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明溪县“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明溪县“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专项规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明溪县“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专项规划
2017 年 7 月
目 录
前 言…………………………………………………………4
第一章 发展回顾和面临形势………………………………5
一、发展回顾…………………………………………………5
二、面临形势…………………………………………………9
第二章 总体要求……………………………………………11
一、指导思想………………………………………………11
二、基本原则………………………………………………11
三、发展目标………………………………………………13
第三章 主要任务……………………………………………16
一、不断提高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16
二、巩固提升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20
三、促进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23
四、突出地域特色繁荣文化艺术事业……………………27
五、保护和利用优秀文化遗产……………………………28
六、推进广播电视事业发展………………………………31
七、确保新闻舆论导向正确………………………………33
八、创新文化体制机制……………………………………35
第四章 保障措施……………………………………………37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规划实施………………………37
二、落实文化经济政策,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投入………38
三、培养引进人才,加强文化队伍建设…………………38
四、强化服务监管,营造良好环境………………………39
前 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明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精神,编制本《规划》。本《规划》由县文体广电出版局牵头会同县文改办、县委文明办、县社科联、县文联编制,涵盖了精神文明、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规划基期为2015年,规划期为2016——2020年。
第一章 发展回顾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回顾
“十二五”期间,明溪文化工作完成各项发展目标,取得阶段性成效。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着力推进党的科学理论进基层、进群众。扎实推进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工作,积极开展社科普及宣传周活动。加强社科普及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利用《明溪讲坛》、各单位门户网站等阵地,宣传明溪、研究明溪、服务明溪,广泛交流社科理论文章,宣传社会科学知识;积极组织开展各具优势、特色的讲坛讲座、展览展示、读书交流、社会实践等活动。
——精神文明创建成效显著。全面部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县媒体特别是政府和单位网站、广播电视台等,精心组织、多层次多方位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围绕中国梦的主题集中推出了一批专版专栏、专题专刊。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我县荣获第5届市级文明县城和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工作先进县称号;有1人被评为省道德模范(含提名奖),有3人被评为市道德模范(含提名奖),有5人荣获市道德模范称号,有40人荣获县道德模范称号4,有16人入选“中国好人榜”,有17人入选“福建好人榜”;3个村镇被授予第十二届省级文明村镇称号;13个单位、2所学校被授予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单位(学校)称号。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我县荣获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六联六创”工作机制列入全省全面深化改革第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县图书馆、文化馆获部颁二级馆;与中兴影院合作,建成县3D数字影院;全县9个乡(镇)综合文化站、88个行政村和8 个社区文化室(中心)达标;公共电子阅览室配置率100%;农家书屋覆盖率100%;组建“君子峰大自然艺术团”“明溪县红豆杉女子合唱团”“红豆杉舞蹈队”;“半台戏”公共文化服务配送、流动舞台车下乡巡演、华藏图书馆国学讲座、“百姓大舞台”、文化志愿服务等活动深受群众喜爱。
——文艺创作水平不断提升。各艺术门类创作生产了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较强的优秀作品。全县有67件文艺作品在省级以上展赛中入展、入选、获奖。工艺美术方面:有2人3件微雕作品获得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百花奖”金、银奖,省级以上微雕参展作品多达29件;宝剑工艺品获省级以上奖项3件,其中“闽王”牌玄武剑获第十届中国海峡工艺品博览会银奖。文学作品方面:有6件优秀作品获得省级以上奖项,其中1件诗词作品在“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全国诗文书画大赛获得金奖。摄影方面:有21件作品获得省级以上奖项,其中获得国家级作品6件。书画方面:有5件书画作品获得省级以上荣誉。舞蹈方面:在省级以上展赛中入展3件,其中《中华家训代代传》作为我省唯一赴京参加第十五届全国校园春晚的节目,获特等奖。音乐创作方面:县歌《明溪》在全省“一市(县)一歌”歌曲征集评选活动中荣获“入选歌曲奖”。“十二五”期间我县有6件作品在三明市“百花文艺奖”评奖中获奖,成绩名列前茅。组织参加三明市第四届、第五届音乐舞蹈节,推出了一批优秀的文艺作品,发现了一批文艺人才。参加市第四届、第五届音乐舞蹈节获各类奖项7个,为历史以来最好成绩。
——文化交流深入开展。发挥海西新侨乡文化优势,持续开展中欧文化交流合作。2016年邀请匈牙利“巴尔托克.贝拉男声合唱团”与县“红豆杉舞蹈工作室”合作,在县影剧院同台演出。开展客家文化、朱子(杨时)文化、道佛教文化、宗亲文化等多渠道、多层次的交流活动。
——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科学规范。南山遗址被国家文物局列入《大遗址保护“十三五”专项规划》重要大遗址项目;被国家发改委等8部委列入“十三五”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项目库。抓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全县发现不可移动文物214处;开展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普查登记移动文物265件。抓好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规划实施,截止 2016 年底,我县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7处;有1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4个中国传统村落,3个省级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效明显,全县有肉脯干制作工艺、惠利夫人信俗、闽王宝剑制作工艺等3个省级、3个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
