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省级商务发展提质增效试点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内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紧扣全省商务发展五年规划目标,聚焦商贸流通畅通、消费升级促进、外贸固本培元、外资稳量提质等重点领域的短板弱项,扎实推进我县省级商务发展提质增效试点工作,根据试点工作总体部署,现将试点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类型和标准
围绕“问题导向、项目牵引、创新驱动、协同联动”原则,支持立足行业、聚焦商务、强基固本、提质赋能核心要求,重点支持商务领域服务消费、县域物流网络构建、培育壮大商贸主体、搭建重点外贸载体、跨境电商赋能产业带等符合省级商务发展提质增效试点工作方向的领域(附件1)。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需聚焦商贸流通、消费升级、外贸、外资等重点领域短板弱项,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性和可复制推广性,能有效推动我县商务高质量发展;
(二)新建项目原则上需在2026年内开工,且在2027年12月31日前建成(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项目延期,允许按规定适当延长实施期限);改扩建项目需在试点期限内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投入运营;
(三)单个项目总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500万元;
(四)项目申报主体需在我县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证照齐备有效,单位治理机制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具备承担项目实施的资金、技术和管理能力;
(五)项目建设地在明溪县范围内,建设内容真实有效,符合国家、省、市相关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
(六)项目未享受其他同类型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扶持,未获得中央专项债及省级地方债支持。
三、项目申报材料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填报明溪县省级商务发展提质增效试点项目申请表(附件2、附件3),于2026年1月10日前报送至明溪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股邮箱:mxxzsj@126.com,逾期未报送的视为无项目。
联系人:冯林,电话:199****1603
附件:1.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商务发展提质增效试点工作的通知
2.明溪县省级商务发展提质增效试点项目申请表(内贸方向)
3. 明溪县省级商务发展提质增效试点项目申请表(外经贸方向)
明溪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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