畲村

    5.枫溪乡:小珩村

    二、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机制的行政村

    1.城关乡:狮窠村

    2.瀚仙镇:洋龙村、连厝村

    3.胡坊镇:肖家山村、洋地村

    4.盖洋镇:姜坊村、林地村

    5.夏坊乡:高洋村、苎畲村

    6.夏阳乡:瓦溪村、旦上村

    7.枫溪乡:小珩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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