——文化产业发展不断增速。推进“一县一品牌、一县一园区、一县一实体”建设,全县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达1.64亿元。文化旅游、工艺美术等主导产业加快发展,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开始起步。每年参加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荣获优秀组织奖,参展作品获金奖2个、银奖8个,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不断完善“扫黄打非”管理体制、工作机制,不间断地开展专项整治,出版物市场秩序规范有序。
——新闻出版广电事业加快发展。全县共有印刷出版企业3家、出版物发行网点9个。连续5年组织开展“书香八闽”全民读书月、“世界读书日”等系列活动,全民阅读活动在内容、形式、载体、举办模式等方面不断创新,逐步向常态化、数字化、移动化方向转变。全面完成88家农家书屋的建设任务,实现全县所有行政村全覆盖。我县新闻单位围绕中心工作、重大主题、重点节日开展一系列宣传报道活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县广播电视台每年在省电台、电视台播出新闻稿件总数始终位居全省各县台中上游,多次受到省、市台表彰。在省市年度优秀广播电视节目评奖活动中,共有36件作品获奖,其中一等奖2件。县广播电视台新购置高清摄像机、航拍器、编辑机等设备器材,对我县宣传报道起到重要促进作用,收到较好的社会效益。完成全县88个行政村广播电视村村通、村村响工程及县乡村三级联播联控暨应急预警系统建设;完成十公芜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包括中央台、省市台、县台在内的16套数字电视节目和3套模拟广播节目无线覆盖;完成全县广电网络数字化并开通了58套高清节目;持续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 有效落实一村一月免费观看一场数字电影。
——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完成县文化体育局、广播电视事业局的职能整合,组建了县文体广电出版局。完成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执法职能全面合并。成立了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明溪公司。
二、面临形势
“十三五”时期,我县文化改革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又面临着多重挑战。
(一)中央和省、市制定了一系列决策部署,为文化改革发展明确了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文化建设进行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新时期文化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以及省、市的实施意见,为我县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产业明确了新要求,带来了新机遇。
(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日趋多样化、多层次,为文化建设提出了更高的期待。“十三五”时期,文化部提出要保障人民群众六大基本文化权益,为提升我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明确了工作方向和思路。如何有效应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科技,有针对性地回应人民群众文化需求,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成为我县文化改革发展的基本使命之一。
(三)经济发展新常态,需要文化产业成为经济稳定增长和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推动力。推进产业结构性改革是当前适应新常态经济发展的要求。近年来,我县文化产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资源使用效率不高、创新力不足、文化精品缺乏等问题。面对转型升级的要求,如何从供给侧发力,通过创新生产思路,创造新的消费增长点,以更多更高品质的文化产品供给释放市场活力,将是文化产业未来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当前,我县正实施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计划,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重点发展包括文化创意、旅游休闲、文化娱乐在内的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这些制度设计在更高层面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目标和任务,必将进一步推动文化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
(四)我县文化改革发展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形势下,还面临一些困难与挑战。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文化建设各项基础性工作相对薄弱;文艺创作有待加强,缺乏体现地方特色的文艺精品;管理体制不健全,文化体制改革需要进一步探索、深化;文化、哲学社会科学等各门类人才比较缺乏;文化产业总体实力和竞争力不强;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融合发展有待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在城市的科学管理、精细管理和长效管理等方面还存在差距。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及中央、省、市关于精神文明、哲学社会科学、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巩固提升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增强文化的凝聚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切实保障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推进我县各项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导向。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全面贯彻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分步实施,统筹推进精品创作与大众文化,协调发展公益性文化与经营性文化,把握好文化产品的生产与传播、文化资源的存量改革和增量发展,全面繁荣社会主义文化。
坚持以文化人。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继续发挥广大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全社会的文化创造活力。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努力提升公民的文明素质,保障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让城乡居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坚持双效统一。文化及文化产业发展要坚持双效统一,要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文化发展要打造精品,做到既有数量,更有质量;既要有高原,又要有高峰。文化企业要坚持生产社会效益良好的文化产品,在保证社会效益的基础上获得经济效益,提高文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贡献率,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
坚持融合发展。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发展,引导文化资源向城乡基层倾斜,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推动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骨干文化企业和创意文化产业,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
