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县公安机关预防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10-10 14:50 来源:明溪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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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室(中心)、所、队,驻局纪检监察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公安机关预防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攻坚行动方案》《三明市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十项措施》要求,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管理工作,全力预防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县局决定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在全县开展预防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攻坚行动。现将《全县开展预防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联系人:张细琴,联系电话:0598-2862350。

  明溪县公安局

  2023年10月8日

  全县公安机关预防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攻坚行动方案

  根据市公安局部署要求,县局决定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在全县开展预防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攻坚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围绕省委、市委、县委以及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工作部署,按照省厅党委“1488”总体工作思路,认真落实三明市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十项措施,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系统观念和问题导向,树立“隐患就是事故”“预防重于泰山”理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抓铁有痕”的韧劲,坚决防范化解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隐患,以更高水平道路交通安全助力明溪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围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主线,结合县道安办《明溪县道路交通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工作方案》,针对易发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特点,围绕人、车、路、企四个要素,开展新一轮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源头管理风险隐患清零、打击易肇事肇祸的突出交通违法行动;发动新一轮“尽职免责、失职必被追责”“知危险、会避险”“事前宣传、事中劝导、事后教育”交通安全宣教劝导活动;推动落实新一轮“重点帮扶、重点检查、重点考评”交通安全责任;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防控能力,有力有效减少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力争实现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和全年死亡人数同比前三年平均数下降5%的工作目标。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隐患。重点道路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重点道路等安全隐患。

  (二)重点车型。重中型货物运输车辆、客运车辆、面包车、“两轮车”及三轮摩托车。

  (三)重点违法。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分心驾驶、“两轮车”及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不按车道行驶、违法载物规定、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等。

  (四)三项提升。提升运输企业经营管理者主体责任意识,提升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提升农村交通安全宣教劝导水平。

  四、主要措施

  (一)排查整治一批重点道路安全隐患

  1.精细排查事故多发路段隐患。要通过公安交管信息系统,集中统计分析近三年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事故、1公里范围内发生3起亡人事故的重点道路安全隐患路段,建立“事故多发重点道路清单”。并提请道安办牵头召集交通运输、公安交管、应急、住建等职能部门,围绕“事故多发重点道路清单”分级分类开展逐点核查,制作核查报告,形成“公路(道路)安全隐患清单”,按增设设施(项目简单、周期短、投资不大)与工程治理(项目复杂、周期长、投资较大)、年内完成治理与列入明年整治计划等要求进行分类填报隐患治理建议。还要结合本地交通事故警情情况,年内完成排查整治四级及以上公路限速标志、平交路口让行标志标线、临水临崖路侧防护设施缺失、叉路口行车视距不足等突出安全隐患。

  2.推动道路安全隐患治理。要提请道安办将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突出隐患排查情况、核查结果及治理建议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抄送道路主管部门,并逐级上报市道安办;通过考评激励、责任追究机制,提请各级政府及早研究,制定道路安全隐患治理计划,明确治理目标和责任单位,部署开展隐患治理工作。

  3.隐患排查责任落实倒查机制。县局将根据事故调查情况,倒查道路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对因整治不到位、工作任务不落实导致事故多发的地区实行倒查机制,凡事故发生与道路安全隐患相关,且相应隐患未被排查发现或虽被排查但未上报治理且又未采取临时防范措施的,将结合道安办、局长责任目标等考评予以扣分。

  (二)排查治理一批源头管理安全风险

  4.精细分析管理要素隐患。根据交警支队每10天通报的重点企业(含普通货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客运企业、校车企业,下同)、重点车辆(普通货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营运客车、校车,下同)、重点驾驶人(指重点车辆驾驶人)存在的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违法未处理等安全隐患 “三张清单”,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三张清单”的内容逐一开展核查,形成问题清单,督促企业限期治理,并组织检查、验收,实施闭环管理,实现高风险企业风险画像报告下载签收率达100%,确保排查发现的人、车、企业源头隐患及时得到治理,新增高风险企业必须在3个月内降低风险等级。

