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社科联关于明溪县社会科学普及规划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

日期:2017-06-01 17:55 来源:明溪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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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政办〔2017〕93号 

  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县社科联关于明溪县社会科学普及规划 

  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县社科联制定的《明溪县社会科学普及规划纲要(2016—2020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明溪县社会科学普及规划纲要(2016—2020年) 

  明溪县社科联 

  近年来,我县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丰富形式内容,加强组织建设,取得了较好成绩。为加强社科普及工作的科学性和指导性,根据《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规定和《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规划纲要(2016—2020年)》《三明市社会科学普及规划纲要(2016—2020年)》《明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县实际,制订实施《明溪县社会科学普及规划纲要(2016—2020年)》。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中发〔2004〕3号)、《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意见》(闽委发〔2007〕7号)和《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认清新常态、把握新方向、明确新使命、强化新担当、推动新发展,努力营造社会科学传播普及的良好氛围,不断扩大社科普及的覆盖面、影响力与社会效益,建立健全社科普及工作体制机制,为全面实现明溪县“十三五”规划发展目标, “再上新台阶、建设新明溪”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服务大局与服务大众相结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保证社科普及的正确方向。坚持问题导向,服务改革发展。将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聚焦国是民生,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二)坚持依法行事与鼓励创新相结合。坚持遵循《条例》开展社科普及工作,推进社科普及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与常态化。在继承和总结以往成功做法与经验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思路、方法、途径和手段,以创新促发展,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性。 

  (三)坚持科学统筹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做好社科普及工作与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的有机衔接,特别是与省、市、县“十三五”规划的衔接,加强科学统筹规划,优化配置资源,破解发展瓶颈。突出工作重点,推进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创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深入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乡镇、社区等开展社科普及,将社科普及工作引向深入、落到实处。 

  (四)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坚持政府在社科普及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财政投入力度,充分履行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最大限度地动员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参与社科普及事业,构建政府主导、社会支持、公众参与的社科普及工作格局。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全面深化社科普及工作机制与运行机制改革,扎实推进社科基础理论研究与成果转化,逐步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多层次的社科普及长效机制。经过五年的努力,到2020年基本形成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组织机构健全合理、社科基地扎实有效、平台载体创新强化、宣传手段形式多样、运作机制完善有力、社会效益显著提高、市民素质全面提升的社科普及新格局。 

  (二)具体目标 

  1.市民人文社科素质明显提高。市民人文社科素质提升至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平。市民利用人文社科知识处理实际问题、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能力不断提高。 

  2.社科普及能力不断增强。创建市级社会科学普及基地2-3个、县级社会科学普及基地达6个。设立固定社科普及讲坛,讲座每年达12场以上。通过建立健全平台、载体,增强社科普及的能力和实效。 

  3.科普读物创作水平逐步提升。重点围绕杨时(闽学)文化、客家文化、红色文化、侨乡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深入研究传承和发展路径,编辑出版1本以上社科普及读物,力争社科普及读物的数量与质量逐年提升。 

  4.社科普及队伍能力加强。配备社科普及工作人员,建立社科普及小分队,逐步建立起由社科理论工作者和社科普及志愿者等组成的专群结合、专兼结合、动态稳定的社科普及人才队伍。 

  5.社科资源整合有力推进。充分利用县委党校、县进修学校、和县职业中学等学校人才优势,整合社科资源,凝聚社科力量,形成整体合力。建设信息化、网络化社会科学普及平台,推动社会科学普及资源的利用和共享。加强区域合作,建立和完善与县内外的社会科学普及交流合作机制。 

  四、重点任务 

  根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十三五”期间我县社科普及工作重点实施以下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 

  《条例》对于提升社科普及工作地位、丰富社科普及资源、推动社科普及工作法治化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要进一步营造宣传《条例》的良好环境,通过举办知识竞赛、座谈会、培训班、专题报道等多种形式,提高干部群众对《条例》实施重大意义的认识和理解,加大贯彻落实《条例》的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对社科普及工作组织领导,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对社科普及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逐步构建起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有效结合的运行机制。 

  (二)实施社科普及能力提升工程 

   1.推进社科普及场馆和基地建设。整合社科普及资源,积极支持各行业部门、社会组织发挥优势,根据自身特点和资源,建设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社科普及场馆。同时,按照结构优化、布局合理、重点突出的要求,探索具有我县地域文化的普及形式和模式,推进各级社科普及基地建设,力争到2020年,再建立5家以上社科普及基地,充分发挥其示范辐射作用。     

   2.提升传媒社科普及能力。注重发挥媒体的传播主渠道作用,鼓励和扶持相关社团、机构通过各类网站、微博、微信平台进行社科普及教育和咨询,建设形成全方位、全媒体、多层次、多渠道的社科普及宣传网络阵地。支持企业、社区和农村的书屋建设,配合开展社科普及类图书进校园活动。鼓励在电视台、网站等媒体设立社科普及频道、专题或专栏,开办社科普及专家与公众面对面交流、互动的节目,释疑公众关心的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 