坚持改革创新。加快转型发展,从重文化硬件建设向硬件与软件并重转变,从重文化遗产保护向保护与利用并重转变。树立新的文化发展理念,创新管理思路,提高文化科学发展水平。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文化发展的动力源泉,不断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努力推进文化内容形式、体制机制、传播手段的创新,增强文化发展活力。
三、发展目标
“十三五”期间,巩固提升我县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打响闽学文化品牌,推进闽学基地—闽学鼻祖·杨时故里、闽学第一村项目建设;融入“三明市闽学文化生态保护区”,作为生态文化保护区范围,力争纳入“福建省朱子文化生态保护区”范围,并成为其核心区。实施明溪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和弘扬“六个一”工程,发挥红色文化资源优势,扩大明溪红色文化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深化客家文化研究,积极做好国家级客家(闽西)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开发保护利用工作。力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数字文化建设与服务、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文化艺术精品生产创作、地方戏曲保护传承、文化产业基地建设、明台文化交流、新媒体融合发展等工作的建设水平位居全市前列,推动我县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弘扬,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气更加深厚,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显著提高,“为文明点赞·为明溪点赞”主题系列活动取得实效,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创出新特色。力争到 2020 年,市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继续保持领先,省级文明县城(城市、城区)创建有所突破。县级以上文明村镇占全县村镇数的30%以上,县级以上文明单位占全县法人单位数的10%以上。
——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均衡发展。贯彻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明委办发〔2016〕8 号)。以“六联六创”为载体和抓手,实现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100%覆盖、100%达标,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统筹城乡、特色鲜明,公共文化服务组织机构健全、支撑有力,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措施持续巩固、落到实处,公共文化机制体制力求创新、成效明显的总体目标,努力形成网络健全、结构合理、发展均衡、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到 2020 年,争取新建“明溪县城市文化综合体”,县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达到一级馆标准;广播人口综合覆盖率达到99.1%,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达到 99.5%;继续确保一个行政村一月放映一场数字电影,逐步实现由室外流动放映转到室内固定放映的目标。
——文化产业成为我县国民经济重要产业。文化产业结构布局更趋合理,文化旅游、工艺美术、创意设计、演艺娱乐等特色产业向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方向发展。重点文化企业市场竞争力增强,力争到2020年年产值超过0.5亿元的文化企业达1家以上,文化产业增加值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文化艺术创作生产争创佳绩。增强文艺原创能力,围绕客家文化、闽学文化、红色文化、生态文化、侨乡文化等重点题材,创作生产一批展示时代风貌和明溪特色的文艺精品力作。文化创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精神文化产品更加丰富,各艺术门类在省市级及以上重点奖项评比中取得更好成绩,力争获得国家、省市“五个一工程”奖,培育形成2-4个省市知名的文化品牌和文化团队。
——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并重。我县国保、省保单位、重要涉台文物的保护状况有较大改善。全面改善馆藏珍贵易损文物保护环境,提高文物保护科技水平。实施推进南山遗址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等重点项目建设。保护和挖掘红色文化、闽学文化、客家文化、古人类文化、侨乡文化、自然遗产,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优势文化品牌,开发利用滴水岩、御帘、紫云、肖家山、龙湖、村头等丰富的旅游、文化资源,打好自然历史文化品牌;挖掘与开发杨时诞生地和紫云理学文化,打造闽学文化品牌;发挥资源优势,打造明溪红色文化品牌。以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学、审美价值的古村落(村寨)、古建筑为重点,推荐申报一批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规划筹建明溪县客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心,包括专题博物馆、民俗博物馆和传习所,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交流等活动。
——文化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创新。全面完成文化体制既定各项改革任务,完成文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县属文化单位深化管理和生产经营机制创新取得新进展,经营性文化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更加完善,国有文化企业基本建立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新闻出版广电行业改革发展形成新模式,吸收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形成新机制。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加健全,文化市场管理和文化综合执法能力增强,互联网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和成熟。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不断提高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进一步强化思想理论武装,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加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理想信念教育;培育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构建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的、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道德和行为规范。
(一)强化思想理论武装
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党员、教育群众,坚持用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坚持学原著、读原文、悟原理,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注重学研结合、学讲结合、学干结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完善中心组学习通报制度,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学习力、执行力和创造力。推进“四下基层”,完善“走转改”机制,积极发挥党委业余讲师团和“百支宣讲小分队”载体作用,面向基层干部群众开展理论宣传普及和阐释解读。积极运用党校、网络阵地、宣传思想文化阵地,深化对重大现实问题、重大理论问题、重大实践经验的研究和推广。