  5.集中整治“四无”企业安全隐患。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对辖区重点运输车辆卫星定位装置长期离线且又有上路行驶轨迹记录的车辆进行分析,建立“长期脱管重点核查车辆清单”。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运输企业检查活动,查清重点运输车辆动态监控长期离线原因,集中治理重点运输车辆企业“无动态监管制度、无动态监控平台、无专职监管人员、无动态监管记录”的“四无”行为,并提请交通运输部门依规进行处罚,着力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重点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消除疲劳驾驶、分心驾驶源头安全隐患。

  6.抄告外省籍重点车辆违法。全面运用公安交通综合应用平台、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数据,加强外省籍重点车辆行驶轨迹、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数据分析,定期向车籍地公安交管部门完成100%抄送重点运输车辆安全隐患,提请协调强化源头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7.治理农村三轮摩托牌证问题。提请县道安办部署各乡镇全面摸清辖区无号牌、悬挂外省籍号牌的三轮摩托车(含电动三轮车)底数,采集包括但不仅限于车辆所有人、联系电话、地址以及车辆品牌型号、车架号、燃料种类、载客/载货类别、出厂日期等信息,并分类造册上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发农村车辆信息采集系统,减少人工填报,提高摸底质效;召集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税务、保险、市场管理等部门,针对无牌三轮摩托车问题,按照“可登记上牌的,尽登记上牌”“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或者拼装的,依法收缴强制报废回收”“突出乡村源头宣教管理、引导使用合法车辆”原则,制定综合治理措施,实现“无牌问题根本解决、问题车辆只减不增”目标。要最大限度用好“放管服”政策,优化摩托车考试组织,推行摩托车类考试全科目一次预约、连续考试、当日领证的便利措施,年内开展不少于1次摩托车“送考下乡”,为农村车辆上牌办证提供便利。

  (三)打击整治一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8.优化路面执法管控勤务机制。要以查纠突出交通违法为导向,实行执勤地点、勤务时间机动灵活的勤务机制,充分调动路面勤务警力的主观能动性,引导重点查纠易肇事肇祸的突出违法,避免单纯以勤务时长考核路面一线民警工作,要防止以查处轻微交通违法“充量充绩”。要建立所队领导带头上路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机制,为路面执勤执法民警当好表率,所队领导每月上路执勤不少于5天。

  9.强化交通违法打击查处。要最大限度将警力投放路面,根据辖区交通事故、违法特点,明确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组织开展酒醉驾、校园交通安全、两轮车和三轮车违法、一盔一带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两轮车”及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显见性突出交通违法;要强化交通科技应用,依托信息技术及时发现、查处疲劳驾驶、分心驾驶、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等现场难以发现的突出交通违法;要调取营运客车车内监控视频,查处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力求做到两轮车头盔佩戴率85%以上、客车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率90%以上,其中外卖快递骑手头盔佩戴率达100%。

  10.开展农村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结合农村出行特征,明确重点管控路段、时段,对不同违法行为采取针对性管控措施。紧盯“红白喜事”、圩日、采摘收种、民俗活动等人员集中出行和早、中、晚出工收工重点时段,落实“队所联勤、所与所联合执法”勤务机制,加大对面包车超员、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摩托车未带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查处,进一步加强路面管控。年内,要聚焦辖区务农务工出行和交通事故特点,针对农村“两违”、酒驾醉驾等易肇事肇祸违法,组织开展至少1次“农村突出违法集中治理月”行动,保持严管高压态势。

  (四)组织开展一轮交通安全宣教活动

  11.开展运输企业安全教育活动。结合《三明市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十项措施》要求,年内必须完成“三个百分百”,进客货运输企业100%,会同交通运输等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新一轮“尽职免责、失职必被追责”宣传,推动运输企业经营管理者加强车辆日常维护保养、驾驶人安全教育管理、重点运输车辆运行全过程动态监管、客运车辆乘员安全带使用、车辆运行安全技术保障投入,防范化解疲劳分心驾驶、超限超载、视觉盲区、“病车”上路、驾驶人带病作业等突出安全隐患,着力提升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从业人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意识和行动自觉。