   3.繁荣社科普及作品创作。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社科普及创作,通过专项资助、社会征集、评比奖励等多种手段,扶持一批集思想性与教育性为一体,又能体现地域性、实效性的原创或编撰成套、成系列的社科普及图书、科普影视、电子出版物等作品创作。 

  4.推动与文化产业的结合。推动社科普及与文化产业相结合,扩大普及工作的覆盖面。在坚持公益性的同时,加大实施社科普及的市场化运作,充分调动新闻出版单位、经济实体参与普及事业的积极性,促进社科普及事业与文化产业繁荣、健康、有序发展。 

  (三)推动社科普及资源的共建共享 

  1.推动社科普及资源向公众开放。巩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充分发挥基层文化服务机构在社科普及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和支持学校、企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开放社科普及资源,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推动图书馆、文化馆、展览馆、档案馆等场地增加社科普及教育展示内容,提高设施服务利用率。 

   2.加强社科普及的交流与合作。鼓励开展全县范围内的社科普及资源展示交流推介活动、主题社科普及展览和社科普及作品展出活动。发挥地缘优势,实现优势互补,鼓励和支持我县社科团体与其他省、市、县相关团体、机构开展社科普及交流合作及人员培训。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社科普及活动 

   1.组织重大科普示范活动。组织开展好每年一度的“明溪县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周”等重大社科普及示范活动,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注重活动实效,充分发挥好重大社科普及示范活动的服务社会、惠及民生的作用。 

  2.推进基层社科普及活动。积极开展社科普及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社科知识。通过开展“社会科学在你身边”普及咨询、“社会科学知识竞答”、社会科学专题报告会、社科讲坛(讲座)、法律援助、卫生保健、医疗义诊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周活动,促进广大群众人文素质的普遍提升。 

  3.开展主题宣传普及活动。持续实施省、市、县三级联动的社科普及模式,开展主题鲜明,针对性、群众性、实效性较强的社科普及宣传活动。创新社科普及方法和手段,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完善平台载体,增强实际效果,全方位多角度普及社科知识,助力文明社区、文明乡镇、文明行业建设,让社会公众在自觉参与主题宣传中实现自我教育。 

   4.打造社科普及活动品牌。打造能体现地域特征,融思想性、教育性、实用性、鉴赏性于一体的立得住、叫得响的常规普及品牌。不断完善“明溪讲坛”等有活力、有潜力,能起示范引导作用的社科普及平台。着力打响杨时(闽学)文化品牌,将杨时(闽学)文化融入品德教育、城乡建设、文化繁荣、社会发展等各领域、各层面,将弘扬杨时(闽学)文化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加大杨时(闽学)文化研究开发力度,实施杨时(闽学)文化品牌建设,重点打造瀚仙龙湖、夏阳紫云闽学文化名村,不断发挥杨时(闽学)文化对明溪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 

  (五)构建多层次社科普及人才队伍 

  以社科类学会(研究会、协会、促进会)、科研单位和新闻传媒为主体,不断健全完善社科普及工作网络。着力从党校、社科研究机构、学术团体等机构筛选一批中青年社科普及专家和后备梯队,逐步形成一个结构优化、师资雄厚、专兼结合的社科普及人才库。加快建立一支学科齐全、层次多样、人员充足的志愿服务队伍,积极开展社科普及人才和志愿者培训,动员和吸引更多的人员参与社科普及工作及志愿活动。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由政府牵头,建立健全各级社科普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规划协调、管理有效的社科普及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组织、指导、协调本地区的社科普及工作,统筹规划,规范管理,制定实施计划,明确目标责任,落实相关经费,开展督促检查,有机衔接《条例》与《纲要》的行动部署,繁荣社科普及事业。 

  (二)优化发展环境 

  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加强依法行政,积极组织开展好社科普及工作。认真落实社科普及的相关政策,完善社科普及工作激励机制,优化社科普及政策环境。鼓励社科研究机构和社会机构加强面向公众的社科信息传播服务工作,社科专家、社科团体、科研机构积极向公众传播人文社科知识与方法。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全局性和区域、行业的各类社科普及活动,加强对开拓进取创新精神的宣传,启迪公民的创新思维,激发公民的创新活力,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实践、尊重创造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保障力度 

  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广泛参与社科普及事业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将社科普及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增加对社科普及的经费投入用于支持开展社科普及宣传周、社科普及基地、社科讲坛、社科普及作品创作等重点活动。各乡(镇)及有关单位也要根据自身实际,安排专门用于社科普及工作的经费开支。积极争取企业、社会的支持,鼓励社会各界捐助社科普及工作,扩大社科普及经费来源。加强财政社科普及专项经费的管理监督,确保社科普及经费用于社科普及事业发展。 

  (四)强化理论研究 

  鼓励和支持社科理论创新与社科普及相结合,发挥县社科规划导向作用,推动社会科学持续健康发展。围绕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建设、社科普及跨区域协作、社科普及经费筹措、社科普及市场化运作等理论和实践问题,组织相关研究机构跨学科、跨系统协同攻关,创作出一批在社科界有较高影响力的优秀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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