(二)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
巩固提升文明县城创建成果,深化文明社区创建,打造优美环境,塑造美好心灵。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创建,着力移风易俗,改善村容村貌,培育文明新风,建设美丽乡村。深化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持续开展“满意在明溪”主题创建活动,着力改善行业风气,提升服务水平。持续开展学雷锋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命名工作,深入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使雷锋精神渗透到人们生产生活的各方面、全过程。推进诚信建设、志愿服务、文明旅游等制度化,深化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与治理。完善精神文明建设常态长效机制,通过发挥文明创建测评体系的导向作用,加强日常检查监督和明查暗访、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完善评先动态退出考核机制等方式强化常态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各地把创建活动融入到日常、基础性工作中。
(三)培育文明和谐社会风尚
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主题公园、主题街道、主题社区;继续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继续弘扬科学精神,加强人文关怀,注重心理疏导,持续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提倡修身律已、尊老爱幼、勤勉做事、平实做人,加强文明礼仪教育,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强化职业操守,支持创新创业,鼓励劳动致富,发扬团队精神。综合运用法律、教育、行政、舆论等手段,引导人们讲正气、知荣辱、尽义务,形成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社会风气。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推进志愿服务经常化和规范化,到2020年,力争全县规范注册的志愿者超过0.6万人。
(四)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导向,充分发挥我县哲学社会科学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重要作用。深入研究我县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创作一批具有较高影响力的研究成果,不断提升决策咨询研究的能力和水平。全面落实《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深入开展社科“双百”活动和科普活动,发挥紫云闽学村、滴水岩红军战地医院,杨时展馆、革命历史展馆等社科普及示范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完善县级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社会科学素养。深入开展闽学理论研究、遗存保护、宣传展示、教育普及、交流互促、文经融合,凝聚哲学社会科学力量,形成“大社科”工作格局。
(五)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工作主线,夯实“六联育人”工作机制,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构建统筹协调、宣传引导、考核评价等常态长效机制。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群体,组织各类行之有效的“小童心 大梦想”主题道德教育和实践活动,培养未成年人积极的人生态度、健康的心理情感、高尚的道德品质,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引导他们养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的良好行为习惯。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文艺作品创作生产,建设、管理、使用好校外活动场所,推进整治网络内容、网吧、手机短信、荧屏声频、校园周边环境等工作的常态化。实施校园德育数字化工程,普及和规范全县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建设,持续拓展未成年人课外阅读实践基地建设,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水平提升。加大留守流动孤残贫困儿童等特殊未成年人群体的关爱帮扶力度,推动教育、文广、团、妇、关工委、科协创新服务未成年人的工作品牌,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良好氛围。深化中小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加强形势政策教育等。
二、巩固提升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
以“六联六创”为载体和抓手,努力构建网络健全、结构合理、发展均衡、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一)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供给
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增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实施《三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标准(2015-2020 年)》,不断完善读书看报、收听广播、观看电视、观赏电影、送地方戏、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文体活动等服务项目;加强文化、广电等基础设施建设,以“闽学文化研究基地”建设为核心,建成惠利夫人文化园、四元堂文化广场、闽学鼻祖·杨时故里、紫云-闽学第一村;推进“沿河两岸公共文化服务带”标准化建设,遵循政府推动、社会参与,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推动沿河两岸基本设施标准化、活动内容标准化、评价体系标准化建设。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三明市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扶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按照“四室两栏一广场一队伍”(书报电子阅览室、娱乐健身室、特色文化展示室、多功能活动室,公开栏、宣传栏,一个健身文化广场,一支文艺队伍)的要求,在全县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二)深化“半台戏”公共文化服务配送工作
将“半台戏”配送工作列入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中心工作。加强顶层设计,发挥相关职能单位的资源优势,扩大以文艺演出、非遗展示、公益讲座、主题展览、培训辅导为主的配送内容。完善“点单”机制,制定入库标准,通过评审和选秀活动,筛选出更多优秀项目纳入配送资源库。建立通报制度,将配送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年终绩效考评内容。结合实际,形成各具特色的“半台戏”配送模式,注重地方原创作品的创作和生产,使配送服务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扩大公共文化服务配送实效,形成县、乡、村的三级联动配送机制。同时,以“半台戏”配送为载体和抓手,鼓励文化机构和单位深入基层举办文艺演出、文化讲坛、艺术展览、电影放映等活动,提高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村镇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机关文化、广场文化等建设水平,继续办好“群众广场文化活动”“音舞节”、“流动舞台车文化下乡巡演”、“百姓大舞台想秀你就来”、“艺术扶贫”等活动,围绕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重要节庆、重大事件开展“我们的节日”等主题文化活动,不断丰富活跃城乡群众文化生活。