  12.开展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会同教育部门制定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规划,指导学校制作分学龄交通安全主题课程,结合《三明市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十项措施》要求,年内必须完成“三个百分百”,进中小学校和幼儿园100%,进校园开展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保证每年每所学校交通安全教育课不少于4 个课时 ;切实提升学生“知危险、会避险”交通安全意识,形成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拒绝乘坐超员车辆、“黑校车”,不违法驾乘电动自行车;会同学校主管部门全面摸排辖区中小学、职专、体校、技校等,督促学校开展无证驾驶机动车肇事安全警示教育,提升未成年学生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意识;围绕“两轮车”骑行安全、防范疲劳分心驾驶、预防高速公路“二次事故”等主题,制作警示教育片,广泛开展“知危险、会避险”普及教育;提请道安办部署各成员单位结合本部门职能、资源,共同发起新一轮反酒驾集中宣传。

  13.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劝导活动。推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完善村级组织交通安全责任机制,建立村级组织“事前宣传、事中劝导、事后教育”的交通安全宣教劝导机制,组织劝导员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农村集中大劝导活动。充分发挥乡村干部“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和“村干部也是参与者”的特点,赋予村(居)“两委”干部、综治网格员交通安全宣教劝导职责,结合《三明市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十项措施》要求,年内必须完成“三个百分百”,进乡镇行政村100%,落实农村重要时段(主要节假日、重大活动安保、墟日)、重要环节(村民俗文化活动、红白喜事、集中务工务农集体出行)、重点对象(重点车辆驾驶人、各种活动组织者、用工企业主)的“事前宣传、事中劝导”措施,防范化解酒后驾驶、“两轮车”驾乘多人、正三轮摩托车等非载客车辆违法载人、非法占用道路等显见性安全风险隐患;对有关部门通报的交通违法重点对象开展“事后教育”,劝戒违法再次发生。要提升农村交通态势感知能力,为农村交通安全宣教劝导提供业务培训、精准数据支撑。

  (五)推动压实各方交通安全责任

  14.强化重点指导。要根据辖区交通安全形势,挂牌预警一批事故预防重点乡镇,实施重点指导帮扶,补齐工作短板,提升事故预防总体水平。

  15.明确重点考评。重点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企业源头管理隐患排查整治、重点交通违法查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教劝导机制建设、事故预防工作成效已作为今年平安建设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项目的重点考评内容。

  16.推动联合检查。要提请道安办牵头组织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教劝导机制建设等专项检查,提请安办组织开展省安办印发的《防范道路运输车辆事故安全风险十项措施》《关于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贯彻落实情况检查,采取通报、督办、约谈等方式,督促各方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责任。

  17.推动“四个一”调查工作法。认真落实履行道路交通亡人事故的“四个一”工作法即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排查、一案一整治、一案一宣传”,对辖区发生的每一起亡人事故,要开展剖析事故原因,推进事故路段隐患排查整治,根据亡人事故的暴露出的问题,开展具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部署。各单位要提升站位、担当作为,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高位部署预防较大及以上事故工作。要加强工作协调,积极争取职能部门配合,完善综合治理格局,形成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合力。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加强组织部署,统筹专项工作和各项综合治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督促落实。交警部门根据目标任务要适时组织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序时推进,有力有效落实。要组织业务精干力量,加强对下指导帮扶,集中攻坚难点问题。所队领导要靠前指挥,加强指导检查,协调解决困难问题。

  (三)加强宣传发动。要充分运用各类新媒体矩阵,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升全社会安全出行、防范风险意识,激发道路运输行业企业改进管理方式、提高技防水平的强烈意愿,激励职能部门积极发挥作用,共享各类资源,凝聚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整治合力。要动员全体交警辅警攻坚克难、勇于担当,全力投入“除隐患、防风险、保安全”各项行动,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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