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溪乡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6年度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直有关部门: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下达2026年省市两级储备订单粮食计划和直接补贴资金的通知》(明财(建)指〔2026〕50号)、《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6年度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的通知》(明政办发明电〔2026〕11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现将2026年度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
2026年,全乡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共150吨。结合各村粮食种植面积和往年粮食订单任务落实等情况,将2026年储备订单粮食计划分解至各村(详见附件1)。
二、储备订单粮食收购政策及标准
(一)品种及质量标准
储备订单粮食收购的品种为辖区内2026年当年生产的中、晚籼稻谷,质量须符合《稻谷》(GB1350-2009)三等及以上标准,食品安全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储存品质判定为宜存。
(二)收购价格及直接补贴
1.收购价格。挂牌收购储备订单粮食过程中,枫溪粮站要分别明示市场收购价、粮食质量标准和直接补贴标准。在收购期限内,当市场粮食收购价低于省确定的最低收购价时,枫溪粮站要积极向上反映情况,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经批准后启动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
2.直接补贴。参照省市储备订单粮食补贴标准,2026年全乡储备订单粮食在不低于省公布稻谷最低收购价的市场收购价基础上,给予每50公斤12元的直接补贴。枫溪粮站凭“售粮卡”收粮结算并填写直补资金发放表,报县粮食购销公司提交金融机构网银将直接补贴款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一次性兑现给售粮户,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确保补贴资金真正发放到售粮农户手中。
3.收购时限。县储备订单粮食集中收购时间为中、晚籼稻上市之日至2026年11月10日止。在规定的收购期满后,未交售的储备粮订单“售粮卡”作废,经县政府同意后,由县粮食购销公司向全县公开收购,直至订单任务收完为止,其直接补贴政策不变。
三、订单落实流程
(一)科学制定分配方案
1.合理分配。各村要将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指标真正落实到种粮农户,不得将储备订单粮食计划数量下达到非实际种粮主体,也不得下达到经有关部门认定的粮食安全生产禁止区或监测结果为农用地土壤污染超标的地块。
2.突出重点。粮食订单指标要真正落实到种粮农户,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倾斜。
(二)规范落实订单流程
1.调查摸底。各村要认真做好粮食种植面积的调查摸底工作,防止虚增虚报、少种多报,确保粮食订单面积与农户实际种植面积相一致。
2.分解落实。各村要在7月底前,将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分解落实到农户。在分解储备订单粮食计划时,要根据农户的实际种粮面积、余粮情况以及往年执行订单粮食合同情况,统筹兼顾,合理分配。对没有种粮或只种口粮没有余粮的农户不安排订单指标。
3.采集信息。各村要在7月底前按照分解的粮食储备订单计划分解任务全部分解落实到种粮农户,详细填写明溪县枫溪乡订单粮食情况信息表和汇总表(详见附件2、3),并按要求报送至枫溪粮站。表格所填农户基本信息应做到全面完整、真实有效,不允许虚报、错报。
4.张榜公示。各村要以村民小组或村为单位,按照要求将农户姓名、稻谷种植面积、储备订单任务等内容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5.签订合同。枫溪粮站要根据各村核定报送的订单粮食情况信息,及时与种粮农户签订订单收购合同,并将县粮食购销公司统一印制的“售粮卡”发放给种粮农户。
同时,鉴于农村粮食经纪人在促进农村粮食流通、农民增产增收、服务农户“最后一公里”等环节中发挥重要作用,各村及枫溪粮站要在储备订单收购政策上给予必要支持,对售粮确有困难的农户,允许农村粮食经纪人向边远村、村小组和缺乏劳动力的农户代收代交合同订单粮食,确保按时足额完成全乡储备订单粮食收购任务。
四、有关要求
各村、乡直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订单粮食收购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凝聚工作合力,严格执行粮食收购政策规定,严格落实订单摸排、任务分解、合同签订、补贴兑付等规范,确保各项收购政策落地落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年度订单任务圆满完成。枫溪粮站要严格执行“五要五不准”收购原则,收购期间凭种粮户“售粮卡”进行收购,认真负责做好全乡储备订单粮食收购工作。集中收购期间,相关部门要组织力量深入收购现场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转圈粮”和打白条、压级压价等坑农害农行为,切实保障种粮农民合法权益。
附件:1.2026年明溪县枫溪乡粮食储备订单计划分解表
2.明溪县枫溪乡订单粮食情况信息表
3.明溪县枫溪乡订单粮食情况信息汇总表
明溪县枫溪乡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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