(三)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
探索推进明溪县图书馆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在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机构中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评议管理。建立以文化部门为主导、社会化运作为核心的文化志愿服务工作模式,成立明溪县文化志愿服务中心,建立文化志愿者网站和文化志愿服务数据库,完善文化志愿者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机制。加强对文化志愿者队伍培训,开展文化志愿服务队伍星级评选,广泛组织群众文化带头人参与文艺演出、艺术培训等文化志愿服务活动,提高文化志愿服务社会影响力。聘用退休干部、教师等协管乡镇综合文化站(中心)、社区(村)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等公共文化设施,并发挥基层文化能人、文化协管员、民族民间文化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作用,推动文化志愿服务落到基层。制定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和服务实施办法,支持民间文艺社团发展,引导各类民间文艺社团登记注册,激励民间文艺社团参与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群众自办文化,大力推广“一乡一队”“一村一队”“一社一队”“一企一队”,丰富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文化服务种类和数量。
(四)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数字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创新手段、提高效能。探索公共文化“互联网+”建设,引入社会化机制,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数字服务体系建设,利用云技术、数字化资源、智能化技术、网络化传播,拓展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传播范围。结合“宽带中国”“智慧城市”“三网融合”等国家和省市重大信息工程,大力推进建设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农家书屋等。加快“数字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建设,扩大“文化一点通”的推广应用,完善明溪县公共文化服务平台,提供形式多样的服务内容;继续完善明溪县图书馆总分馆体系,推动全县图书统借通还,实现共享省、市图书馆资源数字资源,力争融入全市的图书馆网;创新服务模式,升级服务手段,推动公共图书馆、农家书屋等公共文化设施的图书资源与新华书店互补流动,深入推动全民阅读;实施“数字文化站”、“数字农家书屋”全覆盖建设工程,提供丰富的数字图书资源;实施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加快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加快推动项目实施,早日实现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全覆盖。通过覆盖全县城乡、连接千家万户的有线电视数字化、双向化网络载体,加快公共文化数字服务体系平台的建设、内容的集成以及资讯的普及与推广。按照国办发〔2016〕20 号通知精神,加快广播电视户户通的升级,创新我县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融合新机制,推进公共文化数字服务体系的建设。
三、促进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坚持以“一县一园区、一县一品牌、一县一实体”为抓手,全面激发创新活力,培育创新意识,倡导创新精神,推动全县文化产业朝规模化、集约化、创新化方向发展。
(一)发展特色产业,优化文化产业区域布局
立足资源特色和产业基础,集中发展 1-2个优势文化产业,制订产业发展中长期目标,构建充满活力的特色文化产业。重点发展文化旅游业,围绕地域特色文化资源,实施遗址景观修建、旅游演艺策划、互联网营销等文化旅游提升创新工程,促进文化旅游连点成线,打造文化旅游精品线路,扩大文化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在全县形成各具特色的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区。改造提升工艺美术业,加强对工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性开发和创造性转化,鼓励工艺美术企业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促进传统工艺美术业向现代艺术设计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培育创意设计等新兴产业,促进动漫技术、创意设计与旅游商品、玩具、服装、食品、日用品等行业融合发展。
(二)抓好龙头培育,提升文化企业综合效益
实施文化产业龙头促进计划,实现成长型文化企业整体规模、经济社会效益、品牌影响行业地位大幅提升。引导文化企业实施创新驱动,加大对技术装备和科技研发的投入力度,引进核心创意人才、高端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完善和创新商业模式,开展产业配套协作,不断推出融入明溪元素的原创文化产品和服务。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和引进文化产业战略投资者。
(三)扩大有效投资,促进文化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围绕科技创新、业态创新和模式创新,策划实施一批文化产业重大基础建设项目、文化内容产业项目、文化遗产保护利用项目和文化消费促进项目,促进文化与科技、旅游、电子商务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引导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落实《三明市文化教育产业小微企业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对动漫游戏制作、广播电影电视创作与传播、工艺美术品生产、文化创意赛事、公共服务平台等项目实行精准扶持,鼓励用文化创意改造提升竹木加工、农特产品等传统产业。鼓励运用众创、众筹、众扶、众包等新商业模式,跟踪培育 1-2 家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示范基地和若干孵化效益好的文化众创空间。培育发展“互联网+文化产业”新业态,研究出台“互联网+文化产业”实施方案,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文化产业新业态为扶持重点实施一批“互联网+”概念文化产业项目。
(四)健全市场体系,积极拓展文化消费
逐步建立并完善市场中介、融资信贷、节庆会展、人才培养、市场监管等服务平台,为文化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加快培育发展图书报刊、电子音像制品、演出娱乐、影视动漫、书法美术、工艺品等产品市场,积极发展文化产品拍卖交流、评估鉴定、演艺经纪等文化中介示范点建设,促进文化产品和各种要素合理流动。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创新适合文化企业和文化项目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建立文化企业和项目信贷融资评估机制。抓好厦门文博会、莆田艺博会、三明林博会等大型会展活动的组展参展工作,扶持文化企业扩大对外交流、密切两岸合作,加快明溪文化“走出去”的步伐。鼓励开展校企、校地合作,建设文化产业人才实训基地,培养引进一批高层次文化人才队伍。加强“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的推广运用,推行“互联网+政府监管”监管方式,坚持集中治理同日常管理相结合,不断净化文化市场。鼓励上网服务场所探索多种业态经营方式,优化服务,提升行业整体形象,引导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向规模化、连锁化、专业化和品牌化方向发展,促进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发展,简化行政管理方式,为企业提供积极发展动力。
(五)培育文化市场主体,健全文化市场体系
加快培育发展图书报刊、电子音像制品、演出娱乐、影视动漫、书法美术、工艺品等产品市场,促进文化商品和各种要素合理流动。加快发展文化产品拍卖、经纪、评估、鉴定、交易等文化市场中介。加强基层公益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场所建设,鼓励学校、图书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社区电子阅览室等公共文化上网场所为未成年人提供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数字内容服务。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斗争,坚持集中治理同日常管理相结合,维护合法经营,保护知识产权,有效制止文化市场中的淫秽、反动、赌博、色情服务以及无证经营、封建迷信、低级庸俗现象,打击制黄贩黄、非法出版、走私盗版、侵权放映等违法活动,不断净化文化出版市场,通过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规范文化出版市场行为。
四、突出地域特色繁荣文化艺术事业
(一)创作更多优秀文化精品
扭紧创作中心,念好文艺工作“创、研、用”三字诀,坚持以“五个一工程”和省、市“百花文艺奖”“社会科学成果奖”为龙头,加强对创作生产的规划引导,努力推动精品创作。建立完善明溪题材库,鼓励和吸引各地文艺人才进行革命历史传统题材、地方特色文化题材、重大现实题材作品的创作生产,重点挖掘研究我县红色苏区文化、客家文化、生态文化、闽学文化、侨乡文化、南山古人类文化等本土文化题材元素,扶持原创性作品,推出更多人民喜闻乐见的优秀文艺作品。推动文学艺术体裁、题材、形式、手段和文化观念、内容、风格、流派创新,发扬学术民主、艺术民主,营造积极健康和谐的创作氛围。完善评价激励机制,坚持群众评价、专家评价和市场检验相统一的评奖机制,鼓励和扶持优秀文化作品参加国内外重要节展和国家级各类评奖,对在国内外获得大奖的作者和作品进行奖励。认真组织参与“文艺出新人”艺术大赛,推进文艺新人培养,加大优秀文化产品推介力度,运用主流媒体、公共文化场所等文化资源,为展演展映展播展览弘扬主流文化价值的精品力作提供条件。
(二)挖掘保护地域特色文化
重点挖掘保护开发红色文化、客家文化、杨时文化、宗亲文化、侨乡文化、民俗文化、南山古人类文化等文化资源,大力挖掘发展富有地方特色的文学、民乐、书画、戏剧、曲艺、工艺美术等各艺术门类,保护传承传统艺术形式。扶持做好胡坊茶花灯、宝剑制作、微雕技艺、衍纸工艺等民间工艺项目保护利用。大力扶持诗歌群、摄影群、书画刻字群、散文小说群、戏剧群、曲艺歌舞群等艺术门类群,力争推出 1-3 个全省知名的文艺门类和文艺剧目(作品)。精心组织参加全国、全省有影响有规模的文艺展览、赛事等活动,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提高明溪文化品牌的影响力。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持续扩大特色文化效应,积极开展地方特色文化活动,讲好明溪故事、传播明溪声音。
(三)广泛开展对外文化交流
积极实施“走出去”工程,加强对外文化和学术交流。发挥明台文缘优势,突出对台文化交流,依托客家文化、宗亲文化、杨时文化、宗教文化、侨乡文化等丰厚的历史文化和特色文化,挖掘和创新具有明溪特色的历史文化、民间民俗文化和各类文化产品,开展有针对性的对外文化交流合作,充分展现明溪文化魅力。加大“请进来”力度,认真办好客家学术研讨会、杨时理学文化、明欧文化交流会等活动品牌,不断提升层次、扩大影响。创造条件,邀请省内外高水平的艺术表演团体及专家学者来明演出、比赛和讲学,不断提升城市文化品味。充分发挥明溪侨乡优势,开展对外文化交流,积极开展与明溪侨胞海外集聚地文化交流,增进华人华侨对祖(籍)国的了解和认同。
五、保护和利用优秀文化遗产
进一步推进文物工作“五纳入”的实施,努力保护开发全县的历史人文资源,防止对历史人文资源的破坏,不断完善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
(一)实施优秀文化保护工程
加强红色文化建设。落实《三明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管理办法》《三明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和弘扬“六个一”工程实施方案》,实施明溪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和弘扬“六个一”工程(实施一批红色文化保护传承项目、挖掘一批红色文化史料成果、建设一个红色文化传播平台、创作一批红色文化文艺精品、培育一个红色文化旅游品牌、打造一个红色文化工作机制),加强红色文化保护,打造红色文化精品,让红色文化成为明溪的文化名片。
加强客家文化建设。依托侨乡文化、惠利夫人信俗的文化资源,开展多层次经贸文化协作;发挥客家论坛作用,进一步挖掘客家文化内涵,促进客家文化产业的开发利用;开展海峡两岸“同祭杨时”活动,办好杨时诞辰祭典活动。做好传统村落、纪念建筑、历史遗迹等人文资源的修缮保护。
(二)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
全面完成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各项工作,保护一批新发现的重点文物,适时公布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一批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依法公布和保护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保护点的本体及周围环境和历史风貌。加强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客家文物的保护力度。高度重视文物安全工作,加大全县文物安全检查,组织开展对国家、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隐患大排查,督促各文物单位做好安防、消防等文物安全工作,全面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加大文博宣教职能,深入挖掘明溪历史文化内涵,开办明溪历史文化展览馆。利用文化遗产日、博物馆日、重大节庆等传统节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宣传《文物保护法》,提高群众文物保护意识。
(三)抓好文物保护项目的建设
以南山遗址申请“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滴水岩红军战地医院建设等为重点,加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等重点文物单位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加快滴水岩、御帘红色文化旅游景区开发。推进御帘村、肖家山村、苎畲村等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和古村落的开发建设。
(四)加大涉台文物基地建设
立足明溪资源,突出文缘,以挖掘保护和弘扬客家文化、杨时文化、生态文化、侨乡文化等特色文化为核心,大力加强明台文化交流与合作。选择南山遗址、杨时故里(德星坊)、御帘东方军司令部等重要文物点,进行广泛宣传,深挖内涵,由点及面,逐步打造成全省重要的对台文化交流基地。
(五)完善博物馆建设
落实《博物馆条例》,推进博物馆保存环境建设和馆藏文物保护修复工程,整合全县资源,通过借展、联展、巡展及对外交流等形式,强化文物的展示利用,让文物活起来。完善博物馆青少年教育功能,争创市级、省级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完善博物馆建设,在完成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基础上,加强藏品管理,完善建卡建档建账。力争在“十三五”期间,以南山遗址博物馆建设项目为依托,建设标准化的明溪县博物馆,以提升博物馆馆藏文物保存环境和安防条件,推动我县博物馆达到国家二级博物馆(以上)标准。
(六)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提高全社会保护意识。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以明溪肉脯干制作技艺、惠利夫人信俗、闽王宝剑制作技艺、胡坊茶花灯制作技艺、御帘宫廷十二换打击乐、客秋包制作技艺等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为重点,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地方特色资源数据库建设,推动全县非遗数字化保护工作,开展市县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数字化保护。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数据库和展示场馆建设,积极开展各类非遗展示活动。充分发挥非遗传承人的作用,鼓励传承人(团体)开展传习活动。
六、推进广播电视事业发展
做大做强主流媒体,加快电影院线和数字电影院(城)建设,壮大国有电影院线实力,加快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重点实施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
(一)加强主流新闻媒体建设
建设媒体主流舆论主阵地,打造品牌频率频道。以明溪县广播电视台为龙头,加强广播电视台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县级广播电视台在服务地方舆论宣传的主导作用。积极培育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视频网站的品牌影响力,增强报刊、电台、电视台和重点新闻网站的公信力、影响力和亲和力。坚持新闻立台,进一步改进新闻报道方式,提高重点广播电视频率频道采编播能力和突发事件的快速报道能力。大力推进“三网融合”,促进广播电视台、高清电视、互动电视、4K 电视频道、手机电视、多屏互动等新业务发展。注重在新兴媒体传播领域探索多媒体发展,构建具有多样传播形态、多元传播渠道、多种平台终端,特色更加鲜明、覆盖更加广泛、传播更加快捷的立体传播体系,形成强大传播能力。
(二)提高广播电视网络覆盖率
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建设,完善农村基层广播电视建设,加快实现广播电视城乡一体化,全面提高农村广播电视入户率,提高收听收视质量和水平,基本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加快有线数字电视光纤联网和双向化改造建设,实现全县88个行政村全面建成有线数字电视覆盖网,为地面数字电视和卫星电视提供数字化节目、补充本地化内容,协助长效性服务。推进无线覆盖工程建设,落实好各级财政保障措施,严格技术维护制度,提高广播电视高山骨干发射台站工作水平,基本完成数字化建设任务。推进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建设,确保一个行政村一月放映一场数字电影。推进地面数字电视覆盖工程建设,加快建设并优化地面数字电视覆盖网络。加快广播电视台、广电网络的网络化应用和电视节目高清化、超高清化建设,支持全面推进有线电视网络双向化改造,建设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推进城市智慧社区和农村数字家庭示范村建设。
(三)加强广播电视媒体监管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覆盖到全县的广电安全播出保障体系、广播电视节目收听收看体系和电影放映监管体系,力争形成完备的广播影视技术监测、内容监管、安全播出的技术监管体系,实现对包括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内的广播影视发射、传输、播出、内容等在内的全方位有效监管。加强节目制作机构的管理,扶持推动节目制作机构发展。加强电影市场、手机广播电视、网络广播电视监管,加大对车载电视、楼宇电视、户外显示屏等公共场所广播影视节目播放活动的管理,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健康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县广播电视监测网建设,完善高山发射台站技术监测系统。切实提高安全播出水平,严厉打击和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不断完善技术监管手段。
七、确保新闻出版舆论导向
正确培育一批主业突出、多元经营、竞争力强的新闻出版骨干企业,基本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新闻出版管理体制。
(一)增强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能力
加大对明溪县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单位的支持,探索适合的融合转型道路,增强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能力。加快推动媒体融合发展,通过强化互联网思维,创新体制机制,打造全县传播力最强的移动新闻客户端和手机报,形成移动新媒体矩阵。
(二)加快印刷业发展步伐
推进传统印刷企业数字化改造,扶持已有印刷企业加快发展,组织重点印刷企业带头开展设备更新、技术革新和产品创新,积极开拓数字印刷、3D 打印等新业态。鼓励印刷企业积极申报全国、全省印刷示范企业。鼓励印刷文化学术研究活动,组织策划出版相关图书。
(三)加快建设多元传播渠道
大力扶持我县实体书店和发行网点发展,重点扶持“专、精、特、新”和网络发行等特色书店,支持发行业电商平台建设和数字内容销售。支持媒体报刊网一体化发展,建设推广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二维码等信息平台。鼓励实体书店创新经营、转型升级,有条件的可建设成为集阅读学习、展示交流、聚会休闲、创意生活、文化传播等功能于一体的复合式文化消费场所。
(四)增强出版物发行业实力
培育一批有实力的民营发行企业。推进城乡发行网点合理布局,努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健康繁荣的现代出版物市场体系。支持新华书店进商圈、进学校、进校区、进乡镇,发展便利书店连锁模式;加强对出版物发行便民网点的支持,扩大优秀出版物发行;加强对各级数字图书馆建设的支持,提升数字文化服务传播能力和水平;推动数字农家书屋建设,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搭建农家书屋数字平台,并开发不同终端阅读应用;积极争取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在全县校园、社区、园区、商圈、厂矿等开设若干“书店、书屋、书吧”,大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持续开展“全民读书月”活动,开展多种形式阅读促进活动,开发手机、计算机等全民阅读平台和载体,做好文化“一点通”平台服务应用,建设全民阅读示范基地,推动全民阅读常态化。
八、创新文化体制机制
(一)完善文化管理体制
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原则,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不断强化政策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实施县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积极探索文化领域社会化管理方式和手段,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社会、科技等多种管理手段,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党委和政府监管国有文化资产的管理机构,探索党委和政府监管有机结合、宣传部门有效主导的管理模式,实现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加强对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国有文化企业综合效益考核体系,确保文化企业正确经营方向和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健全完善互联网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网络舆情、网络文化、网络传播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二)加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力度
按照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理顺政府和文化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形式。全面推进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经费保障制度改革,实施县广播电视台中层干部竞聘上岗等改革。创新运行机制,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创新公共文化设施管理模式,探索开展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试点,通过委托或招投标等方式吸引有实力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公共文化设施的运营。推动报、刊、网资源整合,深化文化系统经营性单位资产重组工作,规范推进县广播电视台将广告、印刷、发行等经营部分转制为企业,加快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
(三)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
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权责明确、统筹推进的公共文化建设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六联六创”、领导协调、责任目标、督查评价、投入保障、宣传交流六大工作机制。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加强各类重大文化项目的统筹实施。探索整合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方式和途径,建立结对帮扶机制,包括市县机关单位、文明单位、文化单位与乡镇(街道)、村(居)、学校、基层文化馆(所)等共建帮扶机制,实现共建共享,提升综合效益。建立公共文化机构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确定预算、收入分配与负责人奖惩的重要依据。完善服务质量监测体系,研究制定公众满意度指标,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第三方评价机制,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扎实推进文化志愿服务,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基层社区服务网格进行管理,培育城乡社区互助文化,营造社区和谐环境。
(四)落实文明城市创建长效机制
全面优化城市建设,优化城市环境、优化公共秩序、优化窗口服务,提升文明形象。进一步改革完善城市管理机制,注重发挥数字城管平台作用,加大资金投入,实现对城市的科学管理、精细管理和长效管理。进一步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完善服务记录,探索建立星级认定、嘉许回馈制度,试点开展“社工+义工”的运行方式,大力推进党员学雷锋志愿服务,逐步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进一步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建立相关制度和配套措施,组织开展“信用城市”创建活动,选择一批村镇、社区、行业、企业开展试点示范工作,积累经验,以点带面,推动我县诚信建设的深入开展。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规划实施
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文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责任制,把文化建设作为评价发展水平、衡量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制定科学可行的文化工作考核指标,加大对文化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力度,努力营造有利于文化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党委宣传部门充分发挥协调指导作用,相关部门积极支持、密切配合,文化管理部门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形成推动文化发展的合力。
二、落实文化经济政策,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投入
合理划分各级政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支出责任,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公共财政投入向基本公共文化需求倾斜。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重点扶持特色文化产业项目建设,支持文化科技研发应用和提高文化企业技术装备水平。继续落实中央、省、市支持文化建设的政策措施,全面落实我市近年来已出台的支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特别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力度扶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
三、培养引进人才,加强文化队伍建设
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抓住培养、引进、使用三个环节,增加人才总量,优化人才结构,提高人才素质。坚持按需引进的原则,重点引进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和创意产业人才,构建引得进、用得好、留得住的人才服务体系。
加强人才能力建设。建设一支素质优良、务实高效的公务员队伍和文化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队伍。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复合型的文化经营管理人才队伍,提高文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竞争能力。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的创新能力建设,培养造就一批有一定影响力的学科带头人和创新团队。
健全基础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建立健全基础文化经营管理人才选拔制度,造就一批懂文化、会管理、善经营的优秀文化经营人才。加强我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完成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科学设定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的编制、人员和经费。
实施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工程,加强基层社科联组织建设,推动社科学会(研究会、协会)规范化管理,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社科研究队伍。
四、强化服务监管,营造良好环境
强化政府管理职能,加强宏观调控,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加强和改善政府对文化市场的依法监督,完善属地管理,强化依法监管能力,形成权限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内容标准化、执法程序合法化、执法制度规范化、执法监督经常化、执法管理制度化。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等人民团体在联系群众、组织群众、推动文化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营造有利于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各类文化行业协会的协调自律作用,营造有利于文化企业发展、有利于文化繁荣、有利人民群众文化消费的良好文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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